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鋒:“兩種生産一體論”究竟是不是恩格斯的思想?——基于《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的文本解讀
“兩種生産一體論”究竟是不是恩格斯的思想?——基于《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的文本解讀
内容提要:“兩種生産一體論”認為,在《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中,晚年恩格斯是如此看待和認識“兩種生産”問題的:“物質生活資料的生産”與“人自身的生産”,與其說是兩種不同類型的生産,不如說是“同一生産的兩個方面”,不能脫離“人自身的生産”,孤立地談論“物質生活資料的生産”對人類社會發展的所謂“決定”作用。這種看法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就整體而言,卻是對恩格斯“兩種生産”理論的誤解、誤讀,是不準确、不全面、不嚴謹的。事實上,在恩格斯那裡,“物質生活資料的生産”與“人自身的生産”之間固然存在某種聯系、關聯性,但畢竟是兩種截然不同的生産類型,彼此間嚴重缺乏“相似性”,絕不能不加辨别,不作區分,将二者混為一談,或簡單地将二者歸類到“同一種生産”中去,視為“同一生産的兩個不同方面”。
關鍵詞:“兩種生産一體論”/《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物質生活資料的生産/人自身的生産
衆所周知,晚年恩格斯在其叙述原始社會發展史的名著《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以下簡稱《起源》)的第一版序言(作于1884年)中,明确闡明了關于“兩種生産”(“物質生活資料的生産”、“人自身的生産”)問題的看法。在馬克思主義學界,雖然“兩種生産”理論不被認為是恩格斯一人的獨創①,但較之馬克思,人們更加推崇恩格斯對于這一理論本身的貢獻。當學界談及或評價(作為馬克思主義唯物史觀重要理論之一的)“兩種生産”理論時,人們首先想到并加以引用的,便是恩格斯1884年所寫的《起源》一書序言中對“兩種生産”問題的經典描述,而不是《德意志意識形态》中的類似說法。不可否認,晚年恩格斯在《起源》第一版序言中對“兩種生産”問題的叙述,雖然寥寥數百字,卻成了學界公認的馬克思主義關于“兩種生産”問題的“經典表述”,對20世紀學術界産生了重大影響。
同樣衆所周知的是,恩格斯的這一理論在國内外學界中産生了較大的争議。一些蘇聯學者指責恩格斯《起源》序言中關于“兩種生産”問題的描述,偏離了馬克思主義“物質生産一元論”的立場,是不恰當、不可取的。我國學者大都反對蘇聯學者的上述責難,維護恩格斯“兩種生産”理論的科學地位。其中不少學者以“兩種生産理論是馬克思、恩格斯共同思想”為由,試圖消解蘇聯學者對恩格斯所作批評的“合理性”、“合法性”。在他們看來,恩格斯的“兩種生産”理論與馬克思的相關思想并不構成“對立”,“兩種生産”理論也是馬克思的思想。他們還表示,恩格斯《起源》對“人自身的生産”在原始社會中的特殊重要地位的強調,是符合馬克思主義思維範式及原始社會客觀實際的,是無可非議的科學觀點。
值得注意的是,在解讀恩格斯《起源》的“兩種生産”理論時,一些維護恩格斯該理論科學地位的論者将他的這一理論闡釋為“人自身生産”與“物質生活資料生産”在人類曆史中的“依次決定論”。在他們看來,恩格斯是如此看待“兩種生産”在人類社會發展中的地位與作用的:在早期原始社會乃至原始社會的多數曆史時期,“人自身的生産”決定原始社會的社會制度及原始社會的發展,較之“物質生活資料的生産”,“人自身的生産”(對原始社會的制度及這一社會形态的發展而言)所起的制約作用更為重要,居于主要地位,“物質生活資料的生産”所起的制約作用相對次要;隻是到了原始社會後期,随着生産力本身的發展,“物質生活資料的生産”才取代“人自身的生産”的地位,成為制約社會制度、社會發展的主要力量。②另外,一部分支持或反對恩格斯“兩種生産”理論之科學地位的研究者在認識恩格斯這一理論時,持這樣的理解:在恩格斯的“兩種生産”理論中,“人自身的生産”與“物質生活資料的生産”,共同構成社會發展的決定因素,不能單講“物質生活資料的生産”在人類社會發展中的決定作用,“人自身的生産”也是社會發展的決定因素之一。③關于恩格斯的“兩種生産”理論,除了上述兩種流行見解外,還有一種較有影響力的解讀範式。該範式的支持者斷言,在恩格斯《起源》所闡明的“兩種生産”理論中,“物質生活資料的生産”與“人自身的生産”,與其說是“兩種不同類型的生産”,不如說是“同一生産的兩個方面”,不能脫離“人自身的生産”,孤立地談論“物質生活資料的生産”對人類社會發展的所謂“決定”作用。④為了叙述的方便,筆者分别将三者簡稱為“兩種生産依次決定論”(以往有學者稱之為“交替決定論”,具體所指與本文相同)、“兩種生産共同決定論”、“兩種生産一體論”。這三種提法簡明而準确,可以一目了然地反映三種觀點持有者的核心論點。
如何評價這三種流行觀點的是非得失?它們是否符合恩格斯“兩種生産”理論的原意?是忠實、準确地反映了恩格斯思想的本來面目,還是基于研究者的“主觀理解”、“過度诠釋”而作出的不恰當解讀?從表面上看,似乎三者都有一定道理或根據。尤其是前兩種流行見解,作為兩個文獻學研究的結論,貌似可以從恩格斯《起源》的相關描述中直接得出,似乎是“根據充足”、“符合原意的”,甚至是“确鑿無疑”、“不容質疑”的。第三種觀點,似乎也不無道理,容易激起讀者的某種認同。事實果真如此嗎?
近十多年來,筆者對晚年恩格斯的《起源》予以了持續的關注和思考。在國内外學界的《起源》研究中占據重要地位、引發學界巨大争論、成為熱點話題的“兩種生産”問題,逐漸進入了筆者的研究視域,成為筆者緻力于澄清和解決的主要學術問題之一。筆者打算在自己持續多年的恩格斯晚年著作研究的基礎上,以深入、細微的文本學分析為依據,輔以必要的學理分析,逐一辨析上述三種流行見解的“科學性”、“可信度”。筆者力圖以清晰而富有邏輯性的語言,以相關的文獻解讀為基礎,向讀者表明:這三種流行觀點貌似成立,其實都是不符合或不完全符合恩格斯原意的,都是值得“商榷”的,至少是不夠準确或不夠全面的,是一種“表面化”或“簡單化”的理解。為了與上述三種流行見解進行深入的學術對話,引導讀者确立對恩格斯“兩種生産”理論的正确理解,筆者依次寫成了三篇學術論文,分别評論了上述三種流行見解的是非得失。本文系筆者寫成的上述三篇論文之一。作為一篇論戰色彩的文章,本文難免對部分讀者“信以為然”甚至“高度認同”的某些觀點構成某種“沖擊”和“挑戰”。為确保學術争鳴、學術對話的針對性和實效,筆者對流行見解所作的分析或批判往往較為犀利或直截了當。這兩點敬請讀者諒解。筆者一向認為,“争鳴”、“對話”、“批判”是推進學術研究的絕佳途徑,對人際關系的過度考慮、過度焦慮,對學術研究是極度不利的。筆者衷心希望此文在國内學界産生反應,歡迎或期待任何基于學術精神、學術目的而作出的有深度、有啟發力的商榷或批判。
如上所述,本文是筆者與上述三種流行見解的“學術對話”的重要組成部分。就具體功能而言,本文是針對上述第三種流行見解,展開相應的辨析和批判。在上文中,筆者将這種流行觀點簡明地概括為“兩種生産一體論”。在筆者看來,這種看法确有某種“合理”之處(詳見下文),這是應當肯定的。不過,就整體而言,這一流行觀點存在着明顯的問題,是片面、不嚴謹、不準确的。在系統地表達對這種看法的“質疑”前,筆者先談談這種看法所具有的部分的“合理性”。
在筆者看來,這種流行見解的“合理”之處就在于:注意到并強調了“兩種生産”(即“物質生活資料的生産”和“人自身的生産”)之間客觀存在的某種“聯系”、“關聯性”(盡管這種觀點的支持者是以一種誇大這種“聯系”、“關聯性”的不恰當方式,以某種“誇張”的語調和不夠嚴謹、不夠準确的表述,來談論“兩種生産形式”的關系的)。筆者當然承認,“物質生活資料的生産”與“人自身的生産”,作為人類社會不可或缺、同時存在的兩種基本的生産形式,彼此間确實是有一定“聯系”的。衆所周知,恩格斯所說的“物質生活資料的生産”,指的是“食物、衣服、住房以及為此所必需的工具的生産”⑤。我們知道,任何物質層面、物質意義上的生産(不論是衣服、食物、住房等物質生活資料的生産,還是物質性的生産工具的生産),都需要有生産活動的現實主體即這種活動的實際承擔者,才能現實地“發生”。這是一個基本常識,不需贅論。現實的生産活動的主體自然是“人”,确切地說,就是“勞動者”。那麼,勞動者從何而來呢?當然隻能來自于人類自身生育後代、自我繁衍的活動,按照恩格斯的理解,就是來自“人自身的生産”,即“種的蕃衍”⑥。按照馬克思、恩格斯及馬克思主義理論界的共識,“物質生活資料的生産”,至少有三個“基本要素”(或者說,至少有三個“基本前提”),一是生産活動的主體(勞動者),二是這種生産活動的客體(即生産勞動的改造對象),三是主體借以改造客體的物質條件、物質手段(生産工具等)。後兩類因素歸根到底來源于自然界,第一類因素即主體性因素隻能來源于人類自我繁衍的生育活動即“人自身的生産”,是這種活動提供的。另外,“物質生活資料的生産”作為一個動态的、持續不斷的曆史性活動,它每時每刻都離不開現實的勞動者的參與和推動。在人類曆史長河中,“人類自身的生産”(即生育後代的活動)始終構成物質生活資料的生産活動賴以延續的現實前提,前者的持續發生,是後者持續存在并運轉的基本條件。因此,說“物質生活資料的生産”與“人自身的生産”存在着“緊密”的聯系,是恰如其分、不無道理的。另外,“兩種生産一體論者”強調“不能脫離‘人自身的生産’,孤立地談論‘物質生活資料的生産’對人類社會發展的所謂‘決定’作用”,也是有一定道理或“合理性”的。不難理解,如果“人自身的生産”停止了或不存在了,“物質生活資料的生産”對整個人類曆史及其進程的“主導”、“決定”作用,自然就無從體現或持續。道理很簡單,勞動者這一主體因素是現實的“物質生活資料生産”的基本要素、基本前提,如果“人自身的生産”(這是“勞動者”這一主體要素得以存在的基本條件)不存在或停止了,那麼,将不再有現實的勞動者(即生産活動的承擔者),物質生活資料的生産自然也就停止或不存在了。在這種情況下,“物質生活資料的生産”對人類曆史及其進程的所謂“主導”、“決定”作用,就隻能是一種“無法實現”的、僅僅存在于“抽象的邏輯”中的虛假的“可能性”了。在恩格斯的理解中,作為人類各種現實活動(這些活動當然不限于“物質生活資料的生産”,它們包括或涉及了人類物質生活及精神生活的一切活動)實際承擔者的人類個體,都是由“人自身生産”這種人類生育子孫後代的活動創造的。基于此,恩格斯認為“人自身生産”在所有曆史時代,對人類現實發生的所有活動都有一種“前提性”的制約作用,它與“物質生活資料的生産”共同制約了整個人類社會的曆史。
不過,肯定“人自身的生産”對“物質生活資料的生産”及人類其他現實活動的“制約性”,承認恩格斯對這種“制約性”及兩種生産之“聯系”的充分肯定、充分認識,卻不意味着得出與“兩種生産一體論者”完全一樣的學術理解來。下面,筆者就要提出對“兩種生産一體論”的質疑。在筆者看來,與前兩種流行觀點(“兩種生産依次決定論”、“兩種生産共同決定論”)一樣,這種論調也是對恩格斯“兩種生産”理論相當程度上的“誤解”、“誤讀”。為了确切地、令人信服地說明這一點,筆者不采用“自說自話”、“避重就輕”、回避“實質問題”的方式,而是打算采取“直截了當”、“直面問題”的辯論方式,直接面對“兩種生産一體論者”的立論邏輯,通過對這種立論邏輯的片面性、謬誤性的揭示,與這種論調作一番深入的學術對話。
讀者已經知道,“兩種生産一體論”的基本論調是:在恩格斯的“兩種生産”理論中,“物質生活資料的生産”與“人自身的生産”與其說是“兩種不同類型的生産”,倒不如說是“同一生産的兩個方面”;不能脫離“人自身的生産”,孤立地談論“物質生活資料的生産”對人類社會發展的所謂“決定”作用(如上所述)。這裡還需補充說明一下,上述論調的支持者是在下述具體意義上說(在恩格斯的“兩種生産”理論中)“兩種生産”是“同一生産的兩個方面”的:在其看來,恩格斯是将這兩種生産明确視為一種統一的生産即“直接生活的生産和再生産”的兩個不同的方面、兩個不同的要素的。在上述論者看來,《起源》一書中的經典論斷(“根據唯物主義觀點,曆史中的決定性因素,歸根結蒂是直接生活的生産和再生産。但是,生産本身又有兩種。一方面是生活資料即食物、衣服、住房以及為此所必需的工具的生産;另一方面是人自身的生産,即種的蕃衍”⑦)再清楚不過地表明了:在恩格斯的理解中,“物質生活資料的生産”和“人自身的生産”(用恩格斯的話說,就是“種的蕃衍”)就是一種更廣義的生産即“直接生活的生産和再生産”的兩種具體形式,或者更進一步說,是這種“廣義”的生産的兩個不同的方面。
在筆者看來,上述文本學解釋貌似“合理”,實則大有問題。從表面上看,上述引文中“一方面”、“另一方面”這兩個提法貌似支持所謂“物質生活資料生産”和“人自身的生産”是統一的“直接生活的生産和再生産”的“兩個方面”的說法。的确,如果我們不作仔細辨析,僅僅停留于恩格斯《起源》的表面文字,似乎很容易得出這樣的印象。可是,如果作仔細的辨認和推敲,便會發現:恩格斯的實際思想絕非如此。上述理解的“破綻”之一,就在于把明明是“兩種生産”的表述偷換成了“同一生産的兩個方面”。筆者發現,雖然相關論者自己也承認“物質生活資料的生産”和“人自身的生産”是兩種不同的生産,但為了論證其獨特見解(即在恩格斯的理論中,“兩種生産”實質是“同一生産”的兩個不同方面),達成所謂的“自圓其說”的效果,有意或無意地模糊或淡化這一點。這種做法是十分不可取的。對此,筆者要質問道,明明恩格斯說的是“兩種生産”(很明顯,在上述引文中,恩格斯說的是“兩種生産”而不是“同一生産的兩個方面”,其原話是:“根據唯物主義觀點,曆史中的決定性因素,歸根結蒂是直接生活的生産和再生産。但是,生産本身又有兩種”⑧),怎麼就被你轉換成了“同一生産的兩個方面”了呢?難道“兩種生産”和“同一生産的兩個方面”是完全一樣、毫無差異的表述?上述論者可能會申辯道:恩格斯在這裡,明确地用了“一方面”、“另一方面”這兩個提法,這不正表明,他是把“物質生活資料的生産”和“人自身的生産”視為“直接生活的生産和再生産”這種“廣義”的生産的“兩個方面”嗎?對此,筆者的回應是:
第一,請注意,恩格斯在上述引文中使用的是“兩種生産”的表述,他明确地将“物質生活資料的生産”和“人自身的生産”理解為“兩種不同的生産”,這一點你無論如何是難以否定的。如果不是把上述二者視為“兩種不同的生産”,如果不是知道“生産有不同的類型”,如果他認為“隻存在着‘一種’生産”,那麼,恩格斯絕不會在強調了“直接生活的生産和再生産”構成“曆史中的決定性因素”後,再特意加上一句話:“但是,生産本身又有兩種。”⑨很明顯,他正是不希望人們模糊或混淆不同的生産類型,抽象地理解唯物史觀“生産決定曆史”的觀點。基于此,他才在強調了“生産決定曆史”的唯物史觀原理後,特意加上一句話(即“但是,生産本身又有兩種”)。其實他還有一個更深的用意,即提示讀者,不是所有的生産形式都是他所說的從根本上(用他的術語來表述,就是“歸根結蒂地”)決定人類曆史及其進程的生産形式,在他心目中,這種從根本上決定曆史的生産形式隻有一種,即“物質生活資料的生産”。關于這一點,筆者在其他論文中将作更詳細的說明,這裡不展開論證,隻略作提示。
第二,在這段引文中,恩格斯的确使用了“一方面”、“另一方面”的表述,但是,這根本不能支持所謂“在恩格斯的理解中,‘物質生活資料的生産’和‘人自身的生産’是‘同一生産的兩個不同方面’”的結論。我們首先要注意的是,恩格斯是在明确強調了生産有“兩種不同的類型”之後,才使用“一方面”、“另一方面”這兩個提法的。通過上下文語境分析(從事文本學研究的學界同仁都知道,“語境分析”是準确地還原作者思想的本意、避免“主觀臆斷”、“斷章取義”的絕佳路徑),可以有效地确認,恩格斯這裡使用的“一方面”、“另一方面”這兩個提法,其實正是“一種”、“另一種”這兩個表述的同義語。很明顯,恩格斯在強調了“生産有兩種不同類型”後,緊接着就揭示了他所說的“兩種生産”的“具體所指”:“一方面”是“物質生活資料的生産”,“另一方面”則是“人自身的生産”⑩。他這裡使用的“一方面”、“另一方面”這兩個術語,絕不是用來表達“同一生産的兩個方面”之意,而僅僅是用以表達“兩種生産”的“具體所指”而已。這一點讀者完全不難看出。這段引文中出現的“一方面”、“另一方面”兩個表述,完全可以也應當理解為“一種”、“另一種”。
第三,必須澄清:這裡恩格斯所說的“直接生活的生産和再生産”,根本不是上述論者所認為的兩種生産的統一體(即包括“物質生活資料生産”和“人自身生産”在内的一種“更廣義”的生産),而恰恰是一種“狹義”上的生産形式,即“兩種生産”中的第一種生産形式:“物質生活資料的生産”。澄清這一點尤為關鍵。應當說,上述論者恰恰是基于對恩格斯相關文字表述不準确的文本學闡釋,得出所謂“兩種生産一體論”(即認為上述“兩種生産”是“直接生活的生産和再生産”這種“廣義”的生産形式的兩個方面)的。筆者在此提醒上述論者,在《起源》第一版序言中,恩格斯說的是:“根據唯物主義觀點(其實也就是按照他和馬克思共同的唯物史觀觀點——引者注),曆史中的決定性因素,歸根結蒂是直接生活的生産和再生産。”(11)這裡有兩個關鍵詞,一是“根據唯物主義觀點”,二是“歸根結蒂”。事實上,按照恩格斯與馬克思一貫的唯物史觀立場:惟一從根本上主導和決定人類曆史及其進程(按照恩格斯的表述就是,“歸根結蒂”決定人類曆史)的生産形式,不可能有兩種或多種,隻能有一種,這就是“物質生活資料的生産”。值得我們注意的是,在恩格斯及馬克思的任何唯物史觀著作中,他們從未表達過“‘人自身的生産’從根本上決定和主導人類曆史”的論調(12)。與此構成“鮮明對照”的是,他們反複地表達了“物質生活資料的生産”從根本上決定人類曆史的唯物史觀基本立場。關于這一點,不論是從《起源》,還是從恩格斯其他著作或馬克思的著作中,都可以找到大量文本學證據。
第四,筆者還要請教上述論者:“物質生活資料的生産”與“人自身的生産”,作為兩種截然不同的生産形式、生産類型(在恩格斯的理解中,其中一種生産是食物、衣服、住房等物質生活資料以及為此所必需的勞動工具的生産,另一種生産則是人類兩性生育後代的生殖活動(13)),彼此間嚴重缺乏“相似性”,又怎能歸類到同一種生産中去,成為“同一種生産的兩個不同方面”呢?如果能,就請告訴筆者,它們能歸類到哪一種“生産類型”中去?上述論者或許會根據恩格斯的上述引文說,可以歸類到“直接生活的生産和再生産”中去,那麼,就請進一步明示,這個“直接生活的生産和再生産”如果不是“物質生産資料的生産”這種生産形式,那麼,會是哪一種生産形式呢?實際上,在恩格斯的“兩種生産”理論中,上述“兩種生産”根本不是什麼“同一種生産的兩個不同方面”(這是一種基于對恩格斯著作的誤解而産生的“似是而非”的不準确、不嚴謹的表述),而隻是人類社會現實存在的各種不同類型的生産活動中的兩種而已,而且是截然“不同”的兩種生産活動,絕不能簡單地歸為一類。用“同一生産的兩個不同方面”這種表述來描述“物質生活資料的生産”與“人自身的生産”這兩種幾乎“風馬牛不相及”的生産類型,恐怕是很不妥當、欠缺說服力的。或許有人仍會感到疑惑:“物質生活資料的生産”與“人自身的生産”固然是兩種不同類型的生産活動(這一點我們贊同你的看法),但都可以歸入廣義的“生産”的範疇中去,即都可以理解為一種“生産”(恩格斯也是這樣認為的),它們既然同為人類社會“生産體系”中的一員或作為其中一個要素,那麼,能不能說它們是人類同一生産體系中的兩個“不同方面”呢?在筆者看來,這種說法并非全然沒有道理。如果是就“物質生活資料的生産”與“人自身的生産”都是人類(各種不同的生産類型、生産形式所構成的)生産體系中的“一員”這一點來談“兩種生産是人類生産體系的不同方面、不同要素”,可能有一定的道理。但是,絕不能抽象、籠統地說,二者是“同一生産”或“同一種生産”的兩個不同方面(如上所述,二者之間存在重大差異,絕不能歸到同一生産類型中去),這種說法有明顯的誤導性,是不夠嚴謹、不夠準确的。實際上,“人類生産體系”這一提法本身就是以各種生産形式、生産類型的“差異性”為前提的。就人類社會而言,各種具體的生産形式之間(比如“物質生活資料的生産”與“人自身的生産”),固然有着某種抽象的“一緻性”(即都意味着某種“創造”,“物質生活資料的生産”是物質生活資料及勞動工具本身的創造,“人自身生産”則是生命個體的創造。應當說,這種“一緻性”隻是一種高度“抽象”的一緻性,根本不能描述或揭示各種生産類型的特定本質),但其客觀的、重大的差異性卻是不可抹煞、不可否定的,恩格斯完全知道這一點,否則他就不會提出“兩種生産”的概念了,或者說,他就不打算區分人類生産的各種具體形式了。在筆者看來,人們至多可以說“物質生活資料的生産”與“人自身的生産”是人類生産體系中的兩個不同要素(即便是這樣的說法,也是有一定“誤導性”的,嚴格來說,這兩種生産并不是“一種特定的生産的兩個方面或兩個要素”,它們明明就是兩種差異很大的生産類型),卻絕不能簡單地斷言,它們是“同一類型的生産的兩個方面”(這個說法顯然是錯誤的);在恩格斯那裡,也是這樣理解和看待問題的。“兩種生産一體論”這種流行見解的最大弊端,就在于有意或無意地淡化或模糊“物質生活資料的生産”與“人自身的生産”的原則區别及二者的界限,抹煞“兩種生産”各自的獨立性、特殊性,消解“物質生活資料的生産”對人類曆史整體進程所起的那種“歸根結蒂”意義上的、獨一無二的決定作用(其實這才是恩格斯與馬克思一貫堅持的唯物史觀基本立場),為所謂的“兩種生産共同決定論”(即筆者所批判的第二種流行見解)提供理論上的某種土壤。不難發現,第三種論調的支持者,往往也是第二種流行見解(“兩種生産共同決定論”)的擁護者。
注釋:
①在我國學界,“兩種生産”理論被主流見解認定為馬克思、恩格斯共同的思想,以《德意志意識形态》為二人共有的“兩種生産理論”的文本載體。
②參看王貴明:《試論人類自身生産的曆史作用——對馬克思主義兩種生産理論的探讨》,《探索》,1986年第5期;陳思:《兩種生産理論與唯物史觀》,《探索》,1991年第5期。
③持這種觀點的國内學者頗多。比如,讀者可參看嚴國珍:《關于“人類自身的生産”的理論的重新探讨》,《複旦學報》(社會科學版),1989年第2期;孫美堂:《關于“兩種生産”真正含義的辨析》,《東嶽論叢》,1986年第3期;申文元:《“兩種生産”理論新探》,《晉陽學刊》,1986年第1期;崔新京:《兩種生産理論的哲學探讨》,《遼甯大學學報》,1990年第6期。
④參看李宏偉:《曆史上關于“兩種生産”理論的争論及思考》,《中共雲南省委黨校學報》,2007年第5期。
⑤⑥《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6頁,第16頁。
⑦⑧《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5-16頁,第15頁。
⑨⑩《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5頁,第15-16頁。
(11)參看《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5頁。
(12)這種論調明顯違反唯物史觀基本原理。在馬克思、恩格斯的思想語境中,“人自身的生産”僅僅是“制約”而非“從根本上決定”人類曆史整體進程的因素。他們從未誇大這種因素的作用,将其視為“從根本上決定人類曆史的因素”。
(13)參看《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5-16頁。
文章原載于《東嶽論叢》2018年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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