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郇慶治 等:綠色變革視角下的當代生态文化理論研究導言
導 言
“生态文化”在最寬泛的意義上可以界定為人類社會不同于或超越了現代工業文明及其文化意涵的、自覺或不自覺地追求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合生态性制度、文明與文化體系及其元素,而就其現實相關性來說,尤其是指對不斷全球化擴展着的現代工業/城市文明的生态化超越的智力展現及其實踐成果。依此,我們可以從“綠色文化升華”(新型生态文明的精神建構)和“綠色變革文化”(現存工業文明的精神解構)相統一的維度,來把握與界定“生态文化理論”[1],并将其大緻理解為通常所指的環境人文社會科學理論(學科)的代稱。為了簡化讨論,在本文中筆者将“生态文化理論”限定為“深綠”意義上的生态哲學與倫理、深生态學、生态審美、生态自治主義、生态文明理論,“紅綠”意義上的生态馬克思主義/社會主義、綠色工聯主義、生态女性主義、社會生态學與生态新社會運動理論,和“淺綠”意義上的可持續發展理論、生态現代化理論、環境公民(權)理論、綠色國家理論與環境公共管治理論等主要代表性流派,并着重分析這些國内外生态文化理論是否以及在何種程度上提供了關于當代人類社會綠色變革的合理想象或實踐路徑。
一、“深綠”生态文化理論及學術流派
“深綠”意義上的生态哲學與倫理、深生态學、生态審美、生态自治主義和生态文明理論,是以個體生态價值觀的生态(物)中心主義轉變為核心/基點的代表性生态文化理論,其基本特點是堅持認為,個體價值觀層面上的生态中心主義改變,即明确承認和充分尊重自然生态系統及其構成要素的獨特價值,是所有綠色變革得以實現的根本或前提。
生态哲學與生态倫理學嚴格地說分屬于哲學和倫理學兩個不同的學科分支。前者是要從最根本的意義上回答人類社會及其自身與自然界之間的關系,尤其是人類在自然界中的地位、作用以及适當的生存與生活方式(即“我們從何處來,又向何處去”),而後者是關于如何對待生态價值、如何調節人與生物群落之間和人與自然環境之間關系的倫理學說(道德規範)。但是,無論就它們形成發展的大緻曆程,還是就其所緻力于探讨的核心議題(如何在根本性消解人類中心主義價值觀的同時,明确承認與充分尊重非人類自然存在、生态和物種的内在價值及其存續需要)來說,“生态(環境)哲學”和“生态(環境)倫理學”都是大緻可以互換使用的概念。生态哲學/倫理學大約形成于20世紀40年代的西方歐美國家,标志性著述是法國哲學家阿爾貝特·施韋澤(Albert Schweitzer)的“生命倫理”和英國環境學家奧爾多·利奧波德(Aldo Leopold)的“大地倫理”,盡管可以一直追溯到19世紀邊沁的擴展的“道德共同體”和赫胥黎的人與自然間親和倫理,甚至中國古代“仁愛萬物”的生态倫理思想。70年代及其以後,美國哲學家霍爾姆斯·羅爾斯頓(Holmes Rolston)的《哲學走向原野》、《環境倫理學:自然界的價值和人對自然的責任》等論著,将其确立為一門獨立的新興交叉學科。90年代後,中國學者關于生态哲學和倫理的著作也大量出現,比如劉湘溶、李春秋和葉平的同名著作《生态倫理學》以及餘謀昌的《懲罰中的覺醒:走向生态倫理學》等。
當代生态哲學和倫理的焦點性議題,無疑是提供人類(社會)與自然關系的合生态關系一般構型,以及相應的人類個體或群體的生态道德規範,即當代人類社會為何、何以成為生态化的社會和人。但進入新世紀以來,至少就國内的研究進展來看[2],生态哲學與倫理的突破性成果(類似90年代初關于生态中心主義和人類中心主義之間的學術争論)似乎不是太多。比如,餘謀昌先生所倡導的創建中國特色的生态(環境)倫理學派的努力[3],并未取得實質性的成效,而中國環境哲學研究會舉辦的關于生态文明與和諧社會、科學發展觀、生态社會主義等的系列專題讨論[4],也缺乏引領性的獨創之見。
深生态學在一定程度上是一種最具代表性的激進的生态哲學與倫理理論流派。[5]它是由挪威哲學家、生态學家阿恩·奈斯(Arne Naess)1973年最早提出的[6],并逐漸發展成為一種頗有影響的生态哲學與倫理學說。奈斯認為,深生态學的兩個“終極性規範”是“同時承認人類和自然界其他類屬的個體潛能的自我實現”和“主張一種以生物為中心的平等”或“生物(态)中心主義”。在他看來,問題的關鍵是找到一種使我們可以體驗到與其他存在物等同的活生生感覺的方法,因為隻要我們能在感覺中容納了其他自然存在,也就不用專門以道德勸告顯示對自然的關心。依據這一思路,美國學者沃韋克·福克斯(Warwick Fox)在《走向超越個體生态學:發展環境主義的新基礎》(1990)中,論證了“自我更新存在”的内在價值,而比爾·德瓦爾(Bill Devall)和喬治·塞森斯(George Sessions)則在《深生态學:充分尊重自然的生活》(1985)和《手段簡單而意義豐富:實踐深生态學》(1988)中,詳盡闡述了深生态學的一種宇宙學和心理學的方法,即“超越個體生态學”。超越個體生态學方法,既是宇宙論的,也是心理學的,因為它始于一個特殊的世界或宇宙圖畫,即我們事實上是展開的生命之樹上的樹葉,然後擴展到與所有現象的認同。
具有強烈非理性或直覺方法論色彩的深生态學,為我們探尋人類與自然之間的和諧共生關系,指向了一種既原始、又嶄新的路徑,即從超越自然轉向回歸自然、從外向性征服轉向内心省悟。但部分是由于對現代文明的深層抵觸或質疑态度,深生态學往往很難得到“紅綠”或“淺綠”生态文化理論流派的接受或認同,就連奈斯本人也自稱之為“面向22世紀的生态學”。國内學者中,楊通進和雷毅更為關注的是深生态學的一般哲學理論淵源和科學基礎,而範冬萍和張華夏、聶耀東和彭新武等更關注的是深生态學與複雜性科學之間的聯系,還有的學者像朱曉鵬、佘正榮試圖從中國古代文化中尋找深生态學的理論淵源。[7]總的來說,純粹或極端意義上的深生态學——信奉并追求人與自然間的“物我兩忘”、“渾然一體”,恐難以成為當代社會中普通民衆的一種普遍性/持久性的“真情實感”(作為某些個體的某種情景下的感悟是能夠存在的),也就不容易實現一種向生态中心主義價值與倫理的轉化甚或替代。
生态審美或生态美學集中體現了人類對于自然界價值(廣義上的)感知的另一種維度,甚至可以說是一種“善”之上的更高視野與境界——德國著名哲學家赫伯特·馬爾庫塞甚至從生态“新感性”中解讀出了一種強烈的解放或革命意蘊。[8]因而,它既是美學理論對當代人類社會生态環境危機現實主動回應的一種努力,也是傳統美學經過數百年的現代化進程之後的一種自然本體化意義上的反撥。生态(環境)美學在歐美國家也是一個相對較新的哲學美學分支學科,大緻産生于20世紀60、70年代。在它之前,分析傳統下的美學更多關注的是藝術哲學,而生态(環境)美學轉向了對自然環境的審美。随着其不斷發展,生态(環境)審美已經發展到包括人工或人化環境,以及這些環境中的存在物,并導緻了所謂的“日常生活美學”。因而,進入21世紀的生态(環境)美學,已經涵蓋了藝術之外的幾乎所有事物的審美重要性的研究。[9]
國内最早的生态美學著述是李欣複1994年發表在《南京社會科學》上的“論生态美學”。進入新世紀後,《陝西師範大學學報》(2001)、《貴州師範大學學報》(2004)和《江漢大學學報》(2005)等,也先後發表了相關專題性論文。2001年10月和2003年11月,首屆和第二屆全國生态美學研讨會在陝西師範大學舉行。同時,由曾繁仁領導的山東大學生态美學與生态文學研究中心,不僅從事了許多重大課題的研究,而且舉辦了一系列全國性和國際性的專題學術會議(依托山東大學文藝美學研究中心),比如2005年主辦的“當代生态文明視野中的美學與文學”國際研讨會、2009年主辦的“全球視野中的生态美學與環境美學”國際學術研讨會和2012年主辦的“過程哲學與生态美學國際研讨會”。在研究内容上,國内學者主要集中于生态美學的研究對象和範圍(大多數人主張研究廣義上的地球人與生态環境之間的關系,或者分為狹義和廣義的生态美學)、生态美學的哲學淵源(得到廣泛認同的是曾繁仁提出的生态存在論是生态美學哲學基礎的觀點[10])、中國古代智慧中的生态美學(許多學者緻力于挖掘中國傳統文化中的生态美學資源)等方面。[11]但從總體上看,我國的生态美學研究尚處在一個起步階段,更多地關注于确立其與主流美學和文藝批評理論的适當邊界,而缺乏更多從生态(主義)視角下的社會文化理論思考與實踐批評。
生态自治主義是一種生态中心主義哲學價值觀取向下的社會政治理論,主張在追求尊重非人類世界整體性的同時,建立保證人全面和彼此實現的、合乎人性規模的、合作性的社區(共同體),而社會進步的基本标準是人類共同體适應生态系統的程度和人類全面需要實現的程度。[12]其中,生物區域(系統)原則和寺院式生活準則,是其核心性方面或代表性範式:前者強調生态系統(區域)完整性的優先性,比如美國的科克帕特裡克·塞爾(Kirkpatrick Sale)和皮特·伯格(Peter Berg)與雷蒙·達斯曼(Raymond Dasmann),而後者強調人類社區生活必需品滿足的自足性,比如德國的魯道夫·巴羅(Budolf Bahro)和英國的愛德華·戈德史密斯(Edward Goldsmith)等。[13]需要強調的是,幾乎所有的“深綠”或生态自治主義者,都把工業社會(大城市)的消解與小規模社區(家庭)的某種程度複興,視為未來綠色社會的首要表征(遠離目前大規模的大衆消費社會),而正是這一點遭到了包括大部分生态馬克思主義/社會主義者在内的“紅綠”人士——尤其是像詹姆斯·奧康納(James Oconnor)[14]這樣的新一代生态馬克思主義者——的批評,認為這是不現實的和無法實現的。
作為一種包含着強烈實踐意蘊的理論,生态自治主義不僅在歐美國家也顯得有些“曲高和寡”——各種形式的“生态公社(合作社)”試驗隻具有非常有限的應用與推廣價值,而且在中國,即便自稱為生态(物)中心主義哲學與倫理的熱情擁戴者,也大都不接受這樣一種極端化的未來社會思路。然而,在相當程度上作為現實工業文明(社會)的對立面,生态自治主義的未來綠色社會“隐喻”(衆生平等、地方自治、分散化[15])及其實現路徑,仍有着不容置疑的啟迪或兆示意義。
生态文明理論,尤其是社會主義生态文明及其建設理論,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中國學者在中國背景/語境下所提出、闡發的一種較為激進的生态社會政治理論。一方面,國外學者對“生态文明”範疇或理論的闡述并不特别多,唯一明顯的例外可能是位于美國加利福尼亞州的小約翰·科柯(John Cobb)等學者[16]——他明确強調應該用一種新型的生态文明來取代目前的資本主義工業文明(當然,魯道夫·巴羅晚年也有着類似的看法)。但需要強調的是,這些學者中的大多數更接近于一種生态馬克思主義/社會主義立場。也就是說,他們更關注的是社會制度的改變,而不是個體價值觀的變革(薩拉·薩卡也許是其中少有的例外)。至于較早論述“可持續發展社會”概念的萊斯特·布朗(Lester Brown)等人,則根本算不上生态文明理論的擁立者。另一方面,中國學者對“生态文明”概念的闡釋與論證,更多是為了從一種更高的政治視野來強調生态環境保護的意義與價值。比如,2006年前後較早闡述生态文明概念的張雲飛和尹成勇等[17],一般來說,他們并不認為,中國目前的發展比西方國家已更接近于一種全新的“生态文明”。
也許正因為如此,筆者認為,我們必須同時強調“社會主義生态文明”的發展意識形态和個體價值革新意涵。[18]也就是說,中國生态文明建設的最終成果如何,将同時取決于經濟、社會與政治制度層面上的實質性創新,和社會主體價值觀與生活方式上的根本性革新(即“生态新人”的培育)。無論現實中的生态文明建設如何必須呈現為一種政治折衷性的大衆化運動(實踐),“深綠”意義上的生态文明理論,理應具有一種強烈的生态中心主義(或反人類中心主義)意涵。[19]換句話說,作為一種生态文化理論,生态文明及其建設當然應該是“紅綠”的,但必須首先是“深綠”的。
二、“紅綠”生态文化理論及學術流派
“紅綠”意義上的生态馬克思主義/社會主義、綠色工聯主義、生态女性主義、社會生态學與生态新社會運動理論,是以社會制度及其支持性文化理念的合生态化轉變為核心/基點的代表性生态文化理論,其基本特點是堅持認為,現行社會經濟制度及其支撐性政治與文化是當代生态環境難題的深層成因和根本性解決思路,即環境問題歸根結底是人類自身的問題。[20]
生态馬克思主義/社會主義是從馬克思主義唯物史觀出發對當代生态環境難題所做的理論闡釋,并構成幾乎所有“綠色左翼”政治流派的理論與實踐基礎。雖然從詞源學上說“馬克思主義”和“社會主義”有着不容置疑的差别,雖然在現實中“北美學者領導生态馬克思主義、歐洲學者引領生态社會主義”是一個很難否認的客觀現象,但就生态馬克思主義和生态社會主義的曆史發展與基本内涵而言,我們卻很難将其作為兩個獨立的學術流派來看待。二者的差異在于,“生态馬克思主義”更加側重馬克思及其他經典學者相關著述的理論來源及其方法論意義,而“生态社會主義”更加強調一種未來綠色社會制度的設計及其戰略,比如詹姆斯·傑克遜(James Jackson)和戴維·佩珀(David Pepper)分别所做的界定。作為一個學術流派,生态馬克思主義/社會主義主要是它自20世紀70年代中期以來不斷發展的結果,并且可大緻劃分為以90年代初為界的前後兩個階段。而且嚴格說來,盡管近年來出現了一些值得關注的新變化,似乎依然缺乏充足的理由斷定,21世紀以來的生态社會主義已經或正在進入一個全新的階段。
近年來,生态馬克思主義/社會主義方面較為重要的著述包括:一是約翰·福斯特(John B. Foster)等出版了其新著《生态斷裂:資本主義對地球的戰争》,繼續着對資本主義制度本身的嚴苛批判。[21]二是英國“綠色左翼”主要理論家和活動家德裡克·沃爾(Derek Wall)2010年出版的新著《綠色左翼的興起:世界生态社會主義者的觀點》——這是他繼2005年的《巴比倫及其以後:反全球主義的、反資本主義的和激進的綠色運動的經濟學》之後的又一力作。三是薩拉·薩卡(Saral Sarkar)與布魯諾·科恩(Bruno Kern)合撰的“生态社會主義還是野蠻堕落?——一種對資本主義的新批判”(2008)和英國“綠色左翼”的“海德科恩生态社會主義宣言”(2008)等。國内近年出版了許多關于生态馬克思主義/社會主義的著作,比如《誰是罪魁禍首:追尋生态危機的根源》(2012)、康瑞華的《批判、構建、啟思:福斯特生态馬克思主義思想研究》(2011)、王雨辰的《生态批判與綠色烏托邦:生态學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2009)、曾文婷的《“生态學馬克思主義”研究》(2008)、劉仁勝的《生态馬克思主義概論》(2007)、徐豔梅的《生态學馬克思主義研究》(2007),等等。[22]這些成果集中體現了我國學者對生态馬克思主義/社會主義理論的一種偏重或偏愛,但就總體水平而言,仍沒有擺脫“譯介”、“诠釋”和“非批判性”的特征,不僅與歐美學者相比有着顯著的方法論差異或“差距”,而且還存在着明顯的與中國現代化進程現實相脫離或脫節的現象。
綠色工聯主義或生态工聯主義主要是用來描述綠色基爾特或可持續貿易運動的政治理論概念。大緻而言,它希望達成工會及其工聯主義傳統比如直接行動和工作場所民主,與綠色運動及其實踐比如公平貿易、曆史文化遺産保護上的政治合作,但卻未必能夠接受後者的社會激進變革要求與目标。但是,綠色工聯主義作為一種“紅綠”政治理論支派的意義在于,以傑夫·沙茨(Jeff Shantz)和格雷厄姆·珀切斯(Graham Purchase)等為代表的加拿大學者,緻力于實現“綠色勞工運動”和“生态無政府運動”(生态區域自治)”在政治方法論與實踐上的融合或結合,而勞麗·阿德金(Laurie E. Adkin)等學者,則更加關注在反資本主義總體實踐中的“紅綠”(左翼勞工運動與生态新社會運動)聯盟。概括地說,“綠色工聯主義”的理論要點包括如下三個:一是生态環境問題的根本原因在于資本主義經濟制度,而不是經濟規模、工業制度、技術或者勞工團結等具體因素。二是未來綠色社會不可能是一個完全分散和非工業的“社區”社會。而如果确是這樣的話,服務于基層需要的非赢利性工業及其勞動組織,就應理解為一種面向未來的、而不是需要廢除的因素。三是在走向“生态無政府社會”的變革進程中,“勞工運動”和“生态運動”理應成為相互尊重與支持的夥伴或政治聯盟。
在“綠色工聯主義”研究方面,傑夫·沙茨出版了他的新著《綠色工聯主義:一種替代性紅綠觀點》[23],此外特别值得關注的是丹·雅科波維奇(Dan Jakopovich)的兩篇文章。一篇題為“團結起來赢得勝利:勞工環境聯盟”,發表于《資本主義、自然、社會主義》2009年第2期;另一篇題為“綠色工會主義的理論與實踐”,發表于《綜合/革新》2007年春季号(總43期)。毋須諱言,綠色工聯主義即使在歐美綠色運動大家庭中也不是一個主流性的派别,而頗為有趣的是,即使在我國這樣的社會主義國家中,勞工團體與環境抗争活動的政治聯合也不多見,而這在2011年11月由中國人民大學主辦的首屆“中歐環境社會運動比較”國際研讨會上成為了一個受關注的話題。[24]
生态女性主義是一個産生于20世紀70年代初、試圖将“女性主義”與“環境主義”相結合的社會政治理論與運動。其基本理念是,女性在現代家庭、社會中的從屬性和受壓迫地位,與自然界生态環境的不斷惡化之間存在着内在的關聯,歸根結底是由于資本主義制度導緻或促動的嚴重不平等的經濟社會結構與文化價值觀念。而對于當代生态女性主義者而言,她(他)們更傾向于把當今世界描繪成一個由“資本主義父權制”主導的、由“南方、女性和自然”組成另一方的“三位一體”。瑪麗·梅洛(Marry Mellor)、瑪麗亞·麥斯(Maria Mies)、瓦爾·普拉姆伍德(Val Plumwood)、卡羅琳·梅昌特(Carolyn Merchant)、艾瑞爾·薩勒(Ariel Salleh)等,是這一理論的代表性學者。
近年來在“生态女性主義”研究的著作方面,主要有尼亞姆·穆爾(Niamh Moore)的《變遷中的生态女性主義》(2013)、潘迪(S. Pandey)的《女性主義的出現與世界重構》(2011)、格雷塔·嘎德(Greta Gaard)的《生态女性主義:婦女、動物和自然》(2010)、艾瑞爾·薩勒主編的《生态足量與全球正義:女性論政治生态學》(2009)、唐納·哈拉維(Donna Haraway)的《當物種相遇時》(2008)、瑪蒂·黑爾(Marti Kheel)的《自然倫理:一種生态女性主義觀點》(2008)、巴巴拉·庫克(Barbara Cook)的《婦女論自然:女性主義視角》(2007)、卡塔琳娜·萊帕内(Katarina Leppanen)的《埃琳·瓦格納的警鐘:戰争間歇期的生态女性主義理論》(2007)、瑪麗·雷斯(Mary Ress)的《拉丁美洲的生态女性主義:來自邊緣婦女的聲音》(2006)、洛倫·科德(Lorraine Code)的《生态思考:關于知識源泉的政治》(2006),等等。[25]在國内研究方面,盡管人們對“生态女性主義”的關注有所增強[26],但系統的著述依然少見,代表性著作有吳琳的《美國生态女性主義批評理論與實踐研究》(2012)、南宮梅芳的《生态女性主義》(2011)、袁玲紅的《生态女性主義倫理形态研究》(2011)和楊海燕的《薇拉·凱瑟生态女性主義研究》(2006)等,而且,更多地呈現為一種文學與文化批評理論[27],而不是一種社會與政治批判理論。
社會生态學作為一個“紅綠”生态政治社會理論與運動流派,在很大程度上是與默裡·布克金個人的名字聯系在一起的,而他于2006年夏的辭世也使這一理論的未來走向呈現出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布克金在20世紀60年代中後期逐步創建了這一哲學政治理論。《後稀缺時代的無政府主義》、《走向一種生态社會》和《自由生态學》等,是這方面的主要代表作。社會生态學的基本觀點是,當代生态環境問題植根于更為深層複雜的社會問題,尤其是統治性的等級制政治與社會體制,而正是後者導緻了現代社會對一種“增長或是死亡”哲學的無條件接受。在它看來,一方面,除了那些純粹的自然災難,當今世界的絕大部分生态環境問題都有其經濟、種族、文化和性别沖突的根源。默裡·布克金的一個著名論斷就是,“人類必須統治自然的觀念直接起源于人對人統治的現實”。另一方面,抗拒或替代這樣一種資本主義政治與社會體制,很難通過個體性行動比如道德性的消費合作,而必須借助于基于激進民主理念的更加深刻的倫理思考和集體行動。
近年來“社會生态學”研究的新進展主要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一是布克金逝世前後對他著述的進一步編輯出版及其相關評述,比如由埃裡克·艾格拉德(Eirik Eiglad)編輯的《社會生态學與生态公社主義》(2007),二是布賴恩·托卡(Brian Tokar)等新一代社會生态學家的新著述,比如戴維·賴特(David Wright)等編輯的《社會生态學:将我們的生态理解應用于我們的生活與星球》(2011)[28]。但總起來看,我們很難找到像安德魯·賴特(Andrew Light)1998年主編出版的《布克金之後的社會生态學》那樣的圍繞社會生态學理論本身的全面争論性作品。而且,無論從研究主題還是學術活動上,作為其大本營的佛蒙特“社會生态學研究所”似乎都在強化着與位于挪威的“選擇性民主”研究中心及其雜志《公社主義:理性社會國際學報》的聯系。在國内方面,最早的著作應是丁鴻富等著的《社會生态學》(1987),而最富成果的研究機構則是王國聘領導的南京林業大學社會生态學研究中心(江蘇省人文社科研究基地),許多博士生、碩士生以此為主題撰寫其學位論文,而哈爾濱工業大學的環境與社會研究中心、上海師範大學等也開展了一些零散性研究。
生态新社會運動理論是用來描述和解釋20世紀60年代中後期在歐美國家興起的諸多新型社會運動形式的理論術語或流派。它的基本假設是,西方發達國家正随着非工業主導經濟結構的出現而進入一個以後物質主義價值觀為基礎的後現代政治時代,而這些新型社會抗議/追求運動的興起,不過是這種代際變化中的公衆價值觀與政治文化的具體體現。在實踐層面上,它涵蓋了所有的不同于傳統的宗教團體運動和勞工運動等的新型社會運動形式,比如生态運動、和平運動、婦女運動、青年運動、少數種族權利運動、第三世界團結運動、同性戀權利運動、區域自治/分離運動,等等。至少到80年代中後期,西方“新社會運動理論”及其研究,已經發展成為一個相對獨立而完整的政治學和社會學理論分支,而大多數新社會運動形式也正是從那時起開始了一個被普遍認為的重要轉型時期。可以說,進入21世紀的西方新社會運動研究就是在這一理論與實踐之間的張力背景下展開的。
從研究内容上說,筆者曾從國内政治動員、跨國政治動員、地方性政治動員、反全球化政治動員四個層面詳細概括了“生态新社會運動”進入新世紀以來的理論與實踐進展。而這方面最近幾年的研究成果集中在,一是對世界各國環境運動的比較(個例)研究,二是對全球氣候變化抗議與正義運動的研究,三是對環境運動相關議題領域的研究,四是對“生态新社會運動”理論的研究。[29]這方面最新出版的著作包括凱特·戴維斯(Kate Davies)的《美國環境健康運動的興起》(2013)、戴維·施勞斯伯格(David Schlosberg)的《界定環境正義:理論、運動和自然》(2009)、蒂莫西·多伊爾(Timothy Doyle)的《多數與少數世界中的環境運動》(2004)[30],等等。就國内而言,學界對歐美新社會運動的關注主要集中在“新左翼運動”、“新社會運動”和“反全球化運動”等議題上[31],對狹義生态環境運動的闡述分析并不非常充分。
三、“淺綠”生态文化理論及學術流派
“淺綠”意義上的可持續發展理論、生态現代化理論、環境公民權理論、綠色國家理論與環境公共管治理論,是以現實生态環境問題的抑制或減緩為核心/基點的代表性生态文化理論,其基本特點是,主張在目前盛行的民主政治和市場經濟體制框架下有效阻止生态環境難題的進一步蔓延與惡化,因而往往是“生态資本主義”的。[32]
可持續發展是以1992年裡約世界環境與發展大會為标志(可更早追溯到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委員會1987年發表的《我們共同的未來》研究報告)、國際社會廣泛确認的“可持續發展”理念與戰略的通俗性代稱。它的要義是如何通過發展觀念與模式的革新,來克服人類正面臨的日趨嚴重的生态環境與資源困境,也就是實現一種可持續的發展;它最初關注的主要是經濟增長的資源與生态可持續性(承認自然/生态極限),但随後逐漸擴展到如何創建一種可持續的經濟、社會和生态系統。因而,可持續發展在相當程度上可以理解為國際社會自1972年斯德哥爾摩人類環境會議以來逐步形成的一種“環境或可持續發展全球共識”:一是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共同努力(承擔共同但有區别的責任)來抑制、最終逆轉全球氣候變暖趨勢(以及其它全球性環境問題),維持人類社會賴以生存的唯一家園的生态穩定性和可持續性。二是世界各國通過産品更新換代、工藝技術革新和産業結構調整,構建一種低能耗物耗、較少生态環境損害的綠色經濟。所謂“穩态經濟”、“循環經濟”、“低碳經濟”等概括,就是對這種可持續綠色經濟的主要表征。三是人類社會共同探尋一種超越現代物質主義價值觀與大衆主義消費模式的适度消費、社會公平、生态正義的生存方式與生活風格。因而,可持續發展既可以在原則與戰略的不同層面上來解讀,也可以依據對生态可持續性、環境友好和經濟增長的偏重而有激進和溫和的區分。
而從過去20多年的回顧來看,盡管理論層面上的研讨、包括環境與可持續發展關系議題上的探讨仍在持續,并有着大量的著述出版[33],但無可否認的卻是它在國内外不同維度上和不同政策層面上都存在着的巨大落實“赤字” [34],其中原因複雜且值得我們深思。
生态現代化理論于20世紀80年代初由聯邦德國的馬丁·耶内克(Martin Jänicke)和約瑟夫·休伯(Joseph Huber)、荷蘭的格特·斯帕加倫(Gert Spaargaren)、馬藤·哈傑爾(Maarten Hajer)和阿瑟·摩爾(Arthur Mol)、英國的阿爾伯特·威爾(Albert Weale)和約瑟夫·墨菲(Joseph Murphy)等共同提出。他們對環境保護與經濟增長不相容性的理論假定進行反思,并将關注的重點從環境問題的政策法律監管和事後處理,轉向了如何實現環境問題的預防和通過市場手段克服環境問題,因而可稱之為歐洲版本的可持續發展理論。它一經提出,就迅速被相關國家政府和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委員會、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和歐洲聯盟等國際機構所接受,并得到了不太激進的環境非政府組織比如國際自然保護聯盟和世界自然基金等的支持。生态現代化理論的創新之處是對人類當代社會面臨的生态挑戰做了另外一種闡釋,強調市場經濟競争和有能力國家推動下的綠色革新可以在促進經濟繁榮的同時減少環境破壞,因而“環境”與“發展”之間可以呈現為一種兼得或共赢的共生性關系。生态現代化戰略包括三個核心性構成要素:一是目标設定上強調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的并重和共赢;二是動力機制上強調“技術預防”或技術引領主義;三是運行機制上強調市場的優先性。
近年來“生态現代化”理論與實踐上的進展主要體現在如下三個方面:一是生态現代化與歐盟區域環境管治;二是生态現代化理念與戰略的全球性推廣應用;三是生态現代化理論模式的完善與反思。代表性著作包括戴維·托克(David Toke)的《生态現代化與可持續能源》(2011)、沙帕爾·塞裡姆(Shahpar Selim)的《生态現代化與環境遵從:孟加拉國的服裝工業》(2011)、阿瑟·摩爾等編輯的《生态現代化讀本:環境改革理論與實踐》(2009)[35],等等。其中,特别值得提及的是對中國“生态現代化”實踐的關注與探讨。2006年,阿瑟•摩爾與尼爾•卡特(Neil Carter)共同編輯了《環境政治學》雜志的《中國的環境管治》專輯。作為結論,卡特和摩爾認為,中國的環境管治體制正在出現一些可稱之為“走向生态現代化”新特征:環境國家能力的強化、從環境規制向環境管治的轉變、環境政策一體化程度的提高和公民社會作用的不斷增強。并非偶然的是,中國科學院專家于2007年1月發表了《中國現代化報告2007:生态現代化研究》。該報告認為,2004年中國的生态現代化水平在118個國家中排名第100位,正處于生态現代化的起步期,屬于世界較低水平。該報告還提出了中國生态現代化的戰略目标,即在2050年前後達到生态現代化的世界中等水平,實現經濟增長與環境退化的絕對脫鈎。
環境公民權或責任——與保護和改善生态環境相關聯的公民政治權利、授權或義責,是西方國家學者自20世紀90年代後期以來廣泛讨論的一個議題。在衆多歐美學者中,英國的安德魯·多布森(Andrew Dobson)通過其2003年出版的專著《公民權與環境》和此後編輯出版的兩個專題文集以及所主持的一系列專題研讨會等,确立了他在這一構建中研究領域的領導地位。在《公民權與環境》一書中,安德魯·多布森主要讨論了如下3個問題:其一,“後世界主義公民權”範疇是環境公民權的理論基礎。其二,環境公民權是“後世界主義公民權”的一個典型例證或體現,并進而對環境公民權和生态公民權概念做了進一步的區分。其三,在當代自由民主社會中如何培育符合或有利于生态可持續性的環境公民權。持有這種激進的生态公民權理念的還有馬克·史密斯(Mark Smith)和皮亞·龐薩帕(Piya Pangsapa)合著的《環境與公民權:整合正義、責任與公民參與》[36]。
如果說安德魯·多布森、馬克·史密斯等堅持的是一種“後世界主義的生态公民權”,那麼,約翰·巴裡(John Barry)就是“綠色共和主義公民權”的主要代表。他認為,環境公民權更值得重視和強調的是共和國(共同體)成員身份所蘊涵着/衍生出的個體責任、義務或職責,而不是由自由主義彰顯的個人權利或授權,并由此主張,公民個體應該通過提供某些強制性的可持續性公共服務來培育自己的環境公民權,而綠色的或綠化進程中的國家可以發揮一種積極性的作用。與上述兩種強調公民責任與義務意蘊的環境公民權(多布森更強調作為世界公民的生态責任與義務,而巴裡更關注作為國家/共同體公民的環境責任與義務)相對應的是自由主義的環境公民權,比如德裡克·貝爾(Derik Bell),而尤其值得關注的也許是審議民主視域下的環境公民權。[37]
綠色國家理論是由澳大利亞學者羅賓·艾克斯利(Robyn Eckersley)在2004年出版的《綠色國家:重思民主與主權》一書中明确提出的。她在“批判性政治理論”的視角下系統闡述了“綠色國家”或“綠色民主國家”的概念——現代民主國家對内實現其規制理想和民主程序與生态民主原則的契合,對外作為主權國家擔當起生态托管員和跨國民主促進者的角色。艾克斯利認為,作為對傳統的自由民主制國家、無條件信奉經濟增長的福利國家和過度迷戀市場的新自由主義國家的漸進性替代,“綠色民主國家”追求的是一種“漫無邊際的政治想象與對現實的悲觀屈從之間的适當平衡”。尤其是,針對環境主義者對民主/主權國家環境治理低效能或生态破壞同謀者的批評,她聲稱,當代國家不僅依然是應對環境難題的主要政治制度,而且可以通過自身的漸趨綠化而創建綠色的國内外政策與法律。
廣義的“綠色國家”理論與實踐近年來取得的進展,可概括為如下3個方面:一是綠黨政治發展及其傳統政治的綠化;二是生态民主及其制度願景;三是綠色主權問題。代表性著作包括德裡克·沃爾的《綠色政治重要指南》(2010)、哈爾·洛根(Hal Logan)的《創建一種經濟與生态民主》(2009)、馬修·漢弗萊(Mathew Humphrey)的《生态政治與民主理論:挑戰審議理想》[38],等等。總之,正如艾克斯利所指出的,她所理解的生态民主是一種後自由主義的、而不是反自由主義的民主,而且隻能通過對既存自由民主制的規範性理想的内源性批評來實現,就像社會民主主義産生于對古典自由主義的批判一樣——盡管它所主張的制度革新初看起來似乎是自由民主國家既存制度體系的擴展,但這些革新最終也許可以重新界定國家的存續依據和目的。[39]
環境公共管治理論是指通過環境法律與行政管理制度的不斷改進實現環境善治目标的公共政策與管理理論,而這方面最具代表性的是所謂的“環境全球管治理論”。依據國際可持續發展研究所的界定,環境全球管治是指那些規制全球環境保護過程的組織機構、政策工具、金融機制、規則和規範等的總和。從更廣義上說,環境全球管治包括涉及全球性環境保護和生态改善的目标與議程設定、政策制定、政策落實和監督,或者說,緻力于全球性環境保護和生态改善的目标與政策、主要施動者(行為體)、實施機制與手段。就環境全球管治而言,尤其值得關注的是,國際社會是否及在何種程度上形成了一個超國家的準政府或政策管治制度框架,而依然作為環境治理主要政治制度的現代國家(至少在國家範圍内是如此)在其中扮演着一個什麼樣的角色——近年來引起廣泛争議的全球氣候變化議題可以理解為對進展中的環境全球管治理論與實踐的最好檢驗。當然,同樣值得關注的是國家層面、地方層面(生态城市及其網絡)和跨國區域(比如歐洲聯盟)層面上,以及不同公共政策維度下(尤其是新公共管理理論視角下的環境經濟公共政策等)的環境公共管治探索。
近年來,環境全球(公共)管治方面的代表性著作有路易斯·歐茨(Louis Kotze)的《全球環境管治》(2013)、弗蘭克·比爾曼(Frank Biermann)和菲力浦·帕特伯格(Philipp Pattberg)主編的《全球環境管治的再思考》(2012)、理查德·索尼爾(Richard Saunier)和理查德·梅岡克(Richard Meganck)的《全球環境管治導論》(2009)、詹姆斯·斯皮思(James Speth)和皮特·哈斯(Peter Haas)的《全球環境管治:當代環境研究的基礎》(2006)[40],等等。相比而言,該領域也是中國學者關注較多的議題領域之一,但卻存在着明顯的碎片化和“去政治化”傾向。[41]
四、評論性結論
綜上所述,一方面,生态文化理論作為一個整體自20世紀60、70年代以來已經取得了頗為豐碩的理論成果。這既表現為已難以在數量上做出準确統計的學理性出版著述,也體現為目前已被廣泛接受的、逐漸成長起來的環境人文社會科學學科。尤其值得強調的是,在某些分支學科上,比如生态文明建設與文明轉型理論,我國的研究已做到非常近距離地接近或追蹤國際前沿。另一方面,十分明顯的是,生态文化理論研究總體上還存在着嚴重的不均衡或“厚此薄彼”現象。一是不同理論流派之間的不均衡。就“深綠、紅綠、淺綠”三大流派來說,學界顯然更多地集中于“淺綠”層面,而就某一理論流派内部比如“深綠”來說,對“生态哲學/倫理”的關注要遠高于其他分支方面。二是各自學科視野内研究與整體性考量之間的不均衡。與具體性學術流派的蓬勃發展相比,對于生态文化理論整體的嚴肅性概括與批判性分析非常少見。即便是像安德魯·多布森的《綠色政治思想》和約翰·德賴澤克的《地球政治學》這樣的綜合性著作,也明顯是囿于政治學理論視域。三是國内外研究之間的不均衡。我國對生态文化理論的關注不僅起步較晚,而且更多局限于個别議題領域(比如“紅綠”理論流派中的生态馬克思主義/社會主義),而對于國外其他學術流派的進展則缺乏充分跟蹤(比如“淺綠”理論流派中的環境公民與綠色國家理論)。
随着生态文化理論及其學術流派本身的不斷成長與分化,任何一個(批)學者都已很難企望和實現一種百科全書式的全景描述與歸納,但這并不排斥我們可以做出某種特定視角下的審視與思考。也正因為如此,筆者在本文開篇提出的“生态文化理論”的兩個方面界定——“綠色文化升華”(新型生态文明的精神建構)和“綠色變革文化”(現存工業文明的精神解構),就有了一種切實而可行的方法論意義:即在現代工業文明轉型與生态文明創建的層面來理解與審視我們的生态文化。
具體而言,一方面,綠色變革視角下的生态文化理論着眼于主要學術流派所構成的理論架構及其相互關系,也就是一種“生态文化理論的生态系”。或者說,它在何種程度上是一種有利于文化綠色變革與文明創新的構型。這其中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深綠”與“紅綠”之間圍繞着“個體”/“社會”的變革焦點之間的方向側重之分,和“深綠”、“紅綠”與“淺綠”之間圍繞着“激進”/“漸進”的變革戰略之間的生态主義/環境主義之别。就前者來說,個體價值觀的生态中心主義轉變和(現代)社會經濟制度的生态主義重建,并非是簡單對立的,而是互為前提和條件的,相應地,任何一方看起來的極端性言辭其實并不構成對另一方的否定或解構;就後者來說,文明與文化層面上的變革終究是一種漸進而緩慢的代際性變遷,因而我們決不能奢想一夜之間可以建成一種生态文明或其他文明,相應地,無論是“深綠”還是“紅綠”都更多地具有一種背景參照或“地平線兆示”的意義,否則的話,我們的現實革新性行動将會失去方向。更為重要的是,這三大生态文化理論取向不僅代表着或契合了人類理性思維的三個可能性向度,而且本身構成了一個彼此呼應、互為支撐的整體。甚至可以說,隻有這樣一種整體性的生态文化理論構型,才能成為人類社會文明與文化生态化革新的理想環境或土壤。比如,我們很難想象,“深生态學”能夠成為任何一個現實性社會中的主導性原則,同樣也很難想象,實踐“超越個體的生态學”可以實質性變革我們生活于其中的任何一個現實性社會。
另一方面,綠色變革視角下的生态文化理論着力于人類社會現代文明亟待啟始與推進的結構性重建,也就是說,它有着強烈的現實關切或實踐指向。近代資本主義工業與城市文明經過數個世紀的不斷擴張之後,雖然還很難說已經“日薄西山”——因為我們至少從表面上更多看到的是它的世界性繁榮甚或霸權,但已清晰地凸顯出其社會非正義和環境不可持續的消極一面。更為重要的是,經過了一個多世紀的曲折探尋之後,改革開放的當代中國已不可逆轉地走上了現代工業(城市)文明的道路。這一事實意味着,一是中華民族重新成為了中國曆史發展、甚至當今世界發展的主角(同時在主體或權力的意義上),因而,随之回歸的絕不可能隻是我們昔日作為天朝大國的榮耀。二是社會主義中國将長期處于一種資本主義經濟政治體系主導下的世界秩序或環境。封閉孤立的中國當然不可能建成真正的社會主義,但簡單選擇融入資本主義世界秩序的中國也不可能建成真正的社會主義,更具挑戰性的是,封閉孤立的中國也許可以保持相對完整的生态環境(盡管也會有某種程度上的自然生态破壞),而迅速引入現代經濟社會發展與生活方式的中國,幾乎會不可避免地帶來嚴重的生态環境後果——近年來趨于失控的中東部地區城市霧霾天氣和全國性地下水污染,都是關系到中華民族長遠性福祉甚或存亡的警報。我們已經不可能回到從前,唯一現實的是走向一種綠色的未來,而生态文化理論就是我們走向綠色未來的救贖箴言或“福音”。就此而言,無論是生态美學還是綠色國家理論,它們的第一要務都是喚起當代社會中相應主體的生态化行動意願或責任,而不簡單是一種綠色理念或文化理論學科。
當然,生态文化理論并不是現實性的經濟、政治,也就是說,它們并不是一種物質性的力量。按照馬克思主義的經典性觀點,精神的批判不能代替物質的批判。應該說,這一在很大程度上被生态馬克思主義/社會主義者所繼承的看法并沒有過時,戴維·佩珀在其晚期的著述中對于過度強調價值文化變革作用的唯物主義批評仍是非常中肯的[42]。而且,當下的所有生态文化理論家都還難以明确回答,一種必須不同于現代工業文明的綠色社會究竟會以何種方式/路徑産生——而生态馬克思主義者的忠告是,至少從目前的現實來看不太可能是一種和平的、民主的和漸進的道路。然而,這絕不意味着,生态文化理論的力量是無關緊要的或微不足道的。這不僅在于,正如許多綠色左翼理論家所指出的[43],資本主義本身同時是一種強大的文化體系與力量,而在成功地解構這種文化體系與力量之前,我們很難消除甚或挑戰作為一種經濟與制度體系的資本主義。也許還在于,人類文明或文化的發展确已達到了一種前所未遇的曆史性節點:隻有通過文化的質變或升遷——創建一種生态文化與文明,我們才能實現現代文明甚或人類文明本身的(自我)拯救。倘若如此,生态文化理論及其研究就不再隻是一種“上層建築”,而是成為了關系人類文明未來的“基礎建設”。
[1] 餘謀昌:《生态文化論》,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文化新世紀:生态文化的理論闡釋》,東北林業大學出版社1996年版。
[2] 餘保玲:“環境倫理學研究綜述”,《當代社科視野》2009年第9期,第28~32頁;劉湘甯:“生态倫理學研究綜述”,《湖南農業大學學報》2005年第3期,第98~100頁;劉芳:“當代環境倫理學研究綜述”,《上海師範大學學報》2000年第4期,第15~21頁;章和傑:“近年來生态哲學主要觀點綜述”,《自然辯證法研究》1991年第5期,第45~48頁。
[3] 中國環境倫理學研究會分别于2004年和2012年在南京市和黃山市舉辦了“環境倫理學國際研讨會”,主題分别是“創建中國環境倫理學派”和“生态文明:國際視野與中國行動”,代表了國内該領域研究的最高水準,但總體而言,我們與歐美學者之間的交流仍缺乏平等的、實質性的學術對話。
[4] 中國環境哲學專業委員會(研究會)、環境倫理學研究會于2007年聯合主辦的學術年會上,曾發布了代表會議共識的倡導建設生态文明“鹫峰宣言”,盡管該宣言并未産生所期望的社會與政策影響,卻頗為罕見地展示了學術團體引領與促動當代中國生态文明建設的志向。
[5] John Dryzek and David Schlosberg (eds.), Debating the Earth: The Environmental Politics Reader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8), p. 349.
[6] Arne Naess, ‘The shallow and the deep, long-range ecology movement: A summary’, Inquiry 16 (1973), pp. 35-42. 他在該文中首次提出了深生态學的“七信條”,具體包括:拒絕人類環境而轉向一種關系性整體的映像,原則上的生物平等主義,多樣性和共生原則,反等級立場,與污染和資源枯竭作鬥争,複雜性而非複雜化,地方自治與分散化。
[7] 薛勇民、王繼創:“走向深層的環境倫理研究”,《晉中學院學報》2009年第4期,第43~46頁;雷毅:《深層生态學思想研究》,清華大學出版社2001年版;郇慶治:《歐洲綠黨研究》,山東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16~219頁。
[8] Herbert Marcuse, Counter-revolution and Revolt (Boston: Beacon Press, 1972); An Essay on Liberation (Boston: Beacon Press, 1969)。
[9] Stanford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 (SEP), ‘Environmental aesthetics’, http://plato.stanford.edu/entries/environmental-aesthetics, 31 July 2012.
[10] 曾繁仁:《生态美學導論》,商務印書館2010年版;《生态存在論美學論稿》,吉林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11] 王諾:《生态批評與生态思想》,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朱亞輝:“當今美學界的熱門話題:國内生态美學研究綜述”,《新疆石油教育學院學報》2010年第2期,第221~228頁;劉精科:“國内生态美學研究綜述”,《中州大學學報》2004年第4期,第27~30頁。
[12] Jim Dodge, ‘Living by life: Some bioregional theory and practice ’, CoEvolution Quarterly 32 (1981), pp. 6-12.
[13] 王春榮:“生态自治主義及其哲學基礎”,《行政與法》2006年第1期,第66~69頁;郇慶治:《歐洲綠黨研究》,山東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12~239頁。
[14] 詹姆斯·奧康納:《自然的理由:生态學馬克思主義研究》,唐正東、臧佩洪譯,南京大學出版社2003年版,第432~433頁。
[15] John Dryzek and David Schlosberg (eds.), Debating the Earth: The Environmental Politics Reader, p. 349.
[16] 小約翰·柯布:“文明與生态文明”,《馬克思主義與現實》2007年第6期,第18~22頁。
[17] 孫亞忠、張傑華:“20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生态文明理論研究述評”,《貴州社會科學》2009年第4期,第19~22頁;葛悅華:“關于生态文明及生态文明建設研究綜述”,《理論與現代化》2008年第4期,第122~126頁;是麗娜和王國聘,“生态文明理論研究述評”,《社會主義研究》2008年第1期,第11~13頁。
[18] 郇慶治:“社會主義生态文明:一種更激進的綠色選擇?”載《重建現代文明的根基》,beat365出版社2010年版,第257~282頁。
[19] 郇慶治、李宏偉、林震:《生态文明建設十講》,商務印書館2014年版;郇慶治、高興武、仲亞東:《綠色發展與生态文明建設》,湖南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
[20] 郇慶治:“進入21世紀以來的西方綠色左翼政治理論”,《馬克思主義與現實》2011年第3期,第127~139頁。
[21] John Bellamy Foster, Brett Clark and Richard York, The Ecological Rift: Capitalism’s War on the Earth (New York: Monthly Review Press, 2011).
[22] 劉可:“生态學馬克思主義研究綜述”,《才智》2012年第2期,第223~224頁;張笑揚:“近30年來國内學者生态學馬克思主義研究綜述”,《鄱陽湖學刊》2011年第3期,第43~50頁。
[23] Jeff Shantz, Green Syndicalism: An Alternative Red/Green Vision (New York: Syracuse University Press, 2012).
[24] 周珂(主編):《中歐氣候變化與社會生态運動比較研究》,法律出版社2013年版。
[25] 郇慶治:“西方生态女性主義論評”,《江漢論壇》2011年第1期,第133~139頁。
[26] 王溪橋:“中國大陸生态女權主義研究綜述”,《新西部》(理論版)2011年第8期,第108~110頁;賈靓:“生态女性主義研究綜述”,《中華女子學院學報》2009年第6期,第53~57頁;關春玲:“西方生态女權主義研究綜述”,《國外社會科學》1996年第2期,第25~30頁。
[27] 比如,這方面的著作還有王諾的《歐美生态批評:生态學研究概論》(學林出版社2008年版)、夏光武的《美國生态文學》(學林出版社2009年版)和李美華的《英國生态文學》(學林出版社2008年版)等。
[28] David Wright, Catherine Camden-Pratt and Stuart Hill (eds.), Social Ecology: Applying Ecological Understanding to Our Lives and Our Planet (Stroud, England: Hawthorn Press, 2011).
[29] 郇慶治:“新世紀以來的西方新社會運動研究”,載《當代西方綠色左翼政治理論》,beat365出版社2011年版,第356~370頁。
[30] Kate Davies, The Rise of theUSEnvironmental Movement (Lanham, M. D.: Rowman & Littlefield Publishers, 2013); David Schlosberg, Defining Environmental Justice: Theories, Movements and Nature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9); Tomothy Doyle, Environmental Movement in Majority and Minority Worlds: A Global Perspective (New Brunswick, NJ: Rutgers University Press, 2004);
[31] 劉穎:《新社會運動理論視角下的反全球化運動》,複旦大學出版社2013年版;陸海燕:《新社會運動與當代西方政治變革》,武漢大學出版社2011年版;奚廣慶、王謹(主編):《西方新社會運動初探》,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3年版;嶽世平:“當代西方環境運動述評”,《河南大學學報》,2006年第6期,第6~9頁;權偉太、王宏偉:“‘反全球化運動’的特征及其在‘9.11’事件後的發展”,《國際論壇》2003年第2期,第14~20頁;趙林:“美國新左派運動研究述評”,《美國研究》1996年第2期,第40~58頁。
[32] 郇慶治:“21世紀以來的西方生态資本主義理論”,《馬克思主義與現實》2013年第2期,第108~128頁。
[33] 比如,我們在Amazon圖書搜索工具下可以找到“sustainable development”的結果是56 159個。
[34] 郇慶治:“重聚可持續發展的全球共識”,《鄱陽湖學刊》2012年第3期,第5~25頁;範春萍:“面對失控的世界 人類必須做出抉擇”,《中國地質大學學報》(社科版)2012年第2期,第1~9頁;馮仿娅:“可持續發展理論研究綜述”,《現代哲學》1996年第3期,第106~108頁。
[35] David Toke, Ecological Modernisation and Renewable Energy (London: Palgrave Macmillan, 2011); Shahpar Selim, Ecological Modernisation and Environmental Compliance: The Garments Industry inBangladesh (New Delhi: Routledge, 2011); Arthur Mol, David Sonnenfeld and Gert Spaargaren (eds.), The Ecological Modernisation Reader: Environmental Reform in Theory and Practice (London: Routledge, 2009).
[36] 馬克·史密斯和皮亞·龐薩帕:《環境與公民權:整合正義、責任與公民參與》,侯豔芳、楊曉燕譯,山東大學出版社2012年版。
[37] 郇慶治:《環境政治國際比較》,山東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第55~72頁;蘇紅:“公民環境權相關問題探讨”,《前沿》2004年第3期,第126~128頁;徐祥民:“對公民環境權的幾點疑問”,《中國法學》2004年第2期,第109~116頁。
[38] Derek Wall, No-Nonsense Guide to Green Politics (London: Between the Lines, 2010); Hal Logan, Beyond the Crash: Building an Economic and Ecological Democracy (Charleston, South Carolina: BookSurge Publishing, 2009); Mathew Humphrey, Ecological Politics and Democratic Theory: The Challenge to the Deliberative Ideal (London: Routledge, 2007).
[39] 羅賓•艾克斯利:《綠色國家:重思民主與主權》,郇慶治(譯),山東大學出版社2012年版。
[40] Louis Kotze, Global Environmental Governance (Northampton, MA:Edward Elgar Publications, 2013); Frank Biermann and Philipp Pattberg (eds.), Global Environmental Governance Reconsidered (Cambridge: the MIT Press, 2012); Richard E. Saunier and Richard A. Meganck, Dictionary and Introduction to Global Environmental Governance (London: Routledge, 2009); James G. Speth and Peter Haas, Global Environmental Governance: Foundations of Contemporary Environmental Studies (Washington D. C.: Island Press, 2006).
[41] 李創:“國内外環境管制問題研究綜述”,《資源開發與市場》2011年第9期,第819~822頁;莊大昌、董明輝:“資源與環境經濟學國内外研究綜述”,《湖南文理學院學報》2005年第1期,第52~56頁;趙景來:“‘新公共管理’若幹問題研究綜述”,《國家行政學院學報》2001年第5期,第72~77頁。
[42] 戴維·佩珀:“論當代生态社會主義”,載郇慶治(主編):《環境政治學:理論與實踐》,山東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第101~118頁。
[43] 比如,從盧卡奇、葛蘭西開始的第一代西方馬克思主義者到包括赫伯特·馬爾庫塞、威廉·萊斯和本·阿格爾在内的第一代生态馬克思主義者,都強調了資本主義作為一種物質主義價值觀和大衆消費文化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