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思宇:無形與有形:中共早期“黨團”研究
摘 要:1921年至1927年是中共從研究小團體向群衆性政黨跨越的重要時期,而連接中共與群衆的“黨團”機制是其中關鍵。中共和青年團既可派人秘密滲透到各群衆團體,不引人注意,潛移默化地擴大黨的影響,以有形化無形;“黨團”通過對組織、宣傳、外聯等,滲透、整合、掌控群衆團體,掀起群衆運動的洪波,化無形為有形。同時,“黨團”活動受主客觀的因素的影響,出現行動個人化,組織上層化,宣傳激進化,随時局好壞而起伏不定等問題。“黨團”機制在不斷矯正糾偏的過程中得以發展、完善,成為中共政黨體系之中有力且獨特的組織機制。
關鍵詞:中共;黨團;群衆運動
中共早期是一個沒有武力,沒有地盤,純粹以組織宣傳和動員群衆為中心的革命黨。在1921年至1927這短短的六年時間裡,中共成長為一個擁有約5.8萬黨員、3.7萬團員的組織,還有在其領導下的290餘萬工會會員、900餘萬農會會員和15萬童子團,其組織觸角與影響力輻射到全國相當廣泛的階層民衆[1]。這種崛起的速度與運動群衆的能力在20世紀20年代的國際共産主義運動中是首屈一指的(蘇俄之外),一度受到共産國際的高度肯定。正是在這一時期,中共初步奠定了其組織宣傳與群衆運動的基本模式與路徑,積累了豐富的策略、經驗與技巧。然而,早期的中共究竟通過何種機制滲透乃至控制各群衆組織,并對其加以改造?彼時尚處于秘密狀态的中共,如何影響人數百倍于己的社會群體,将自己的主義與策略轉化為有形的社會力量?這一時期正值第一次國共合作時期,而合作的形式很獨特:一方面,中共黨員以個人身份加入國民黨,形成一種“黨内合作”關系;另一方面,中共又在國民黨之外獨立存在,因而又具有“黨外合作”的性質。從黨員的角度言,加入國民黨的中共黨員不僅具有雙重黨籍,而且必須同時接受兩黨的指令。當兩黨利益訴求發生沖突時,這些跨黨黨員如何自處?中共又是通過何種組織機制來指揮和控制這些跨黨黨員按黨的指示行事,實現本黨的政治目标的?本文所要考察的“黨團”[2],是中共早期逐步摸索出來的一套系統完整、運作綿密的組織機制。正是這一“黨團”機制在中共早期發動群衆運動以及處理與其他黨派團體關系的過程中,發揮了至關重要的作用。本文拟從宏觀角度梳理中共早期“黨團”機制的演變,并以五卅運動前後各地“黨團”活動為切入點,具體分析中共“黨團”機制與群衆組織、群衆運動的互動關系[3]。
一、早期“黨團”的發展脈絡
“黨團”本是指中共在一切黨外組織與群衆組織中進行組織活動的秘密機關,圍繞它而衍生出一整套滲透、整合、領導群衆組織乃至群衆運動的組織機制和行動規則,是為“黨團”機制。該機制可追溯至19世紀上半葉的英國議會黨團。議會黨團由同一個政黨或幾個政黨中政治傾向相同的議員所組成,是政黨在議會中進行活動的載體。列甯将這一制度移植到蘇俄布爾什維克,并将其活動範圍擴大到蘇維埃及一切社會團體,借此擴大黨的影響,确保黨在政治上的領導地位,成為列甯主義政黨的一種獨特機制。
早在建黨之初,中共對“黨團”的探索已有迹可循。中共一大首個綱領的英文稿規定,各地在黨員增加的情況下,應根據職業的不同,利用工人、農民、士兵和學生組織進行黨外活動[4]。這一規定可視為中共設立“黨團”的先聲。1922年,中共二大專門通過《關于議會行動的決議案》,仿照俄國布爾什維克議會黨團的作法,規定中共的議員須受各級黨委的監督和指揮,一切不得自主[5]。同時,中共還在工會運動的決議案中,明确規定在一切的勞動團體如工會、行會、俱樂部、工人學校之中,組織強有力的小團體[6],所謂“小團體”正是“黨團”組織。很快,在1922年至1923年的京漢鐵路大罷工中,就有了中共“黨團”的身影。據羅章龍回憶,京漢鐵路總工會内即建立了中共“黨團”,并成立了“黨團”辦事處,羅章龍為書記,王仲一、史文彬、許白昊、林育南等為“黨團”成員。另外,中共在隴海鐵路、正太鐵路工會中亦設有“黨團”。“黨團”負責領導全局,常在工人運動發生前,讨論應對政策,确定運動手段和步驟。[7]
基層黨員起初多對“黨團”制度感到陌生,不識“黨團”為何物,混淆“黨團”與支部的差别。在中共的組織設計中,“黨團”與支部有明确分工。一般而言,支部重發展,“黨團”偏行動;支部負責吸收黨員,“黨團”則不負此責任。支部還擔負教育黨員、督率黨員的工作,“黨團”則決定非黨的團體組織中一切鬥争的方針政策與策略,指導非黨團體中的黨員一緻行動,貫徹黨的政策。1925年8月31日,中共中央發出通告,對“黨團”的組織和任務加以明确。1926年1月,中共又在對工人運動的指示中進一步規範“黨團”和支部:支部和“黨團”均須對内統一思想,對外宣傳黨的政策;支部為固定機關中的基礎組織,“黨團”為臨時會議或聯合機關中的機動組織;單一的工會或學校設支部,不設“黨團”,有特别會議發生時,由支部書記臨時組織“黨團”。但有時在工會或學生會中,亦有“黨團”[8]。支部和“黨團”有時亦可重合。工廠之支部,同為工會之“黨團”,既受該工會最高“黨團”命令,也須聽從黨委的指導[9]。“黨團”中的每個分子,既要堅決執行黨對“黨團”的決議,也須執行“黨團”自己的決議[10]。如在工會中負責人為非同志時,“應由相近的同志包圍他”,使他“無形中”執行“黨團”決定之政策[11]。在投票表決時,“黨團”成員要表達一緻意見;在群衆運動中,“黨團”成員要展示一緻力量。
在中共組織系統中,“黨團”不是獨立單位,也不能自成系統[12]。如全國或地方的總工會最高“黨團”,隻能宏觀指導下級“黨團”。為貫徹某種政策及避免各地沖突起見,“黨團”須呈報中央及區黨部或直接通知各地黨部,對該項政策加以說明[13]。國民黨全國代表大會中的中共“黨團”,則由中共中央指揮,向中央負責;國民黨地方黨部中的中共“黨團”,由中共區委或地委指揮,向區委或地委負責。上級“黨團”不能任意指揮下級“黨團”,須征求區委或地委的同意。而“黨團”如需調用支部力量,也須經支部上級地委許可。[14]下級“黨團”受同級區委、地委和上級“黨團”的雙重領導。
“黨團”雖早有實踐,卻很晚才出現在中共黨章之中,甚至晚于國民黨。中共黨章與國民黨改組後的黨章均取法蘇俄,然所借鑒之藍本有所差異。1924年國民黨一大制訂的《中國國民黨總章》,系借鑒1919年12月俄共(布)第八次全國代表會議通過的《俄國共産黨(布爾什維克)章程》[15]。而1927年修訂的中共黨章,則更近似1922年俄共(布)第十二次代表大會修訂的黨章[16]。而兩者關于“黨團”的規定幾乎一緻,均擺脫了早期議會黨團痕迹,僅在“黨團”書記的選任方式上有所不同[17]。1927年6月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通過的《中國共産黨第三次修正章程決議案》,第一次在黨章中明确規定了“黨團”的性質、作用以及“黨團”的組織方法、隸屬關系、活動規範以及紀律懲處等[18]。
與共産黨相似,青年團[19]亦有類似“黨團”的機關,名為“團組”。該機關的産生和發展,亦經曆一探索過程。1922年社會主義青年團第一次代表大會通過的章程,并沒有規定團員應如何在黨外團體中活動,但《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與中國各團體的關系之議決案》已指示青年團與其他團體有三種關系模式:一是團員加入其中,“造成中堅勢力”;二是團員在運動中與之聯絡進行,以達目的;三是“無顧惜的披露其罪惡”,使青年不緻受其迷蒙,并以實力推翻之[20]。滲透、聯絡與破壞,是團對其他黨派團體的三種基本活動方式。雖無“黨團”之形,實已得其神。
1924年3月22日,青年團中央第二屆執行委員會第二次擴大會議通過的《學生運動決議案》指出應當在各地學生會中“設立團的小組”。1925年1月30日,共産主義青年團召開第三次代表大會。在大會修訂的章程中,首次出現關于組織“團組”的明确規定[21]。大會通過的《一般被壓迫青年運動的決議案》還對“團組”在學生組織中的定位和活動作了詳細規定,如青年團“團組”應設立在學生會之中,使學生會成為學生運動的“總機關”與“領袖”;在學生會會議未讨論各種問題之前,“團組”應先讨論;在學生運動發動前, “團組”應有一預估,“非有勝利希望時,不必發起學潮”;而對于已經發生的學潮,“團組”應引導學生會參加[22]。1928年7月,中國共産主義青年團第五次代表大會通過的章程對“團組”的性質與活動方式作了明确規定:“團組”是青年團在其他組織中實行團的政策,加強團的影響,并監督團員工作的組織[23]。
在大革命時期,中共與青年團的關系,大體上處于并駕齊驅的狀态,甚至出現“團先黨後”的現象。初期青年團人數多于中共,且團員多為知識青年,文化程度大多高于黨員,因而承擔更多實際工作[24]。共青團俨然有“第二黨”傾向,自認與中共比肩而立,黨為兄,團為弟[25]。尤其在學生運動中,共青團員數量較多,“團組”頗為活躍。在這個時期,青年團不僅“包辦”學生運動,甚至代替黨組織工人運動、農民運動,“與共産黨沒有一點分别”[26]。如在湖北各地,一切國民運動、農民運動、青年運動等工作都歸青年團領導[27]。
五卅運動後,各地黨與青年團組織均有相當發展,但部分地區黨的支部幾乎沒有黨員,甚至出現上層黨領導團、下層團取代黨的現象。黨和團的勢力難以截然分開。省港罷工中黨員與團員混合組成“黨團”。中共廣東區委屢次想将兩者分開,卻發現罷工“黨團”依照罷工團體而設,并無工人組織與青年工人組織之分,如分開則指揮不便[28]。同理,上海總工會和學生聯合會内的“團組”已被取消,并入“黨團”[29]。可以說,早期的中共和青年團合組“黨團”相當普遍[30]。
二、“黨團”運作下的國共關系
中共“黨團”機制的活動對象和範圍十分廣泛,既包括群衆組織,也包括其他政黨。中國國民黨在1924年仿照列甯主義政黨體制進行了改組,但改組并不徹底,改組後仍以三民主義為“體”,僅以俄共組織為“用”,隻學到半套表面功夫,黨的組織渙散如故。亦因為此,跨黨的中共黨員和團員在國民黨内擁有相當寬松的活動空間。如衆所知,第一次國共合作的形式非常獨特:一方面,中共黨員和團員以個人身份加入國民黨,具有雙重黨籍,形成一種“跨黨合作”關系;另一方面,中共作為一個政黨在國民黨之外仍然獨立存在,兩黨關系又是一種“黨際合作”關系。從國民黨的立場看,既是“容共”,又是“聯共”:“容共”是“容納共産分子”,“聯共”是“聯合共産黨”。單獨稱“容共”,或單獨稱“聯共”均難以完整表述第一次國共合作的這種兩重性。[31]在中共眼中,國民黨并非一個嚴格意義上的列甯主義革命政黨,組織松散,成員複雜,地位更接近群衆團體。
從第一次國共合作建立伊始,中共即試圖在國民黨内建立“黨團”,通過“黨團”影響乃至控制國民黨。在1924年國民黨一大召開期間,中共首次在國民黨内明确建立“黨團”。現有材料中,中共最早的“黨團”會議記錄,見于蘇俄政治顧問鮑羅廷的劄記。1924年1月18日,國民黨一大召開前夕,出席國民黨大會的20名中共代表與鮑羅廷召開“黨團”會議,共同讨論在國民黨一大上中共“黨團”如何運作的問題。毛澤東主張,中共代表在國民黨一大上應分成若幹小組秘密進行,不宜集中公開活動,以免引起其他團體反對。鮑羅廷則認為中共代表無妨公開活動。最後決定與會的20名中共代表成立一個委員會以及各代表團代表的聯席會議,以利相互聯絡與共同行動。[32]自此之後,以個人身份加入國民黨的中共黨員和青年團員,主要以“黨團”的形式在國民黨内秘密活動,形成“黨内有黨”的局面。事實證明,毛澤東等中共黨員顯然比蘇俄顧問鮑羅廷更熟稔中國的政治生态和組織邏輯。中共“黨團”在國民黨内的秘密運作,更利于工作開展。
由于中共組織嚴密,國民黨組織松散,中共黨、團員在理想信仰方面也比國民黨員表現堅定,加入國民黨的中共黨、團員很快呈現反客為主的态勢。中共黨員譚平山被孫中山任命為國民黨中央組織部部長,自然有利于中共黨、團員在國民黨内施展手腳。據他的說法,在1926年1月國民黨二大召開前後,大約90%的國民黨地方組織處于共産黨員和國民黨左派的領導之下[33]。1926年2月,維經斯基在給共産國際執委會的報告中也談到:“共産黨實際上領導着國民黨。小小的共産黨處于國民黨的機構之中,在組織和發展國民黨。”[34]同年8月,國民黨左派顧孟餘在與維經斯基的一次談話中提到,在國民黨省一級的地方黨部,以及大量基層組織中,共産黨人均占多數,而在另外一些地方,共産黨人即使處于少數,也能通過“黨團”來領導國民黨[35]。同年11月,陳獨秀更自豪地聲稱,廣東、上海、北京、湖南等幾個重要地區的國民黨組織都處于共産黨“包辦”之下[36]。在“包辦”國民黨的過程中,中共“黨團”機制發揮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共産黨“黨團”實際成為國民黨“機關”中的“機關”。
相對于國民黨中央,中共“黨團”在國民黨地方黨部中的運作更為成功。團武昌地委報告,團員在國民黨省委和各區委中“均負主持之責”[37]。中共天津地委在國民黨中也安插“黨團”,确保共産黨的主張在國民黨地方黨部貫徹[38]。在上海“一般民衆的心目中,上海特别市黨部等于C.P.”[39]。中共“黨團”過于強勢,以至于成員不經過國民黨的組織程序,直接執行中共的行動策略,一度引起國民黨黨員的反感[40]。
在這一時期,共産黨和青年團通過“黨團”控制國民黨,再以國民黨的名義組織各項運動。五卅運動中,上海學生聯合會居于領導地位,在學生中頗有威望。在學聯中起決定作用的是國民黨“黨團”,而該“黨團”的實際指揮者,又是中共和青年團合組的“黨團”[41]。1926年底,國民黨甯波市黨部整頓後,共産黨将“一切群衆運動的領導地位轉移至它(國民黨市黨部——引者注)身上”,再以國民黨黨員的身份領導運動[42]。青年團武昌地委組織的農民運動,也都是透過國民黨的組織來進行[43]。中共“黨團”亦介入國民黨的軍事行動,如中共廣東區委在出征江西的北伐軍中,便組織了一個負責軍事的“黨團”,規定軍事“黨團”隻管軍事,不能幹涉地方黨務[44]。在中共眼中,國民黨隻是一個軀殼,是國民運動的組織載體,與農民團體、青年團體、婦女團體作用相近[45]。
中共借助國民黨的軀殼,有其自身考慮。國民黨有曆史、有地盤、有影響,此為早期中共所不及。在相當一部分民衆的眼中,國民黨的形象比謠傳“共産共妻”的共産黨溫和。因而,共産黨假借國民黨的名義,易于在民衆中開展活動。同時,借重國民黨之聲望,中共易于吸納有志青年。國民黨在河北張家口頗有聲望,“學生腦海中亦有國民黨三字之印象”。青年團因利乘便,先介紹學生加入國民黨,再将國民黨内優秀分子介紹進青年團。[46]此外,中共和青年團經費緊張,而利用國民黨的地方組織可以向國民黨中央申請經費,擴大運動[47]。
中共“黨團”在國民黨内的秘密運作,一直令國民黨人深懷戒懼,痛感“國民黨黨務,共産黨員可以操縱,而共産黨黨務,國民黨員絕對不能參加”[48]。很多國民黨人認為,中共黨員既以個人身份加入國民黨,則不應在國民黨内進行秘密“黨團”活動。而中共方面則反駁說:“既準跨黨,便不能無黨團之嫌疑。國民黨外既然有一共産黨存在,則國民黨内便不能使共産派無一緻之行動。況既謂之派,思想言論必有相類之處,既有黨外之黨,則其一緻行動更無可疑。”[49]
國民黨以中共“黨團”為洪水猛獸,中共則辯稱“黨團”為挽救國民黨之良方。1924年6月18日,張繼等國民黨元老以中共“黨團”活動為罪證,提出彈劾案,認為共産黨不忠于國民黨。6月25日,謝持、張繼前往東山鮑羅庭寓所,質問鮑羅庭:“君以共産黨加入國民黨,而在黨内作‘黨團’活動,認為合理乎?”鮑羅庭回答:“國民黨已死,國民黨已不成黨,隻可說有國民黨員,不可說有國民黨,加入新分子,如共産黨者,組織黨團,可引起舊黨員之競争心,則黨可複活。”鮑羅庭進而補充,凡黨必有派,中共“黨團”,無異于國民黨的一派。國共關系本是“互相利用”,國民黨從中共“黨團”中也能獲益。[50]雙方交鋒關鍵在于國民黨的組織性質。鮑羅庭認為國民黨組織松散,黨不成黨,有其他政黨加入無可厚非。而張繼等人意見正相反,認為“黨内有黨”,必不相安。張繼等人的擔憂,不無道理。“黨團”機制是國共沖突的内在根源之一,從共産黨加入國民黨的決策伊始,矛盾隐患即已埋下。
國共“跨黨”紛争,不在于共産黨員的雙重身份,而在于中共“黨團”活動方式隐秘。換言之,跨黨之糾葛,症結在“黨團”之運作。1924年8月21日,為解決“黨團”問題,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發布訓令,禁止“黨團”之存在:
今中國共産黨與本黨同為革命組織,對于現時中國之政見又盡相同,故決不能發生黨團作用。而加入本黨之共産派,既服從本黨之主義,更不緻有黨團作用。其所以有黨團作用之嫌疑者,由于此等印刷品,其性質非屬于公開,而屬于秘密。既屬于秘密,則無論其對于本黨懷有善意抑懷有惡意,而常易被認為惡意。同志平日相與戮力,其精神之浃洽,不外于理智之互浚與感情之相孚,而此等之秘密行為實足為感情隔膜之導因。中國共産黨關于黨務之秘密,本黨固無須過問,然其活動之有關于國民革命者,本黨則欲知之,以期對于國民革命得齊其趨向與步驟。至于中國共産黨對于其黨員之加入本黨者施以指導,俾知對于本黨應如何盡力,此在中國共産黨為當然之事;而本黨則認為,此于本黨之黨務進行及黨員紀律有直接間接之關系。倘使中國共産黨關于此等之讨論及決議,使本黨得以與聞,則本黨敢信黨内共産派所被黨團作用之嫌疑無從發生。[51]
國民黨要求中共“黨團”成員公開身份,決策透明,設立國際聯絡處,了解中共活動及與國民黨關系,均被中共拒絕。1926年5月,蔣介石提出《整理黨務案》,要求中共将黨員名冊提交給國民黨中央。如此,中共“黨團”組織将全部暴露,中共自然未允其提議。蔣介石感歎:“究竟哪個是真正的黨員,哪個是跨黨的黨員,究竟哪個是忠實的中央執行委員,哪個是跨黨的中央執行委員,不說各位同志不明白,要懷疑,就是我做主席的,也弄不明白。”[52]
中共“黨團”問題始終是困擾國民黨的心結。國民黨也曾經嘗試以“黨團”對“黨團”,向中共反擊。據鄒魯回憶,在他擔任國民黨中央青年部長期間,曾在廣東各校組織國民黨“黨團”,對付共産黨;同時派人加入共産黨,偵察對方情形。但其“黨團”僅秘密滲透一項,稍似中共,在其内部并不能形成勢力,影響決策。[53]國民黨始終未能有效反制中共“黨團”,最後不得不訴諸武力清共。
總之,“黨團”是中共與國民黨第一次合作的主要組織媒介,也是中共在國民黨内活動的主要運作方式。中共在國民黨内的迅速發展壯大,以及對國民黨的影響乃至操控,在很大程度上得力于“黨團”的成功運作;但國共合作的破裂,也與“黨團”運作所導緻的矛盾激化有一定關系。[54]
三、“黨團”與群衆組織、群衆運動
群衆組織是中共動員群衆的媒介,而“黨團”則是中共引導和控制群衆組織的媒介。截至1927年6月,中共已有中華全國總工會黨團幹事會、全國農民協會臨時黨團、中華全國學生總會黨團、中華全國濟難總會黨團、中華全國鐵路總工會黨團等衆多全國性團體組織的黨團[55]。可見,中共意在通過“黨團”,掌控和統攝全國各類型的群衆團體。
除這些常規組織外,中共在臨時性的群衆組織中亦設有“黨團”,較為著名的有省港大罷工運動中的省港罷工委員會。該委員會的核心人物如蘇兆征、鄧中夏等均為“黨團”成員。他們通常晚上參加“黨團”會議,由成員先行彙報各自部門工作情況和問題,然後讨論作出決定,第二天貫徹執行。另有一小規模、高級别的“黨團”會議,僅少數成員參加,以蘇俄顧問鮑羅廷為核心。曾參與領導省港罷工的黃平回憶:“省港大罷工的重要決策無一不是同鮑顧問商量過的,多數是他提出來的。”[56]
各地農民協會中也有中共“黨團”的身影。中共甯波地委發展11個區,每區均有農民協會,總人數近千人,協會由“黨團”負責指揮[57]。1926年,廣東各縣紛紛成立農民協會,各協會中“黨團”組織活躍,幾乎取代黨支部地位,成為鄉村黨組織的核心[58]。
在衆多群衆團體中,“黨團”與學生聯合會的關聯尤為複雜,也尤為重要。在“五四”之後的群衆運動中,學生群體均是先導者和風向标。據時在北京地委工作的李渤海觀察,“北京惟一的群衆是學生”[59],全國各地也有類似情況。學生組織曆史悠久,自有系統,且對政治極其敏感。全國學生聯合會與京滬等地學生聯合會,聲氣相通,互相倚重,構成龐大的學生組織網絡。故中共對學生團體組織極為重視,學生團體自然也成為“黨團”力圖介入的重要目标。
學生運動的中心組織是學生聯合會。中共和青年團也認識到學聯是宣傳主義的“最好場合”。中共北京地委要求,鑒于學聯貼近群衆,可統一指揮,因而應重點活動。在1922年建立之初,青年團中央即明确指示團員應打入各地學聯内部,“不停的以活動在其中造成中堅勢力”,在愛國運動中設法取得指導地位。[60]1924年6月4日,青年團中央發出通告,要求各地應設法恢複或成立學聯,以求全國學生組織的穩固和擴大[61]。
然而,學生聯合會本屬學生自由結合,設立情況依當地學生運動水平而定。部分地區的學生聯合會有名無實,甚至沒有學生聯合會,發展極不平衡。以學生運動策源地北京而言,在五四時期,各校均有學生會或自治會,至1924年則多已零落[62]。1925年4月,北京學生聯合會聯絡學校約70餘所,其中一半以上的學校或沒有學生會,或有學生會而無人出席,不符合中共黨、團聯合學生的條件。因此,發動學聯多從組織各校學生會做起。
組織學生會,有組織滲透和組織重組二途。青年團鼓勵團員加入各校學生會,并占據有利位置。團濟南地委指出,組織學生運動,首在建立學生及各縣的青年團體組織,然後統一組成山東學生總會[63]。團北京地委為實現對各校學生會的控制,對學生政治派别進行了細緻調查,注意拉攏國民黨左派和無黨派學生,孤立國民黨右派——民治派,從而擴大在學生會中的勢力[64]。據團青州特支報告,本地學生團員雖僅有11人,但在各學生會中占據總務股和宣傳股的重要位置。在團員的主持下,學生會統一喊出“打倒軍閥”“打倒資本帝國主義”等口号。[65]組織滲透和組織重組隻是手段,而取得主導地位,得以領導宣傳和活動,獲得代表名義,方為目的。
學聯建立後,雖已有組織基礎,仍須師出有名,受社會認可。1924年12月,團中央通告各地,借國民會議促成會運動之機改組學聯,結果反響平平。反倒是半年後的“五卅”慘案,成為學聯發展的契機。1925年的五卅運動是中共“黨團”和“團組”活動大規模開展并取得成效的關鍵時期。鑒于當時革命潮流高漲,各地區、各階層、各類别的群衆組織層出不窮,群衆聯合迫在眉睫,中共認識到此刻的重點是“在群衆中鞏固我們黨的勢力”,若要證明在群衆之中“真有勢力,真能指導”,必須利用革命潮流,在“一切工人組織、農民協會及革命的智識階級團體”裡,組織支部和“黨團”[66]。這對中共的“黨團”工作既是機遇,也是挑戰。
“五卅”之前,濟南青年團雖有活動,但規模甚小。慘案發生後,濟南地區的中共與青年團合作,成立濟南學生聯合會,逾半數中等以上學校參與,青年團活動頓顯生機[67]。團甯波地委也借“五卅”之機,改組學生聯合會,當地公立、私立、教會學校基本全部加入學聯,“無形中已受本校(團甯波地委——引者注)之指揮”[68]。團武昌地委在1925年5月之初,僅能通過學聯召集七八所學校開會,而湖北的其他地區尚不如武昌。五卅運動之後,湖北地區的學聯已粗具規模,下轄學生約有1.4萬餘人,僅武昌一地就有9.5千人[69],足見學聯組織擴張之速。
宣傳和組織是“黨團”在學聯中的主攻領域,在五卅運動中作用尤為關鍵。團員加入學聯後,積極占據總務、宣傳、組織機關,從而掌握組織、宣傳以及對外聯絡的主動。武昌學聯改組後,總務,宣傳、農工三股主任均系團員,組織股主任也是國民黨左傾學生[70]。團青州支部報告,團員在學聯中“地位很好”,重要職務如總務、編輯,宣傳等,都由團員擔任[71]。團員占據學聯重要崗位後,受“黨團”支配的學聯成為青年團宣傳政策的機關。團武昌地委報告稱,學聯“在吾人之手”,快郵代電、宣言傳單内容均由團員決定[72]。1925年11月中旬,團天津地委,号召學生“向革命的路上走”,即是利用天津學聯臨時執行委員會的名義[73]。在“黨團”的主持下,團的宣傳口号即成為學聯的口号。
上海為中共黨、團中央之所在。中共和青年團在上海成員衆多,根基最固。“五卅”能由一個“慘案”發展為一場全國規模的反帝運動,與中共在上海的勢力最為發達有關。中共和青年團通過“黨團”控制上海學聯的過程,頗具典型意義。“黨團”在五卅運動爆發之前,已成功改組了上海學聯,為學生運動奠定了組織基礎[74]。“五卅”慘案發生後,本持觀望态度的複旦、聖約翰、東吳法科等校也紛紛加入上海學聯。學聯成員達90餘校,職員超過百人,一躍而為上海的重要團體,為社會矚目。與此同時,中共和青年團也在各校拓殖勢力,吸收黨員、團員,建立支部,并通過“黨團”加強對學生組織的控制,獲得該校的代表名額,以便出席各種會議及聯合會。青年團不僅清楚掌握各校國民黨、學生會以及其他學生團體的成員分布,更深刻分析了“黨團”對學生組織的控制狀況,依控制程度由弱到強,大緻分為“參與”“活動”“支配”。如此綿密細緻的前期工作,既是對“黨團”工作的督促,督促黨、團員占據支配地位,也利于活動時因“校”制宜,靈活應變。[75]
中共認識到,掌握學聯,便能掌握當地學生運動,進而掌握整個社會運動的主導權。在與各界互動的過程中,學生曆來占據主動。中共“黨團”通過學生會發動學生,再由學生發動商人和市民參與。學生聯合會在五卅運動中的作用之重要,正如恽代英指出的那樣:“假使沒有學生的聯合會,就不能号召民衆,五卅運動就無從産生”,“學生會在那時很有權威”[76]。在當時的社會差序下,工人對商人懷有信仰,而商人又對學生有所敬畏。據李立三回憶,他們最初先動員工人總罷工,但未能罷下來,等商人總罷市以後,工人總罷工才實現[77]。
商人如此,底層的工人農民對學生更是信仰有加,如上海黨組織的一份報告便專門提到“工人崇拜學生” 的現象[78]。學生受重視,既有“士大夫”的傳統餘蔭,更有五四運動的精神遺産。“五四”之後學生的“神聖化”與組織化,被中共充分運用于自身組織建設與實際的政治運動中。甯波學聯發起工會促成會,聯絡成立機器工人聯合會、渡船工人聯合會,并通過“黨團”加以領導;團甯波地委主持甯波學聯,号召各界組成甯波外交後援會,無論演講、募捐,還是調查,學生均是其中主力[79]。各地學聯在組織各界聯合組織時,往往充當先鋒的角色。
從當時的報道來看,各地“五卅”後援會建立的組織流程大緻相似,往往以當地學生聯合會及各校學生會号召罷課為先導,繼而學生上街遊行,分隊演講,向民衆報告,造成聲勢,最後聯合各社會團體,在大會上成立各界聯合會。1925年6月5日,在團開封支部的策劃下,河南全省學生會議決各校一律罷課,由各校組織講演團,聯絡各界組織五卅後援會[80]。團大連特支接團中央運動指示,依靠學界,組織滬案後援會,安排學生罷課,工人罷工,市民遊行[81],獲大連各界群起響應[82]。黨員和團員加入後援會,旨在加強組織力量,左右決策,貫徹中央主張。安慶于6月2日舉行群衆大會,會上通過三項決議,通電聲援運動、組織團體募捐、與英日兩國經濟絕交。三項提案均為共産黨員徐夢秋、薛卓漢等所提[83]。團南昌地委成員加入當地後援會文書部,牢牢把控後援會的宣傳方向[84]。各界大會的組織流程為各界所熟悉,中共和青年團的“黨團”并未别出心裁,而是加以沿用,并巧妙地事先設計好大會決議和口号,舊瓶裝新酒,利于各界群衆接受。
後援會組織成員的廣泛性,既是其力量之所在,也是其内部分歧之所由。各地商界、學界精英并不完全認同中共政策,更不願被年輕的“黨團”成員所操控,緻使後援會内部頻有沖突。甯波五卅運動在中共“黨團”推動下,深入廣大縣鄉,為一時之盛,但也受到外交後援會中紳士、商人的質疑。在讨論遊行口号時,學聯提議用“打倒帝國主義,取消一切不平等條約,民族解放萬歲”等較為激進的口号,而紳士提議用“愛用國貨,取消不平等條約,中華民國萬歲”等溫和口号。學聯堅持主張,加之此時又發生群衆打砸外人住宅事件,引起紳士恐慌。紳士認為都是“學生闖的亂子”,聯名辭去後援會職務,後因各公團會議通過鉗制學聯的議案,才勉強複職。[85]目标的一緻性并不意味着立場的一緻性。當後援會的“黨團”成員觸及紳、商、學各界利益之時,隐藏的矛盾便會顯露。
中共和青年團努力掌握各界聯合組織,以便掌握群衆運動的走向。其時,各方勢力競相争奪各界聯合組織的領導權,甚至演至組織對抗。五卅運動時期,北京即存在兩大聯合組織并立的局面:一為中共和青年團“黨團”主導的滬案雪恥會,一為北京各界聯席會議。後者以各校滬案後援會、北京各校教職員滬案後援會、教會學校為主體,主張單獨對英,不用“打倒帝國主義”口号,與中共主導的雪恥會針鋒相對。1925年6月14日,由“北京各校教職員滬案後援會”發起召開“北京各界聯席會議”。6月16日和18日,北京各界聯席會兩次召開會議,準備于25日舉行總示威。雪恥會鑒于形勢不利,隻得順勢參與。雙方在群衆大會上就主席、口号、指揮等事項相互争奪,後援會本計劃在天安門開會,未得政府批準,于是僅在天安門略事追悼,即移烈士靈位至中央公園。雪恥會乘此機會,攻擊其擅移靈位之舉,帶領群衆再回天安門,奪得主席台重開大會,将中共事先準備的口号和提案一并通過。而後,雪恥會一方面組織對後援會“拆台”,吸引對方學校加入已方。後援會在激進的氛圍中,難以自立,瀕于解體,雪恥會反愈顯活力。[86]地方精英并不任由革命政黨掌控群衆團體和群衆運動,有時會動用組織、金錢等資源加以抵制和競争。但中共因“黨團”的策略和方法得當,在群衆大會上屢占上風,在競争中往往更勝對手一籌。
四、“黨團”的有限張力
五卅運動成功之要決,在于中共群衆運動的成功策略,其中“黨團”機制自内而外的張力,将黨的影響拓展至社會各界,功勞不小。然而這種張力并非無窮無限。到五卅運動後期,“黨團”活動開始顯現受制于主客觀條件的局限性,就主觀而言,大抵可總結為三點:一為行動個人化,二為組織上層化,三為宣傳激進化。
“黨團”機制以寡禦衆,四兩撥千斤,運用之妙,自不待言。但黨員和團員本身數量較少,人才匮乏,這也是不得不爾的苦衷。1925年1月,中共黨員人數僅994人,經曆五卅運動後,1925年9月,中共黨員達到3164人,1926年3月黨員人數也僅有8000人左右[87]。團員數量較同時期黨員為多,1924年10月,青年團中央統計團員數量為2546人,主要集中于北京、上海、長沙、廣州等地,其他各地團員數量,少則幾人,多則幾十人[88]。依靠數量優勢駕馭成千上萬人的團體,幾乎不可能。自身條件和設計目标之間的巨大鴻溝,隻能靠組織技術和個人活動加以彌補。久之,個人活動被等同于團體活動。1925年3月,時任團武昌地委書記的林育南向團中央報告武昌地委組織及學生運動情形時指出:“學聯會改選,事前未報告團體,僅由同志個人之決定,雖同志占主要職員,然而他們不能做事,并且因代表促成會而北上,亦無人代替,學聯會可說是完全無人負責。我們的同志,可說全不知紀律為何物,團體行動為何物,完全是個人的行動。幹與不幹,來往去就,全是由個人的意思。他既不報告團體,請示于團體,而以前的地委對此事亦不聞不問。”[89]
隻見個人,不見團體,在革命政黨草創之初,此種現象頗為普遍。個人處事靈活,決策迅速,可以彌補人才短缺之弊[90]。但此非長久之計,工作因人而動,缺乏連續性,組織也不能發揮統籌作用。團漢口地委反思漢口學聯,隻見兩個負責人的努力,不見整個青年團的行動,“緻常有顧此失彼情形”。學聯也徒有其表,各校代表提議與議決案均出于個人想法,各校代表回校後,也未将會議情形報告全體學生,以緻學生群衆與學聯關系不緊密,運動學生時頗感困難。[91]及至五卅運動後期,各地組織普遍遭遇人手短缺的危機。在團上海地委中,“老是這幾個持掌着”,忽略培養新學生領袖[92],緻使“同志太少,活動殊多困難”[93]。共産黨甯波地委的發展,也是如此。黨員在數量上雖已有相當發展,但仍感人手短缺,緻使五卅運動後期呈現竭蹶狀況。過往的組織經驗,已無法适應五卅運動的形勢。個人活動雖可支撐一時,但不能持久。所以正如甯波地委所言,上海及周邊地區的運動,為時短暫,如昙花一現,五卅運動過後,即歸于消沉[94]。這其中有多重原因,如政治環境與“五卅”時期已不可同日而語,中共力量的壯大引起軍閥當局警惕,唯恐運動複萌。但組織因素,亦不可忽視。
為造成更廣大的群衆參與,“黨團”必須占領群衆組織的機關,卻造成有上層而無下層、有領導而無群衆的現象。“黨團”雖能組織各校學生會,但因乏人響應,而無實際效用。1926年5月,中共反思指出,在工會、學生會、農會及其他臨時集會各團體内,隻圖一時工作便利,占據機關,多占職員,“顯出一種包辦的形式”,反使群衆脫離團體,甚至使團體分裂[95]。1926年7月,據青年團上海地委統計,可供指揮的青年團體共有51個,包含研究會、同鄉會、濟難會等。這些團體雖有3000餘市民參與其中,但未能“群衆化”,完全由團員一手包辦,結果是“包而不辦”。[96]“黨團”成員在學生運動中的勢力雖然龐大,但僅限于占領機關,而未能深入群衆,取得群衆。工人運動中也有相似情況。在廣東15萬工人中,僅有300名黨員,第一次工人代表大會有1400名代表,而黨員人數不足百人。“黨團”成員盡管控制了工會的機關,卻失去與工人接觸的機會,一旦遭遇政局變動,就會馬上解散。[97]
“黨團”成員雖在學聯組織擔任領導,但并無群衆基礎,缺乏底層響應,容易暴露身份,惹人疑懼。團天津地委在反思學生運動時,談及學生聯合會雖在掌握之中,但無學生群衆,“不過有兩個圖章”,必要時可資借用而已[98]。團濟南地委亦反思,隻有少數學生在群衆中領導,難以起到領導作用,雖費心指導,卻仍陷于“很困難的境地”[99]。在上海大同大學和南方大學的學潮中,“黨團”成員均處于指揮位置,但因缺乏群衆作後盾,歸于失敗[100]。北京團組織也意識到脫離群衆的危險性,反複告誡不要取得指導的地位,即與群衆相隔絕[101]。然而,從結果看來,團員仍汲汲于取得學聯代表資格,很少替群衆謀利益,所以北京學聯群衆基礎頗顯匮乏[102]。
這種做法的後遺症在“五卅”過後更逐漸顯現,1925年下半年的上海學生聯合會改組即是一例。上海學聯在五卅時期的壯大,多賴民氣高昂,形勢逼人。然而随着運動落潮,潛藏的矛盾逐漸暴露。秋季再行組織時,青年團發現運動形勢已大不相同。國家主義派與研究系的學生勢力,與青年團形成對立和競争,且在學生中多有附和聲音。團上海地委判斷學聯“無完全操縱之可能”,決定和國民黨左派合作,讓出虛銜,而取實職,如組織部、宣傳部和工人股[103]。盡管如此,地委仍不滿意,認為學聯是“空中樓閣之機關”,“黨團”成員把持機關,對學生态度不佳,“前途實有無限之危險”[104]。因此,地委決定在國民黨内召集“黨團”會議,研究改組學聯[105]。然而此舉效果不佳,1927年1月,團上海地委仍感慨學聯頭重腳輕,雖社會地位崇隆,但下轄群衆數量不增反減[106]。
同時,“黨團”越活躍,宣傳越明确,顔色越明顯,反對的勢力反而越有力,群衆運動的阻力也越大。五卅時期,在中共領導下,各群衆團體大力宣傳反帝話語,“打倒帝國主義”之口号,婦孺皆知。然而,“五卅”以後,中共主導的組織并未随着口号流行而受到社會歡迎,反在多地遭遇“反赤”浪潮。濟南學生就因所謂“赤色宣傳”,盲目仇視青年團[107]。上海及周邊的學聯因“赤色”太濃,使學生群衆不敢接近[108]。連思想進步的學生都深恐“赤色”,普通民衆自不待言。團上海地委反思學生運動“有些紅的色彩”[109],語言太過政治化,不夠淺顯易懂,宣傳未能深入群衆。“階級鬥争”“國際聯合”的口号令人困惑,也令人生疑。反觀國家主義派、國民黨右派的理論都非常簡單,僅用“反共産”的簡單口号,即可号召群衆,令中共深感壓力。色彩濃厚,主張激進,使中共和青年團在群衆中反響平平,反而樹敵頗多。
“反赤”大潮背後的政黨競争,正為中共和青年團所忌。國家主義派和國民黨右派齊将矛頭指向中共在群衆團體與群衆運動中的“黨團”運作,給中共和青年團造成不小麻煩。國家主義派指責中共利用“黨團”控制全國學生聯合會,盡據要津,“一躍而得學生總會之全權”。他們還批評“黨團”的活動方式,對于各團體不操縱即破壞,“非橫亂地拿在紅色的旗幟下任其化分不可”。[110]國家主義派提議分三步肅清中共影響:第一步改組共産黨控制的各校學生會,第二步改組各地學生聯合會,第三步改組全國學生總會[111]。這與中共控制學生組織的步驟相一緻。國民黨右派的孫文主義學會、國家主義派的青年團、江蘇省教育會以及各大學同志會,則以抹黑中共、拉攏學生代表等手法,削弱上海學聯的群衆基礎。上海各派反共力量相互聯合,形成反共聯盟,孫文主義學會、國家主義派、基督教研究系、新社會民主黨等,到各校宣傳共産黨把持學聯,使學聯“黨團”日益孤立[112]。
另外,“黨團”活動很大程度上受制于社會環境,可順勢而起,卻不能逆勢而為。1925年8月以後,各地局面趨于反動,群衆反帝熱情漸減,上海、湖北、湖南、天津、山東等多地軍閥當局控制乃至鎮壓運動,使群衆運動陷于困頓,中共和青年團雖欲有所作為,亦無能為力。湖南民衆在軍閥趙恒惕的高壓之下,鮮有大規模運動,但自五卅運動以來,湖南地區的群衆運動蓬勃發展,長沙、衡陽、南縣等地“黨團”随之活躍,掌握的群衆組織成為五卅運動主力,并有反對軍閥統治的趨向。趙恒惕大肆逮捕學生.封閉工會,查辦學生會,群衆運動頓顯萎靡。“黨團”也無法活動,“黨團”成員四散。[113]此後,中共和青年團的運動工作再難獲得教育界、商界同情,無明顯發展[114]。1926年3月,唐生智起兵倒趙,湖南政局突變,“人心浮動”。中共和青年團得以公開活動,借此機會發動群衆集會,遊街示威,文字宣傳等,成績“較往昔特多”[115]。孰料5月初,唐生智退走衡陽,葉開鑫部進駐長沙,黨和團對外活動的機會,又“減去許多”[116]。正如中共事後總結,運動吸引學生群衆盲目加入,雖可蓬勃一時,然而一遇事變,即有竭蹶之虞[117]。
上海也有類似情形,到五卅運動後期,奉系和孫傳芳的勢力對群衆運動百般壓制,工人群衆革命意志消沉,“黨團”成員亦無力改變局面,自感力量微弱,未能“打入群衆”[118]。而1926年下半年開始的北伐,扭轉了革命局勢,社會氣氛開始左傾,工人、學生組織再度活躍。黨員感歎“革命的群衆運動受革命的軍事運動所限制”,群衆組織的發展得益于革命潮流,“真正由我們工作能力上去發展者則很少”[119]。可見,“黨團”活動的成效受政治局勢、社會環境、群衆心理等多方面影響,随當地時局優劣而波動起伏,這種情形一直存在,直至大革命失敗。
當然,也應關注到,“黨團”在起伏聚散的過程中,有一股潛滋暗長的發展趨勢。中共和青年團總結教訓,提出“群衆化”和“布爾塞維克化”的口号[120]。在組織方面,健全支部、吸收黨員。中共壓抑“黨團”自行其是,成為“第二組織”的傾向,強調發揮支部的核心作用[121],以黨自身的發展帶動“黨團”發展,而非相反。在行動方面,嚴守紀律、聽從指揮。各地反思以往紀律松懈,囿于書生氣,純以感情結合的“無政府”狀态,在“黨團”活動時尤為突出[122]。上海、天津等地也反思黨員浪漫虛榮,缺乏訓練,不懂紀律,以緻不聽指揮,盲目運動[123]。因此必須嚴守紀律,強調群衆組織中應隻見“黨團”,不見個人。思想上,統一認識,加強宣傳。鑒于五卅運動後期的口号過于激進、深奧,未起宣傳效果,反使“黨團”成員陷于孤立,各地要求“黨團”活動政治宣傳簡單易懂,口号切合實際,态度貼近群衆[124]。可見,無論在組織、行動亦或宣傳方面,中共“黨團”機制均在不斷修正、完善。
五、結論
1921年至1927年是中共從研究小團體向群衆性政黨跨越的關鍵時期,而聯接中共與群衆的“黨團”機制正是其中的關鍵環節,“黨團”機制對應着中共與黨外團體之間的差序格局。在這一格局中,中共居于核心地位,而國民黨、工會、農會、學生會以及各界聯合組織,則按照階級劃分、親緣性和重要性向外依層遞減,形成一張環環相扣、層層深入的蛛網結構。而“黨團”恰是中心射向四方的蛛絲,勾連革命政黨與群衆團體。中共既可派人滲透到各群衆團體,貫徹黨的政策,以有形化無形;也可利用“黨團”運作,造成群衆團體自下而上響應,化無形為有形。“黨團”隐于群衆團體之中,又超乎團體之外。“黨團”通過對群衆團體中組織、宣傳、外聯等環節的細緻掌控,掌握群衆團體乃至群衆運動的主動。中共和青年團共同推動學生組織的政治改造,使其成為政黨運動的一部分,而借由以學生聯合會為代表的各群衆團體合力推動,中共和青年團得以在各界聯合會中遍設“黨團”,掌握主動,從而獲得了群衆運動的領導權。
但随着運動深入,行動個人化、組織上層化、宣傳激進化成為群衆運動的頑疾。中共亦有所反思,三令五申之下,卻效果不彰。這說明除地方執行不力的實際因素外,中共的群衆運動存在結構性的弊端,“黨團”機制在其中也扮演着不可忽視的角色。在五卅運動前,中共和青年團仍是小黨、弱團,人手短缺,經驗有限,因緣際會,有機會參與領導五卅運動這樣規模宏大的社會運動。然而自身條件局限與宏大目标之間,存在巨大差距,中共巧妙利用“黨團”機制這一杠杆加以彌合。在運動初期,“黨團”運作成效卓著,不但使中共、青年團在群衆團體中站穩腳跟,更是将運動導向革命方向。然而,正是這樣的舉措,使“黨團”運作執迷于占領上層,不顧及實際情況,盲目制定口号,并招緻其他政治勢力的反制,因而遭遇發展瓶頸。客觀環境對于“黨團”的影響亦甚是明顯。“五卅”以後,運動浪潮随政局好壞而幾番起伏跌宕,直至大革命失敗,“黨團”活動進入下一階段。
中共是一個極具反省精神和糾錯能力的政黨,這一點在其早期成長中亦有所顯現。中共和青年團幾經輝煌和頓挫,不斷總結經驗教訓,在組織、行動、宣傳等方面均有修正,為以後中共在根據地和國統區開展群衆運動奠定了基礎。“黨團”機制亦得以逐漸發展、完善,而成為中共政治體系中獨特且重要的一環——黨組制度。
[1] 王奇生:《革命的底層動員:中共早期農民運動的動員、參與機制》,王奇生主編:《新史學》第7卷“20世紀中國革命的再闡釋”,中華書局,2013年,第62頁。
[2] 因本文的考察對象“黨團”機制與中共、青年團的縮寫“黨”“團”容易産生混淆,為示區隔,用雙引号“黨團”來标注前者。
[3] 由于“黨團”秘密運作、行事詭谲,加之“黨團”材料數量較少且分布零散,因而學界并無專門的“黨團”研究成果,更多是在探讨中共組織結構時稍作涉及,且研究時段大多為30年代以後,以“黨組”為核心考察對象。從研究方法上來看,主要是從文本規定出發關切中央的組織設計及調整,較為忽視“黨團”與當時曆史情境的互動關系,且對各地“黨團”發展的具體情形語焉不詳,難見“黨團”全貌,本文即為解決以上問題的嘗試。
[4]《中國共産黨第一個綱領》,《中國共産黨組織史資料》第8卷,中共黨史出版社,2000年,第2頁。
[5]《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1冊,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89年,第74、75頁。
[6]《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1冊,第80、81頁。
[7] 羅章龍回憶的黨團,未見中共文件加以佐證,究竟是當時黨員已有明确的黨團訓練,還是羅章龍事後加以修飾,猶有疑問。參見羅章龍:《椿園載記》,三聯書店,1984年,第232、243頁。
[8]《中央通告第五十三号——介紹新黨員之變通辦法,各團體中黨團的組織與任務》,《中國共産黨組織史資料》第8卷,第65頁。
[9]《職工運動中黨的發展及其關系議決案》,《中國共産黨組織史資料》第8卷,第79頁。
[10]《組織問題議決案》,《中國共産黨組織史資料》第8卷,第86頁。
[11]《職工運動中黨的發展及其關系議決案》,《中國共産黨組織史資料》第8卷,第79頁。
[12]《組織問題議決案》,《中國共産黨組織史資料》第8卷,第86頁。
[13]《職工運動中黨的發展及其關系議決案》,《中國共産黨組織史資料》第8卷,第79頁。
[14]《中央通告第五十三号——介紹新黨員之變通辦法,各團體中黨團的組織與任務》,《中國共産黨組織史資料》第8卷,第65頁。
[15] 王奇生:《黨員、黨權與黨争——1924—1949年中國國民黨的組織形态》,華文出版社,2010年,第14頁。俄共(布)黨團脫胎于俄國社會民主黨早期議會鬥争時期的議會黨團,在1919年黨章中尚有指導議會鬥争條款。國民黨黨章照搬了這些條款,如“國議會内之黨團受中央執行委員會之指揮及管轄;省議會内之黨團受該省黨部執行委員會之指揮及管轄”,“如與黨之紀律大有違反時,其辭職書即在黨報上發表,并且須本人脫離該議會”等。參見榮孟源主編:《中國國民黨曆次代表大會及中央全會資料》上冊,光明日報出版社 , 1985年,第32—34頁。
[16] 胡德平細緻比較了1927年修訂的中共黨章與1919年《俄國共産黨(布爾什維克)章程》的差别,認為中共在“拿來”俄共經驗的基礎上作出一定本土化的調整。作者基本同意其觀點,但也認為1927年修訂的中共黨章與1922年的俄共(布)修訂版的曆史淵源更深,更具比較價值。參見胡德平:“中國共産黨黨組政治研究”,博士學位論文,複旦大學,2014年,第54、55頁。
[17] 俄共(布)要求黨團内部選舉産生,而中共則由黨委指定。參見《蘇聯共産黨代表大會、代表會議和中央全會決議彙編》第2分冊,人民出版社,1964年,第228、229頁。
[18]《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3冊,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89年,第153、154頁。
[19] 中國共産主義青年團在1922年成立之初,名為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1925年1月,在團的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上,決定将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改名為中國共産主義青年團。為行文方便,本文中統稱青年團。
[20]《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與中國各團體的關系之議決案》,《中國共青團曆次全國代表大會概覽》,中國青年出版社,2012年,第14頁。
[21]《中國共産主義青年團第二次修正章程》,《中國共青團曆次全國代表大會概覽》,第84頁。
[22]《一般被壓迫青年運動的決議案》,《中國共青團曆次全國代表大會概覽》,第71頁。
[23]《中國共産主義青年團章程》,《中國共青團曆次全國代表大會概覽》,第167頁。
[24] 1925年1月,中共黨員共有994人,而團員有2191人,1925年9月,中共黨員有3164人,而團員則近 9000餘人。參見黃金鳳:《從“第二黨”到後備軍:共産黨與青年團早期關系的演變》,《近代史研究》2011年第3期。
[25] 光亮:《本團與中國共産黨之關系———政策、工作、組織》(1923年7月),《中國青年運動曆史資料(1915—1924)》第1冊,1957年,第325、329頁。
[26] 《對于青年運動之議決案》(1925年1月),《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1冊,第298頁。
[27]《團武漢地委關于湖北各地團組織活動情況的報告》(1926年3月26日),《湖北革命曆史文件彙編(群團文件)》(1925—1926),1983年,第294頁。
[28]《團汕頭地委給團中央的報告——召開第二次團員大會的經過》(1925年11月14日),《廣東革命曆史文件彙集(群團文件)(1925年)》第2冊,1982年,第188頁。
[29]《上海區委召開聯席會會議記錄——關于總工會與學生會的黨團問題》(1925年9月1日),《上海革命曆史文件彙集(上海區委會議記錄)》(1923年7月—1926年3月),1986年,第135頁。
[30] 即便“黨團”“團組”分立,由于當時黨團不分、黨團并進的實際狀況,“黨團”成員與“團組”成員的活動對象、活動方式也無明顯差别,“黨團”與“團組”的功能與角色往往混同,二者分享着相同的組織機制和行動規則,故而本文将兩者背後的“黨團”機制視作統一的考察對象,後文中無論“黨團”亦或“團組”,均以“黨團”指代。
[31] 王奇生:《黨員、黨權與黨争——1924—1949年中國國民黨的組織形态》,第56頁。
[32]《聯共(布)、共産國際與中國國民革命(1920—1925)》,北京圖書館出版社,1997年,第453—455頁。
[33] 轉引自【蘇】傑柳辛、科斯佳耶娃,曾憲權譯:《大革命時期的中國共産黨與國民黨》,《國外中國近代史研究》第16期,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0年,第214頁。
[34]《聯共(布)、共産國際與中國國民革命運動(1926—1927)》(上),北京圖書館出版社,1998年,第44、60頁。
[35]《聯共(布)、共産國際與中國國民革命運動(1926—1927)》(上),第422—423頁。
[36] 《陳獨秀關于國民黨問題報告》(1926年11月4日),《中共中央第一次國内革命戰争時期統一戰線文件選編》,檔案出版社,1990年,第291—292頁。
[37]《團武昌地委報告(第一号)——關于地委改選及教育、訓練工作情況》(1925年3月31日),《湖北革命曆史文件彙編(群團文件)》(1925—1926),第31頁。
[38]《李志新關于組織與天津學聯情況緻鐘英的信》(1925年8月12日),《河北革命曆史文件彙集》甲第1冊, 1997年,第292頁。
[39] 《中央擴大會議關于上海工作計劃決議案》(1926年7月),《上海革命曆史文件彙集(中共上海區委文件)》(1925—1926),1986年,第306頁。
[40]《上海區委通告樞字第九十四号——民校工作及應注意各點》(1926年12月9日),《上海革命曆史文件彙集(中共上海區委文件)》(1926—1927),1986年,第90—92頁。
[41] 《團上海地委學生部工作報告——關于一九二五年三月至九月的學生運動情況》(1925年9月),《上海革命曆史文件彙集(青年團上海地委文件)》(1922年2月—1927年1月),1986年,第134頁。
[42]《甯波地委組織部十一月份工作報告——關于政治狀況、黨的工作、群衆工作等問題》(1926年11月6日),《上海革命曆史文件彙集(甯波地委文件)》(1925—1927),1988年,第385頁。
[43] 《團武昌地委緻團中央信——關于組織整頓、宣傳等工作情況》(1925年7月29日),《湖北革命曆史文件彙編(群團文件)》(1925—1926),第89頁。
[44]《中共廣東區委緻黨中央信——答複中央十月四日來信》(1926 年10 月 21日),《廣東革命曆史文件彙集(中共廣東區委文件)》(1921—1926),第390頁。
[45] 《求實緻鄂弟信——關于湖北團組織、宣傳、學生運動、經濟鬥争、青年團體等工作的意見》(1926年3月10日),《湖北革命曆史文件彙編(群團文件)》(1925—1926),第270頁。
[46] 《大奎關于宣傳部工作報告及今後工作意見》(1925年),《河北革命曆史文件彙集》甲第1冊,第421頁。
[47] 武漢國民黨員有百餘人,也是由青年團領導。《團武昌地委緻團中央信——關于政治狀況、組織工作及學潮等情況》(1925年11月9日),《湖北革命曆史文件彙編(群團文件)》(1925—1926),第142頁;《團武漢地委關于湖北各地團組織活動情況的報告》(1926年3月26日),《湖北革命曆史文件彙編(群團文件)》(1925—1926),第285頁。
[48] 李焰生:《“容共”政策與“聯共”政策》,《現代青年》第73期,1927年4月9日。
[49] 瞿秋白對于三監察委員彈劾案答辯詞參見李雲漢:《從容共到清黨》,及人書局,1987年,第326—327頁。
[50] 《謝張兩監察委員與鮑羅廷問答紀要》(1924年6月25日),《共産國際、聯共(布)與中國革命文獻資料選輯(1917—1925)》,北京圖書館出版社,1997年,第578—580頁。
[51] 黃彥編注:《論改組國民黨與召開“一大”》,廣東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199、200頁。
[52] 轉引自王奇生:《黨員、黨權與黨争——1924—1949年中國國民黨的組織形态》,第89頁。
[53]《鄒魯回憶錄》,東方出版社,2010年,第117、160頁。
[54] 王奇生:《黨員、黨權與黨争——1924—1949年中國國民黨的組織形态》,第89—90頁。
[55]《中國共産黨組織史資料》第1卷,第47頁。
[56]《中共廣東區委關于省港罷工情況的報告》(1925年7月),《廣東革命曆史文件彙集(中共廣東區委文件)》(1921—1926),1982年,第31頁;黃平:《往事回憶》,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25、26頁。
[57]《甯波地委農民運動委員會農民運動報告——自“五卅”運動至北伐軍進浙江省前》(1926年12月),《上海革命曆史文件彙集(甯波地委文件)》(1925—1927),第443頁。
[58] 《中央第二次擴大會議對于廣東農民運動決議》(1926年),《廣東革命曆史文件彙集(中共廣東區委文件)》(1921—1926),第301、302頁。
[59]《李渤海關于北京學生運動的報告》(1925年1月16日),《北京革命曆史文件彙集(1922—1926)》,第210頁。
[60]《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與中國各團體的關系之議決案》,《中國共青團曆次全國代表大會概覽》,第15頁。
[61] 趙樸:《團二次擴大會至三次大會》,《青運史研究》1981年第12期。
[62] 即便有學生會,亦多以解決校内實際問題為主,對政治和社會問題少有過問。《團北京地委關于北京學生狀況的報告》(1924年3月20日),《北京革命曆史文件彙集(1922—1926)》,第68—70頁。
[63]《團濟南地委關于半年來工作概況的報告》(1926年7月14日),《山東革命曆史檔案資料選編》第1輯,山東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14頁。
[64] 《伯莊善南關于北京青年團學聯學生會等組織狀況的報告》(1925年4月20日)、《李渤海關于北京學生運動的報告》(1925年1月16日),《北京革命曆史文件彙集(1922—1926)》,第272、213頁。
[65]《團青州支部關于學生運動情況的報告》(1925年9月15日),《山東革命曆史檔案資料選編》第1輯,第68、70頁。武昌地區情況也是如此。參見《團武昌地委給團中央的報告——關于組織、宣傳、經濟情況》(1925年1月),《湖北革命曆史文件彙編(群團文件)》(1925—1926),第2頁。
[66]《組織問題議決案》,《中國共産黨組織史資料》第8卷,第66、67頁。
[67]《團濟南地委報告第十五号》(1925年7月23日),《山東革命曆史文件彙集》甲1,第452頁。
[68]《甯波分校報告十二——半年來甯波學生運動概況》(1925年6月),《浙江革命曆史文件彙集(群團文件)》(1922—1926),1985年,第152頁。山西亦有類似情況,中共在山西省學生聯合會中本無勢力,但利用五卅運動之機,成功改組學生聯合會,由共産黨員王瀛擔任主席。參見《彭真年譜(1902—1948)》第1卷,中央文獻出版社,2012年,第25頁。
[69]《團武昌地委報告(第七号)——四月份組宣、工農學運方面之工作概況》(1925年5月),《湖北革命曆史文件彙編(群團文件)》(1925—1926),第56頁;《團武漢地方報告——團内外組織和活動情況》(1926年5月12日),《湖北革命曆史文件彙編(群團文件)》(1925—1926),第355、356頁。
[70]《團武昌地委半年來的工作報告——關于組織、宣教、工農、學生工作情形》(1925年8月27日),《湖北革命曆史文件彙編(群團文件)》(1925—1926),第56頁。
[71]《團青州支部關于學生運動情況的報告》(1925年9月15日),《山東革命曆史檔案資料選編》第1輯,第70頁。
[72]《團武昌地委報告(第七号)——四月份組宣、工農學運方面之工作概況》(1925年5月),《湖北革命曆史文件彙編(群團文件)》(1925—1926),第56頁。
[73] 12月學聯被青年團改組後,又發宣言雲,學生已不能安心讀書,隻有過問政治。參見《天津十一月份學生運動工作報告》(1925年12月1日),《河北革命曆史文件彙集》甲第1冊,第380、381頁。
[74] 1924年秋,由上海團地委策動暨南大學、大夏大學、上海大學等校學生會召集各校代表大會,否認之前的學生會,代表大會執行委員會的重要席位“悉為我們同志抓到”。《團上海地委學生部工作報告——關于一九二五年三月至九月的學生運動情況》(1925年9月),《上海革命曆史文件彙集(青年團上海地委文件)》(1922年2月—1927年1月),第131頁。
[75]《團上海地委學生部工作報告——關于一九二五年三月至九月的學生運動情況》(1925年9月),《上海革命曆史文件彙集(青年團上海地委文件)》(1922年2月—1927年1月),第126-131頁。
[76]《五卅運動史料》第1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8、10頁。
[77]《李立三同志對二月罷工和五卅運動的回憶》,《五卅運動史料》第1卷,第144—145頁。工人一般跟在商人後面行動,而商人之所以罷市,又主要是為了聲援學生而非工人。當時鄧中夏說過這樣一段話:“在資産階級眼中,學生是被他們所比較重視的,此次南京路的屠殺,假使是工人而不是學生,資産階級一定是漠不關心,一屁不放(譬如資産階級對顧正紅案的冷淡,便是眼前的證據)。惟其是因為屠殺學生,他們方慢條斯理的讨論他們對慘案的态度。所以此次學生運動有很大的作用。”《五卅運動史料》第1卷,第43頁。
[78]《上海區委召開各部委書記會議記錄》(1926年5月15日),《上海革命曆史文件彙集(上海區委會議記錄)》(1926年4月—1926年6月),第121頁。
[79]《甯波分校報告十二——半年來甯波學生運動概況》(1925年6月),《浙江革命曆史文件彙集(群團文件)》(1922—1926),第153、152頁。
[80]《宏遠給弼時的信——關于援助滬案的情況》(1925年6月14日),《河南革命曆史文件彙集(群團文件)》(1923—1926),1983年,第20頁;《學、工界開展反帝活動》,《民國日報》1925年6月13日。
[81]《楊志雲、傅景陽給團中央的信》(1925年6月10日)、《團大連特支關于成立滬案後援會及工作進行情況給團中央的信》(1925年6月15日),《中共大連地方組織文獻選編(1926—1949)》,中共黨史出版社,2009年,第14、16頁。
[82] 一微:《大連華人之援滬運動》,《申報》1925年7月13日。
[83]《五卅運動史料》第3卷,第250頁。
[84]《團南昌地委學生部報告(第七号)——關于南昌援助“滬案”情況和九江日清工人罷工緣因》(1925年6月3日),《江西革命曆史文件彙集(1923年—1926年)》(1),1986年,第171、172頁。
[85]《甯波分校報告十二——半年來甯波學生運動概況》(1925年6月),《浙江革命曆史文件彙集(群團文件)》(1922—1926),第152頁。
[86]《伯莊關于團北京地委工作的綜合報告》(1925年7月14日),《北京革命曆史文件彙集(1922—1926》),第344—346頁。
[87]《1921年7月至1927年5月中共黨員數量統計表》,《中國共産黨組織史資料》第1卷,第39頁。
[88] 趙樸:《青年團組織史資料之二》,《青運史資料與研究》第2集,1981年第12期,第80、81頁。
[89]《林根緻團中央信——關于組織、教宣、青工、學運等工作情況》(1925年3月24日),《湖北革命曆史文件彙編(群團文件)》(1925—1926),第22頁。
[90] 個人活動的另外一個弊端就是“黨團”成員素質不一,恽代英曾批評上海學聯中的“黨團”成員愛出風頭,愛與女學生交際,坐汽車,争位置,引起外界反感。上海市檔案館編:《五卅運動》第1輯,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248頁。
[91]《團漢口部委半年來工作報告——關于漢口政治及團的工作概況》(1926年8月),《湖北革命曆史文件彙編(群團文件)》(1925—1926),第441、447頁。
[92]《團上海地委關于青年運動與今後團的工作方針》(1927年1月),《上海革命曆史文件彙集(青年團上海地委文件)》(1922年2月—1927年1月),第405頁。
[93]《團上海地委通告第八号——關于學生運動》(1925年),《上海革命曆史文件彙集(青年團上海地委文件)》(1922年2月—1927年1月),第202頁。
[94]《甯波地委工作報告——關于社會情況、黨的工作及群運工作等情況》(1926年9月),《上海革命曆史文件彙集(甯波地委文件)》(1925—1927),第217頁。
[95]《我們今後應當怎樣工作》,《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2冊,第113頁。
[96]《團上海地方工作的總現象》(1926年7月),《上海革命曆史文件彙集(青年團上海地委文件)》(1922年2月—1927年1月),第263頁。
[97]《廣州工會運動的報告——關于廣州工會各派的演變,對待各派的策略》(1926年夏),《廣東革命曆史文件彙集(中共廣東區委文件)》(1921—1926),第346頁。
[98]《田錦報告(特别的)——政治民衆團的教育和組織發展等情況》(1926年1月4日)、《天津學生運動之報告》(1925年),《河北革命曆史文件彙集》甲第1冊,第439、414頁。
[99]《團濟南地委關于半年來工作概況的報告》(1926年7月14日),《山東革命曆史檔案資料選編》第1輯,第144頁。
[100]《團上海地委學生部工作報告——關于一九二五年三月至九月的學生運動情況》(1925年9月),《上海革命曆史文件彙集(青年團上海地委文件)》(1922年2月—1927年1月),第137頁。
[101]《北京地方團宣傳問題決議案》(1924年12月),《北京革命曆史文件彙集》(1922—1926),第185頁。
[102]《團北京地方組織及訓練的報告》(1925年4月20日),《北京革命曆史文件彙集》(1922—1926),第246、247頁。
[103]《團上海地委學生部工作報告——關于一九二五年三月至九月的學生運動情況》(1925年9月),《上海革命曆史文件彙集(青年團上海地委文件)》(1922年2月—1927年1月),第136頁。
[104]《團上海地委通告第八号——關于學生運動》(1925年),《上海革命曆史文件彙集(青年團上海地委文件)》(1922年2月—1927年1月),第204頁。
[105]《團上海地委學生部工作報告——關于一九二五年三月至九月的學生運動情況》(1925年9月),《上海革命曆史文件彙集(青年團上海地委文件)》(1922年2月—1927年1月),第136、137頁。
[106]《團上海地委關于青年運動與今後團的工作方針》(1927年1月),《上海革命曆史文件彙集(青年團上海地委文件)》(1922年2月—1927年1月),第401頁。
[107]《團濟南地委關于半年來工作概況的報告》(1926年7月14日),《山東革命曆史檔案資料選編》第1輯,第144頁。
[108]《甯波地委工作報告——關于社會情況、黨的工作及群運工作等情況》(1926年9月),《上海革命曆史文件彙集(甯波地委文件)》(1925—1927),第236、237頁。
[109] 《團上海地委關于青年運動與今後團的工作方針》(1927年1月),《上海革命曆史文件彙集(青年團上海地委文件)》(1922年2月—1927年1月),第400頁。
[110]《共産黨把持下的全國學生總會》,《醒獅周報》1926年第84号。
[111]《共産黨把持全國學生總會的又一證據》,《醒獅周報》1926年第81号。
[112]《半年來上海學生運動報告》(1926年),《上海革命曆史文件彙集(青年團上海地委文件)》(1922年2月—1927年1月),第363頁。
[113]《團湖南區委十一月份政治報告——湖南軍閥内部派系沖突及民衆運動》(1925年12月20日),《湖南革命曆史文件彙集(群團文件)》(1925年甲),1984年,第419、420頁。
[114]《團湖南區委工作報告(選)——區委組織及工作,全區團的組織與群衆組織狀況,宣傳工作與學生運動》(1925年10月25日至11月30日),《中國共産黨湘區執行委員會史料彙編》,湖南出版社,1993年,第84頁。
[115]《團湖南區委學生運動報告 (三月份)——省學聯和各地學運情形等》(1926年5月5日),《湖南革命曆史文件彙集(群團文件)》(1926年甲),1983年,第198頁。
[116]《團湖南區委報告——七個月工作概況》(1926年7月8日),《湖南革命曆史文件彙集(群團文件)》(1925年甲),第324頁。
[117]《湖南全省學生聯合會關于組織工、學聯合會及湖南學生聲援安礦工人,參加收回大金碼頭等情況的報告》,《向導周報》第l40期,1925年12月30日。
[118]《區委召開各部委書記會議記錄——各部委彙報工作和區委書記報告》(1926年4月24日),《上海革命曆史文件彙集(上海區委會議記錄)》(1923年7月—1926年3月),第232頁。
[119] 《上海總工會陳之一對于滬區職工運動的意見》(1926年12月),《上海革命曆史文件彙集(上海各群衆團體文件)》(1924年—1927年),1989年,第219頁。
[120] 1926年5月,中共中央在要求全黨同志閱讀的小冊子中提出,“五卅”以來,黨的錯誤在于未能深入群衆,有時甚至故意離開群衆,說他們都是“反動派”“反革命”,因此應使自身“群衆化”,獲得群衆信仰,以便領導群衆(《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2冊,第111、114頁)。1926年7月召開的中共中央擴大委員會會議上提出“布爾塞維克化”,即要能做到從小團體變為群衆的黨,從思想的團體變為行動的團體(《組織問題決議案》,《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2冊,第180頁)。
[121]《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2冊,第185頁。另外,各地組織部還要求發展黨員,上海區委規定每名黨員必須“于最短期内”介紹五名以上的工人,或兩名以上的知識分子,北京、廣州、青島、青州等地也要求擴征黨員,以期組織能随運動而漸次擴大。《團青島地委關于加強組織工作的通告》,《山東革命曆史檔案資料選編》第1輯 ,第67頁;《團青州支部關于群運情況的報告》,《濟南革命曆史檔案資料選編》第1輯,第230頁;《中共廣東區委關于省港罷工情況的報告》,《廣東革命曆史文件彙集(廣東區委文件)》(1921—1926),第90頁。
[122]《各地工作的缺點和教訓》(1926年7月15日),《浙江革命曆史文件彙集(省委文件)》(1926—1927),1986年,第10、11頁;《團上海地委工作進行計劃》(1926年1月),《上海革命曆史文件彙集(青年團上海地委文件)》(1922年2月—1927年1月) ,第210、265頁。
[123] 《志新關于組織狀況緻總校的信》(1925年7月2日),《河北革命曆史文件彙集》甲第1冊,第266頁;《團北京地委工作情況綜合報告》(1925年9月22日),《北京革命曆史文件彙集(1922—1926)》,第387頁。
[124] 浙江、上海、北京、湖北等地均對宣傳問題作出類似反省,解決方法亦大體一緻。《各地工作的缺點和教訓》(1926年7月15日),《浙江革命曆史文件彙集(省委文件)》(1926—1927),第13頁;《團上海地委通告第八号——關于學生運動》(1925年),《上海革命曆史文件彙集(青年團上海地委文件)》(1922年2月—1927年1月),第204頁;《團上海地委工作進行計劃》(1926年1月),《上海革命曆史文件彙集(青年團上海地委文件)》(1922年2月—1927年1月),第215頁;《團北京地委學委關于學生運動的報告》(1926年1月6日),《北京革命曆史文件彙集(1922—1926)》,第439頁;《求實緻鄂弟信——關于湖北團組織、宣傳、學生運動、經濟鬥争、青年團體等工作的意見》(1926年3月10日),《湖北革命曆史文件彙編(群團文件)》(1925—1926),第266頁。
文章來源:《中共黨史研究》2017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