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權:探索技術治理的現代化進路

随着現代化進程不斷加速,人類社會充斥着更多不确定性、面臨更加嚴峻的挑戰。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再次強調要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從問題導向的現實主義路徑出發,我們可以将該目标理解為能夠應對與現代化伴生的種種挑戰,駕馭現代化過程中産生的一系列問題。于是,将複雜社會現象化簡,以認清治理對象與情境為基礎開展治理實踐,便成為治理現代化的内在要求。而主張通過運用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能等先進技術滿足這一内在要求的“技術治理”,則成為國家治理的主流範式

 
 
 
 

技術治理之“能”

 

從簡化複雜社會現象的内在需求出發,技術治理的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第一,提升對于客觀事實掌握的真實性。理論上講,治理主體對于客觀事實的感知受到個體有限理性的限制,要麼難以獲得關于治理對象與情境的完備信息,進而難以掌握完全事實;要麼可能錯将局部事實當作全部事實,對特殊情況進行一般化推廣。若以上述對于客觀事實的偏差掌握為基礎,将導緻制度或政策供給與社會實際需求錯位,令治理實踐“無的放矢”。通過使用大數據技術,可以增加對于客觀事實掌握的全面性和準确性,為治理實踐提供依據,避免“盲人摸象”的情況出現。

 

第二,提升對于社會問題識别的及時性。社會問題與公衆訴求是普遍存在的,并且持續向政治系統輸入,其中部分問題與訴求容易被忽略或難以被察覺。如果問題出現後不能及時發現、及時解決,以至于錯過控制負面影響的“窗口期”,将導緻問題過度積累與集中爆發,令治理難度和資源投入陡增。通過使用大數據與人工智能技術進行社會監測,可以提升及時發現問題、識别問題的概率。令治理主體既不忽略“青萍之末”,亦不錯過“蛛絲馬迹”。

 

第三,提升對于事物變化判斷的前瞻性。事實上,全面、準确掌握客觀事實包含着兩層含義:一層是指在時間截面上掌握事物的真實狀态,另一層是指在時間序列上掌握事物的真實變化。其中前者立足當下,後者則指向曆史與未來。通過采集高頻數據并應用機器學習技術,可以幫助描繪事物變化的曆史軌迹,進而幫助研判事物發展的未來趨勢,令治理主體掌握主動,為下好“先手棋”提供有力支撐。

 

總而言之,技術治理可以有效提升複雜社會的可知性,其在本質上是幫助治理主體解決“失明”的問題,或者可以理解為幫助治理主體“矯正視力”。但是,“複明”并不代表“賦能”,“耳聰目明”雖然是科學決策、有效治理的必要條件,卻并不構成其全部。原因在于,好的治理的實現還與另外兩個重要因素緊密相關:1.正确理解治理目标;2.采取恰當治理措施。以全面、準确把握客觀事實為基礎,以正确理解治理目标為前提,清晰定位現狀(客觀事實)與目标的相對位置,并在制度、資源等諸多外部條件約束下采取有效且經濟的措施,才是更好實現治理目标的科學路徑。所以,必須清醒認識當前技術治理之局限性所在。

 

技術治理之“弗能”

 

從科學實現治理目标的角度出發,技術治理的局限性體現為技術不能完全解決舊的問題,以及因使用技術而可能衍生新的問題:

 

首先,憑直覺治理的情況并未徹底改善。在過去,治理實踐是在治理主體主觀理解治理目标+主觀感知經驗事實的條件下進行的。而在當前的技術治理範式中,治理主體雖然能夠真實把握客觀事實,“主觀理解治理目标”這一點卻沒有改變。作為科學實現治理目标的必要條件之一,“正确理解治理目标”得不到保證,便難以清晰定位現狀與目标的相對位置——這相當于僅掌握出發地的坐标卻并不清楚目的地的方位。在這種情況下,治理實踐在本質上仍然是以治理主體的直覺為主導。

 

其次,對于預測治理對象的動态變化作用有限。從微觀層面看,可以将治理理解為反複性的、具體的幹預行為。當具體幹預行為反複作用于治理對象并産生影響,治理主體将有可能得到符合預期的反饋,同時也有可能導緻治理對象發生質變,出現反饋與預期不符的情況,為下一步行動制造新的不确定性。這便形成一個悖論:如果通過應用技術對于事物的變化趨勢做出研判,其準确性僅在不采取幹預行為的前提下能夠保證,一旦采取幹預行為,研判結果便可能與事物發展軌迹出現偏差。因此,指望技術在治理實踐中總是發揮準确預測的作用是不現實的,它反而更适合在複盤總結中體現價值。

 

再次,不能對治理主體的主觀意願形成支配。通過使用技術而獲得對于客觀事實的真實呈現,其呈現形式對于治理主體而言是一種重要的治理工具。但是否使用、怎麼使用這種治理工具,仍取決于治理主體的主觀意願——如意願良好,它可能成為心有餘而力不足者的輔助工具;如意願不良,它也可能為胡亂作為提供正當性掩護。

 

最後,誇大技術治理的有限作用可能形成錯誤認知。無論刻意還是無意,忽略技術治理的局限性、在技術萬能的幻象中開展治理活動,都将令治理主體遭遇“過猶不及”的挫折,難逃治理失靈的困境。即使“歪打正着”得到滿意的結果,由此積累的經驗與形成的因果判斷——類似在什麼情況下采取什麼措施會得到什麼結果,也很有可能是錯誤的。一旦類似情境出現,彼時積累的錯誤經驗将表現出長尾效應,為遵循錯誤經驗的治理主體帶來更深刻的教訓。

 

對策建議

 

基于上述讨論,技術治理既不應該也無力承載助推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全部期待,為了彌補其能力之阙如,提出如下對策建議:

 

1.以标準化治理對技術治理形成補充。所謂标準化,不僅包括将從實踐經曆中習得的默會知識與技能顯性化,更重要的是将抽象的治理目标可操作化,通過确立規範與标的、提供量化指标與評估基準,進一步壓縮直覺在治理實踐中發揮主導作用的空間。标準化治理将幫助治理主體正确理解治理目标,進而實現對于現狀與目标之相對位置的清晰定位,為當前的技術治理範式補齊短闆。

 

2.充分發揮社會自治在國家治理中的積極作用。生态學自誕生以來,其基本理論與方法被廣泛運用于社會科學研究,這反映出社會系統與自然生态系統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同質性。習近平總書記曾指出:“過渡的大規模工程措施對遏制生态退化的作用往往難達預期效果,有時甚至适得其反。而一些依靠自然本身的修複能力,輔以少量人工措施的做法,往往能取得更好效果。”國家治理也應受此啟發,打破“治”與“被治”的二元結構,充分利用社會作為複雜适應系統的自我調節功能,适度施加外部幹預,提升治理的效果和可持續性。

 

3.嘗試擴展技術治理的範疇。對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能等先進技術的應用,不僅限于對客觀事實的描述,還可以為決策提供備選方案,或者仿真模拟具體治理行為的對應結果。通過讓機器的運算進一步分擔人的腦力勞動和體力勞動,提升政策供給的穩定性并降低治理成本。但是,此舉應以排除算法偏見和數據安全風險為前提,這需要打開技術運用的“黑箱”,從基礎設施層和代碼層對技術進行嚴格“政審”。

 

最後需要說明一點,對技術與标準的強調和重視并非主張技治主義“複辟”,将國家治理實踐等同于純粹的“技術活兒”,而是像強調制度建設一樣,希望在對治理主體賦能的基礎上,也對其自由裁量形成約束和引導,降低因治理主體能力不足或意願不良所造成的危害。

作者簡介:張權,beat365官方网站研究員、博士生導師

文章來源:《學習時報》2020年6月22日0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