2016年度國家公派研究生項目推薦名單以及後續申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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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學院(系、所、中心):

 

經院系初審和研究生院組織統一評審,現将校本部2016年度“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藝術類人才項目”、“聯合培養碩士項目”的推薦名單公布(附件1)。

拟赴國外攻讀博士學位、目前尚未确定正式錄取結果的申請者,應盡快聯系、取得外方正式錄取通知或意向性錄取通知後,41日前仍可經院系向研究生院補充申報。

請各院系及入選推薦名單者按時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領取初審材料

請推薦名單中的同學32214:00-15:30到理科5号樓314室領取前次提交的初審申請材料。

二、網上報名

1、入選推薦名單者,本通知公布後至325日,登錄留學基金委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csc/main/person/login/index.jsf),注冊并填寫報名信息,保存但暫不提交。

2324日(本周四)研究生院組織網上報名工作會,理教108教室,15:15分準時開始。

列入推薦名單者務必參加,特殊原因缺席應請人代為參加并準确轉達。深研院的同學可不參加,如有疑問可電話咨詢。

3、會後,申請者本人再進行修改、确認後提交,并按要求在網報系統中發送或上傳電子申報材料。

 

三、準備申請材料

被推薦人須按要求準備好相關申請材料,具體是:

1《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申請表》(含《單位推薦意見表》)

在網上報名系統提交報名後,系統将生成《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申請表》。被推薦者應打印申請表并簽字。

《單位推薦意見表》(見附件2)請各位同學填寫個人信息後,于201632316:00前将電子版發至郵箱pkumywf@126.com

2、其他各項材料及其要求仍參考項目實施方案。

請申請者務必按初審材料上批注的意見,核對并完善申請材料,具體請參考實施方案:http://grs.pku.edu.cn/gjjl/gjgpyjsxm/32gztz/44204.htm,再不符合留學基金委要求者,責任自負

 

四、材料提交

1、上述材料,請申請者本人準備一式一份,每份單獨成套,使用A4紙打印或複印,按順序排好并用小夾子夾好(請勿用曲别針或加塞曲别針)。

2、《單位推薦意見表》電子版,由所在院系統一收集齊全後,打包發送至:grsdongxin@pku.edu.cn,文件名命名為“院系代碼-推薦意見”,篇幅應控制在一頁以内,具體格式另發各院系研究生教務辦公室。

3、上述材料一律以院系為單位,于3289:00-1100交理科5号樓314室。

4、材料提交後請恕不予退還,請申請者本人務必自行留存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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