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馬克思、恩格斯并不是反對談論和追求平等,而是反對沒有科學方法論支撐的有問題的平等論。現代平等即法律上的平等、政治上的平等,不能用虛僞的、形式的平等來定性。經濟社會的平等是政治法律平等的硬核支撐,實際上也是内容上的平等。兩種平等的結合才是全面的平等,才是形式與内容都具備的平等。經濟社會的平等,不是平均、同等、均等,不是反對消除一切社會和政治的不平等,而是要消滅建立在階級差别基礎上的、資本剝奪勞動的不平等。追求平等不能采取不符合曆史進程、客觀實際的激進的手段,也不能陷入到追求完全平等或一切平等的幻想中。馬克思、恩格斯給平等設定了限度,他們不是平等主義者,不是平等至上論者。
關鍵詞:平等;政治平等;法律平等;經濟平等
我們之所以崇尚法律、推崇法治,不僅是因為法律提供了供大家共同遵守的行為規範,更重要的是因為它意味着人人平等的現實呈現,對法治的追求一定意義上也是對平等(也包括公平、正義)等價值理念的追求。但進入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的文本,很容易形成一種印象,那就是他們似乎質疑法律本身所代表的平等,對平等的權利或權利的平等也持批判态度。馬克思、恩格斯當然不會無緣無故地質疑和批判,我們應該把握馬克思主義平等理論的獨特性和當代性,深刻領會考察平等問題的唯物史觀方法論,洞察現代平等理論和實踐的進步與局限,以為當今時代發展平等理論提供有益借鑒。
一、從古老平等到現代平等的曆史進程
在涉及平等問題的研究上,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留給我們的确實是一份充滿争議的遺産,難免讓人産生困惑,似乎馬克思、恩格斯是拒斥平等的,他們把平等看作資産階級統治的意識形态工具。美國學者艾倫·伍德(Ellen M.Wood)指出:“除了少數幾處例外,馬克思經常提到的‘平等’,隻是為了說明它完全是一種‘政治觀念’,而且作為一種政治價值,它是獨特的資産階級價值(經常與法國大革命的口号‘自由、平等、博愛’相關)。他認為‘平等’這一概念并非用來反擊階級壓迫的價值,實際上是資産階級進行階級壓迫的工具,這與消滅階級的共産主義目标截然不同。”如果我們從馬克思、恩格斯那裡隻能讀到如此的平等觀,認為他們将平等定位于資産階級政治觀念或政治價值進行批駁,那就很難想象對于今天的我們思考平等問題能有什麼樣的啟發,更不用提對于推進平等事業能有什麼意義和價值了。
應該看到,在當時的衆多思想家争相談論平等、建構平等理論,平等口号風靡一時成為社會奮鬥目标的時候,馬克思、恩格斯不可能看不到平等的價值,不可能反對平等。綜觀馬克思、恩格斯的文本可以發現,他們實際上反對的是僅把平等當成口号,把本來還存在階級對立、階級壓迫的社會說成是平等的社會,或者在争論平等問題上打轉而錯失進一步推進社會進步的正确路徑;他們反對的是把平等看成是“原始的意向、神秘的趨勢、天命的目的”,脫離經濟社會現實抽象地談平等理想、談追求平等,認定所有曆史階段都是為了一步步通往平等這個最終目的;他們還反對的是在追求平等權利的過程中同質化個人,根據同一标準來評判本來各有所能、各有其長的人,根本上否定了人的自由個性、差異性。
可以說,馬克思、恩格斯反對的不是平等,而是平等論,是有問題的平等論。談平等必須有正确的方法論,他們要在衆說紛纭的平等讨論中打造出有科學方法論即唯物史觀方法論支撐的平等論。以唯物史觀介入平等問題就會發現,平等不是永恒不變的抽象價值觀,不是人類社會形成伊始就出現的超自然、超社會的理念,它是在具體的經濟社會現實基礎上的生成品,從根本上說是社會經濟關系的産物。随着經濟社會關系的變化,平等的内容本身自然也會發展變化。平等因此是曆史的産物,具有曆史性。在從古至今乃至未來很長的曆史階段,雖然都講平等,但其含義卻是不同的。隻有回顧平等的曆史進程,才能看到人類社會平等的全貌,才能正确審視現代平等的狀況,思考平等的未來走向。
根據恩格斯的考證,平等是一個非常古老的觀念,并不像我們所想像的它是啟蒙運動時期才出現的,是現代社會才開始被推出的概念。“一切人,作為人來說,都有某些共同點,在這些共同點所及的範圍内,他們是平等的,這樣的觀念自然是非常古老的”。這種非常古老的平等觀念或者說這種平等的原始觀念強調的是,所有人都應該被作為人被看待,不能把人不當成人,不能把一部分人當成動物、禽獸,即使是奴隸,他們作為人的屬性也不能被否定。與這種平等相對立的觀念則認為,奴隸不是人,他們不能被當成人看待,而是被當成可以任意打罵甚至殺害的“牛馬”。熟悉曆史的人都知道,即使這種平等觀念被确定下來、被社會所廣泛認同,也經過了漫長的曆史階段。
古老平等觀念與特權和等級制是并存的,以今天的眼光看,它還沒有把所有人當成有同等政治地位、政治權利的人,人與人之間是有等級之分的,一部分人享有世襲的特權,一部人則作為奴婢天生低賤。平等在法律領域追求的最高程度是“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言外之意,君主、帝王則并不受此約束。這是很正常的,不會被認為違背了平等,恩格斯指出了這一點,“如果認為希臘人和野蠻人、自由民和奴隸、公民和被保護民、羅馬的公民和羅馬的臣民(該詞是在廣義上使用的),都可以要求平等的政治地位,那麼這在古代人看來必定是發了瘋”。
追求一切社會成員的平等的政治地位、法律地位,是現代社會的事業。所謂“現代平等”,在馬克思、恩格斯的語境裡,确實就是資産階級所追求的權利平等,“權利的公平和平等,是18、19世紀的資産者打算在封建制的不公平、不平等和特權的廢墟上建立他們的社會大廈的基石”。現代平等觀終結了特權和等級制度,終結了奴隸和臣民制度,最終确立的是,所有人生而平等,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無論在經濟社會關系中處于何種位置,無論是何性别,有何種信仰,從事何種工作,都作為平等的公民擁有同等的政治地位,每個人的各種權利被法律平等保障。這種現代平等因此可以說就是政治平等、法律平等(權利平等)。
應該說明的是,雖然政治平等與法律平等有共同點,真正意義上的法律平等要以政治平等為基礎,由法律保障的政治領域的平等權利、平等地位也就是政治平等,但二者也不完全等同。政治平等側重于每個人擁有平等的政治權利和政治地位;法律平等強調每個人擁有平等的權利,不僅包括政治權利和自由,也包括财産權等經濟權利。
現代平等的确立,經過了長期的曆史進程,“要從這種相對平等的原始觀念中得出國家和社會中的平等權利的結論,要使這個結論甚至能夠成為某種自然而然的、不言而喻的東西,必然要經過而且确實已經經過幾千年”。這種平等觀念在法國大革命之後的人類社會進程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恩格斯曾指出,它“特别是通過盧梭起了一種理論的作用,在大革命和大革命之後起了一種實際的政治的作用,而今天在差不多所有國家的社會主義運動中仍然起着巨大的鼓動作用”。這種平等觀在曆史上的積極作用當然不能否定,即使在今天也不能否定,它強調的政治平等和法律平等是值得追求的目标,不僅是馬克思生活的那個時代應該追求的目标,也是今天我們這個時代應該追求的目标。曆史要在繼承中發展,輕易地否定已經确立的進步的理念、目标和實踐,不符合社會發展的客觀規律,也就違背了唯物史觀的基本精神。
從馬克思、恩格斯的論述中,能明顯看到他們對這種現代平等理念本身以及對這種平等理論所發揮的實際作用的認同,但在之後的理論研究者也包括現如今我們很多人的觀念中,馬克思、恩格斯整體上對現代平等持批判态度,把平等當成資産階級的口号和資産階級統治的工具,認定人人平等實際上隻是名義上的,實際上則是少數人的、一部分人的平等,是形式上的平等而不是實質意義上的平等。正是因為有這種理解,長期以來平等往往被看作自由主義的話題,在馬克思主義理論領域很少公開進行讨論,平等(與公平、正義)一直沒有作為關鍵詞出現在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中,在實際的政治生活中,對政治平等、法律平等甚至平等并沒有突出強調,甚至還導緻在追求實質意義上平等的過程中公然踐踏一些人作為公民的合法的平等權利的現象。
理解馬克思、恩格斯的平等論,應該明白他們是從曆史進步、未來發展的角度來看待現代平等問題的,也就是從大多數人的自由而全面發展的角度去談論平等的。基于這種理想追求以及盡快讓同時代人擺脫現代平等觀造成的思想迷霧這一現實考量,他們特别強調現代平等理論及其實踐的局限性,但強調這種局限性,并不代表他們會否定其進步意義,會否定它是值得追求的事業。曆史地看現代平等,自然應該強調它的進步作用。人類社會的平等事業要循序漸進,争取平等的政治權利、法律權利是必要的一步,沒有這一步,就談不上下一步,因為其局限性就完全否定這一步,不會推動曆史往前走,而隻會導緻曆史的倒退。這一點可以在《共産黨宣言》馬克思、恩格斯對德國“真正的”社會主義流派的批判中獲得啟發,這一流派“把社會主義的要求同政治運動對立起來,用詛咒異端邪說的傳統辦法詛咒自由主義,詛咒代議制國家,詛咒資産階級的競争、資産階級的新聞出版自由、資産階級的法、資産階級的自由和平等,并且向人民群衆大肆宣揚,說什麼在這個資産階級運動中,人民群衆非但一無所得,反而會失去一切”。
不能不顧曆史條件地談論平等、追求平等,也不能不顧曆史條件批判所謂資産階級的平等,“平等的觀念,無論以資産階級的形式出現,還是以無産階級的形式出現,本身都是一種曆史的産物,這一觀念的形成,需要一定的曆史條件,而這種曆史條件本身又以長期的以往的曆史為前提”。無産階級的平等要求在特定曆史階段是與資産階級的平等要求一緻的,它也要打破特權和等級制度,也要追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也要一視同仁地保障公民的政治權利。即使曆史條件發生變化,也要以曆史為前提,而不能無視已經取得的成就,不能因為這些成就有缺陷就否定它推倒重來。
法律平等、政治平等不能用虛僞的、形式的平等來定性,如果說成是形式上的平等,那也有必要明确,形式上的平等也是平等,不能在追求實質平等的名義下連形式平等都不要。我們以往指責的是流于形式的平等,但并不否定平等也應該有必要的形式。更高程度的平等應該在具備一定的曆史條件下實現,而且也應該是在繼承現代平等已經取得的成就的基礎上實現,離開這個條件,談論馬克思主義的平等論,談論追求所謂實質的平等,肯定是有問題的。追求平等要循序漸進,要繼承發展,避免空想地追求一步到位,避免急切地追求平等而陷入平等速成論的窠臼中。馬克思主義追求的平等,實際上包含自由主義的平等或資産階級的平等(如果這個詞還使用的話),而不是與之對立的,更不是将其說成虛僞而一概否認,它在理論上要給政治平等、法律平等一席之地,而且要看作基礎性的部分,它在實踐中必然要主張進一步推進、切實實現政治平等和法律平等。
二、現代平等理論與實踐的局陷
平等理論需要随着曆史條件的變化而發展,既承認現代平等理論以及它推動人類社會進步的積極作用,也不能無視它存在的矛盾和局限,“把社會主義社會看做平等的王國,這是以‘自由、平等、博愛’這一舊口号為根據的片面的法國人的看法,這種看法作為當時一定的發展階段的東西曾經是正确的,但是,像以前的各個社會主義學派的一切片面性一樣,它現在也應當被克服,因為它隻能引起思想混亂,而且因為這一問題已經有了更精确的叙述方法”。從社會長遠發展的角度看,現代平等無論在理論上還是在現實中都是有問題的。現代平等應該被克服的這種片面性在哪裡?
在馬克思、恩格斯看來,現代平等的局限首先在于它遮蔽了事實,法律規定的權利平等事實上并不是啟蒙思想家所宣稱的“所有人”的平等,而隻是“法律面前的資産階級的平等”。“所有人”一開始就不是所有人,雖然聲稱所有人都擁有平等的政治權利和政治地位,并造成人人已經獲得政治權利、政治地位平等的表象,但實際上并不是。人人平等的追求沒有成為事實,在追求的平等目标和實際成果之間、書面的政治平等與現實的政治平等之間還存在很大的鴻溝。美國政治學家達爾(Robert Alan Dahl)在他《論政治平等》一書中“曝光了”美國《獨立宣言》的作者們和1766年投票通過該宣言的55位代表的一個不願為人道的“醜聞”:盡管《獨立宣言》記載着“所有人生而平等”的名言,但這些作者和投票者沒有人想要擴大選舉權,沒有給予作為妻子、女兒、母親的女性同等的政治和公民權利,更不想給他們的奴隸、也包括非洲裔的自由人與白人男性公民同等的權利。作為主要起草人的傑弗遜擁有幾百個奴隸,在他活着的時候,這些奴隸并沒有獲得自由。“所有人”從來不是包括所有人,即使給他們形式上平等的政治權利和政治地位也沒有。在馬克思、恩格斯生活的時代,美國才真正消滅了奴隸制,大大推進了人的平等事業,直到今天,我們都不敢說這種政治平等是否覆蓋到了“所有人”。
現代平等除了覆蓋人群的問題,還存在相互割裂的問題。它作為政治平等或法律平等,更多的是關心人的權利,而不是關心現實的人。它賦予人平等的權利,确實做到了一視同仁,但它并不關心處于生産關系中從事物質生産的現實的人,并不關心經濟社會中人的不平等,甚至認為隻要保障了政治權利的平等,就可以容忍經濟地位、社會地位的不平等。現代平等,即政治平等或法律平等還隻是建立在富人和窮人不平等的基礎之上的,“法律上的平等就是在富人和窮人不平等的前提下的平等,即限制在目前主要的不平等的範圍内的平等,簡括地說,就是簡直把不平等叫作平等”。
在馬克思、恩格斯看來,雖然政治權利上的平等與現實經濟生活中的不平等表面上看起來是極為矛盾的,但實際上并不矛盾,賦予每個人平等的政治權利正是資本邏輯主導下的商品經濟、市場經濟的必然要求,“商品是天生的平等派”,“勞動力占有者和貨币占有者在市場上相遇,彼此作為身份平等的商品占有者發生關系,所不同的隻是一個是買者,一個是賣者,因此雙方是在法律上平等的人”。現代社會要在最大程度上保障人與人之間的買賣平等,以及由買賣平等引申出來的政治權利平等。買賣雙方都具有獨立的意志和自由,都必須尊重對方的平等地位,都必須經對方同意才能發生買賣行為。勞動力占有者和貨币占有者在買賣關系中的地位也是平等的,而且其平等地位、平等關系都是由法律所保障的。
在買賣關系完成之後進入生産領域,雙方權利的平等地位也是被保障的,資本所有者不能随意剝奪法律賦予勞動者一方的權利,比如獲得報酬、人身安全、休息等,同樣勞動力占有者也不能侵犯資本的權利,資本的權利就是要求勞動者為資本進行生産,聽從資本的指揮進行生産。擁有各自權利的雙方的經濟地位顯然是不同的,資本是勞動的物質條件,資本支配着勞動因而支配着勞動者,不能以權利平等的名義要求勞動者與資本所有者具有平等的地位。在物質生産關系領域,實際上不存在公民與公民的平等關系,存在的是階級與階級的關系,這種階級關系顯然是現代平等所認可的,也是法律所保障的。
法律的平等權利實際上容忍了資本所有者與勞動者之間的經濟地位不平等,政治地位的平等與經濟地位的不平等是同時存在的。從這個意義上說,“至于不同的階級地位給予一方的權力,以及這一權力加于另一方的壓迫,即雙方實際的經濟地位——這是與法律毫不相幹的。在勞動契約有效期間,隻要此方或彼方沒有明白表示放棄,雙方仍然被認為是權利平等的。至于經濟地位迫使工人甚至把最後一點表面上的平等權利也放棄掉,這又是與法律無關的”。法律平等不僅對于現實生活中的實際不平等無能為力,反而還是以保障這種不平等為前提的,也就是從這個意義上說,現代平等最後實現的隻是少數人的權利,最終成為一部分人統治另一部分人的政治口号或虛假的意識形态,這種平等口号流于形式,具有虛僞性和虛假性。
現代平等的問題還在于,脫離特定曆史階段的物質生産條件,視平等為人的絕對權利,這就犯了基本的邏輯性錯誤。在這個問題上,馬克思專門針對“平等的權利”進行批判。針對受拉薩爾主義影響的《德國工人黨綱領》所主張的“勞動所得應當不折不扣和按照平等的權利屬于社會一切社會成員”,他寫道:“這種平等的權利,對不同等的勞動來說是不平等的權利。它不承認任何階級差别,因為每個人都像其他人一樣隻是勞動者;但是它默認,勞動者的不同等的個人天賦,從而不同等的工作能力,是天然特權。所以就它的内容來講,它像一切權利一樣是一種不平等的權利。”也就是說,“平等的權利”即按勞分配的平等權利雖然是建立在階級差别已經消失的基礎上,但在強調一切社會成員平等的時候,在事實上具有不同個性的勞動者又被勞動這個同一尺度同質化了,以勞動能力大小作為評價社會成員的唯一标準,從而抹殺了人的不同家庭關系和社會關系、天賦、素質、能力、個性等方面的差别。誰勞動能力強誰就能獲得更多,即便是同等勞動獲得同等報酬也會因諸如家庭勞動成員的多寡而影響最終實際得到的份額,也就不能使他們處在平等的地位。建立在勞動基礎上的平等,實際上掩蓋了其他方面的不平等。一切權利隻要選定了同一标準,對于存在差異的社會成員來說就總是有不平等的地方,平等的權利總意味着不平等,因為它本身就選擇了一個标準,容忍了一定方面的不平等存在。
平等的權利如同平等的邏輯都是把所有人用同一尺度來衡量,在階級社會講平等的權利等于抹殺了階級差别和經濟社會地位的不平等,在階級差别已經消除的社會講平等的權利則抹殺了人的個性的差别。平等的根本問題正是把人同質化,把本來就不同的、存在着差異的人進行了同一化的處理。面對杜林從完全平等的兩個人和兩個人的意志出發闡述法的基本概念的邏輯,恩格斯更為系統地對這種平等論進行了批判。他指出:“兩個意志的完全平等,隻是在這兩個意志什麼願望也沒有的時候才存在;一當他們不再是抽象的人的意志而轉為現實的個人的意志,轉為兩個現實的人的意志的時候,平等就完結了。”也就是說,隻有在兩個人失去一切個性以及個人生活的所有特殊條件,擺脫了一切形式的社會關系,成為抽象的人之後,才能是完全平等的。但這樣的人在現實生活中是不可能存在的,完全平等的假設也是沒有意義的。人人平等絕不應該被理解為人人同等,不能被理解為實現所有方面、一切領域的平等。
恩格斯批判的雖然是杜林,其實也恰恰是自由主義的基本邏輯,也正是現代社會所接受的普遍觀念,那就是從沒有差别的、獨立的、自由的個體假設開始,強調國家、政府、法律等必須同等保障每個人的權利。這種理論注定隻是一種假設,是人為否定了現實之人差别的抽象。隻要人是不同的、存在差别的,“完全平等”都注定是空想和無法實現的口号,隻是說起來好聽但不可能做到,它會讓人産生模糊的、主觀的理解,有損科學社會主義的科學性,也不符合唯物史觀的精神。恩格斯的批判為我們思考平等提供了方法論啟示。
三、當今時代應如何談論平等?
我們可能會很容易得出結論,我們生活于其中的社會還不是平等的社會。做出判斷很容易,而回答什麼才是真正的平等、我們應主張什麼樣的平等卻并容易。緻力于平等事業的我們也未必清楚:這一事業已經進行到哪裡、還能前進到哪裡?當今時代應如何思考平等問題,如何追求平等而不至于走向歧路?
馬克思、恩格斯給出的答案是明确的——追求平等,必須遵循人類社會發展的客觀進程,在繼承現代平等已經取得的成就的基礎上向前推進。按照這個思路,他們在當時指出,“平等應當不僅僅是表面的,不僅僅在國家的領域中實行,它還應當是實際的,還應當在社會的、經濟的領域中實行”,“平等的要求已經不再限于政治權利方面,它也應當擴大到個人的社會地位方面”。馬克思主義要追求的平等就是從政治、法律領域再向前推進,進入到社會、經濟領域。從政治平等、法律平等擴展到社會平等、經濟平等,這是平等事業在當今時代應該努力的主要方向。
以财産權和财産問題為例,法律平等解決對每個人的财産權平等保護、任何人的合法财産都不被侵犯的問題,政治平等解決無論有無财産、财産多少都享有平等的政治地位、都能平等參與政治事務的問題,經濟平等、社會平等則要解決所有人實際上共同占有财産的平等、并因此享有平等的社會地位的問題。道理很簡單,平等保障财産權,前提是人人得有财産,如果一部分人擁有财産,一部分人沒有财産,那看似受到平等保障的财産權隻是有财産之人的财産權;如果一部分人擁有大量财富一部分人隻有少的可憐的财富,而且前者依靠後者維系财富,那這樣的法律平等和政治平等就會淪為形式。
道理容易講清楚,但争議也容易出現。經濟社會的平等,不像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樣很容易被人們理解和接受,反而很容易受到質疑。正因為法律平等保護每個人的合法私有财産已經成為共識,所以人們就不太能接受所有人實際上擁有同等或差别不大的财産。人們很容易想到:為了讓所有人實際上擁有财産,就必須借助于一定的力量比如國家權力來确立制度、制定政策向沒有财産或隻有較少财産的社會成員傾斜,這就有可能會侵犯一些擁有财産或擁有大量财富的人的平等權利;但要保障每個人的平等的财産權,就不應該幹涉社會成員是否擁有、以及擁有财産多少。
如何兼顧好政治法律平等和經濟社會平等,顯然是一個棘手的問題。也正因此,在一些自由主義者的理論中,平等僅限于政治領域,确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已經足夠了,再往前走一步,就不再是平等。奧地利經濟學派的代表人物米瑟斯(Ludwig Heinrich Edler von Mises)的觀點很有代表性,他指出:“有人指責自由主義關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觀點,他們認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并不是真正的平等。這種指責是毫無道理的。要想把人變得真正平等起來,這是依靠人的一切力量都辦不到的事情。人與人之間本來就是不平等的,而且還将繼續不平等下去。”“社會主義者宣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還遠遠不夠,必須讓每個人的經濟收入都平等起來,做到這一點,才算得上真正的平等;廢除世襲特權、廢除等級制還不夠,還必須徹底消滅私有财産這個最大的、最重要的特權。”另一位被認定為新自由主義的代表人物哈耶克(Friedrich August Hayek)也指出:“所有的人在法治下享有自由,并不要求所有的人都能擁有個人财産,而是要求許多人都能夠這樣做。我本人甯願沒有财産生活在一片其他許多人擁有一些财産的土地上,也不願生活在一個全部财産‘集體所有’、由權力機構安排其用途的地方”。他甚至為經濟的不平等辯護,認為經濟平等是結果的平等,而追求結果的平等是荒謬的,“沒有不平等,人類既不可能達到也無法維持其現有的人口數量,而這種不平等既不受任何審慎的道德判斷的左右,也與這樣的判斷不可調和”。
對他們而言,人類社會值得追求的平等僅限于政治平等、法律平等,追求經濟領域、社會領域的平等,必然走向政府對市場的幹涉,而“除了市場以外,沒有人能夠确定個人對整個産品貢獻的大小,也無法确定應該給一個人多少報酬,才能使他選擇從事某些活動,能夠為向所有人提供的貨物和服務做出最大的貢獻。當然,如果認為後者合乎美德,那麼市場就能産生最道德的結果”。市場經濟有其固有的規律和不被幹涉的權利,任何在經濟領域的幹涉都會帶來不平等,造成不公平,都是對市場主體平等權利的踐踏。兩個人對馬克思主義的平等理論無疑是存在誤解的,但其提出的問題值得回應。進一步推進平等事業,必然需要回答這樣的問題,為什麼一定要解決經濟社會領域的平等問題?經濟社會領域應追求什麼樣的平等?應該如何來實現這樣的平等?有必要還得加上這個問題,追求這樣的平等要防止什麼問題出現?
第一個問題,為什麼要解決經濟社會領域的不平等?原因似乎簡單明了,存在少數富人和大部分窮人的社會,如果付出了同樣的時間和精力,收獲的财富卻天上地下、大不一樣,我們會承認這是平等的社會嗎?但這種想法并不能為經濟平等辯護,也經不起推敲,因為人不同的的素質、能力、天賦、勤奮、工作效率甚至人生機遇必然會帶來不同的收入、财富。如果從這個角度認為應該解決經濟不平等問題,理由并不充分甚至并不正當,這絕不是馬克思主義給的理由。
對追求經濟平等的正當性的辯護要放在其對政治平等的支撐作用上。如果經濟上的不平等不會影響到政治上的不平等,那麼隻追求法律平等、政治平等的理論就是可以自圓其說的。但隻要不遮蔽自己的眼睛和思維就會理解,經濟社會領域的不平等,注定了政治上、法律上實際的不平等。盧梭曾舉過一個例子,在法國陸軍元帥赫克托維拉爾公爵領導的一次戰役中,由于給養承包商的弄虛作假,他的部隊備受其苦,怨聲不已,于是他威脅要處死這個承包商。這個承包商卻并不害怕他的威脅,公然對他說“我可以坦率地告訴你,人們是不會處死一個家資巨萬的人的”。這位元帥最後見證的、他不能理解的結果是,那個奸商最後果然沒有被處死,盡管他有千百種罪行,理應判處死刑。達爾在分析妨礙政治平等實現的因素時,也指出經濟不平等必然帶來實質性的政治不平等,而且這種“起源于經濟不平等的實質性政治不平等,毫無疑問地也會繼續存在下去”,“市場資本主義不可避免地,會在公民獲取包括收入、财富、身份、信息、知識、認識領導者與其他人等各種基本資源方面,産生不平等。這些不平等分配的資源會随時轉化為政治資源,能夠影響政府及政治生活。于是,政治資源方面的不平等就轉化為權力與影響力方面的不平等”。
那種認為隻要政治平等、法律平等就可以不去追求經濟平等的人應該明白這個道理。如果沒有經濟社會領域的平等,那政治平等、法律平等當然也就隻是形式上的平等,而經濟社會的平等實際上是政治法律平等的硬核支撐,同時也是内容上的平等。兩者都不可或缺,兼顧兩者的平等才是全面的平等,才是形式與内容都具備的平等,才是實際意義的平等。
認同經濟社會的不平等應當被解決,接下來就得回答第二個問題:追求什麼樣的平等?首先要明确,經濟社會領域的平等,不能是平均、同等、均等,不是要追求平均财産、工資平等、收入一緻,而這正是追求經濟平等最終容易形成的結論。早在《1844年經濟學手稿》中,馬克思就批判過那種平均化私有财産的觀念。在他看來,追求所有人共同占有私有财産,這是平均主義思維在作怪,它要滿足的是平均占有、共同占有的欲望,是一種低層次的、貧窮的、需求不高的人的忌妒和貪欲,這隻不過是粗陋的共産主義。馬克思還明确反對過工資平等的要求:“各種不同質量的勞動力的生産費用既然各不相同,所以不同行業所用的勞動力的價值也就一定各不相同。因此,要求工資平等是根本錯誤的,這是一種決不能實現的妄想。這種要求是一種虛妄和膚淺的激進主義的産物,隻承認前提而企圖避開結論。”很顯然,馬克思反對在平等的追求下要求工資、收入、财産同等。人與人之間的差别決定了他們在同一社會中甚至同一環境中會有不同的收入,會收獲不同的财富,這是正常的,也是應該的。大家都一樣,收入都差不多,這并不是經濟平等的目标。
那馬克思、恩格斯所追求的經濟社會平等是什麼樣的平等?他們追求的平等是有特指的,“無産階級平等要求的實際内容都是消滅階級的要求。任何超出這個範圍的平等要求,都必然要流于荒謬”。馬克思主義不是要消除一切不平等,而是要消滅建立在階級差别基礎上的不平等,消滅資本與勞動對立、資本剝奪勞動的不平等。恩格斯在1875年給倍倍爾的信中指出,“用‘消除一切社會的和政治的不平等’來代替‘消滅一切階級差别’,這也很成問題。在國和國、省和省、甚至地方和地方之間總會有生活條件方面的某種不平等存在,這種不平等可以減少到最低限度,但是永遠不可能完全消除。阿爾卑斯山的居民和平原上的居民的生活條件總是不同的。”。
不是建立在階級關系上形成的财富收入不同,隻是差異,而不是不平等。要消除一切政治的、社會的、經濟的不平等,這樣的目标雖然好聽,但實際上是模糊的,也是不切實際的,注定不可能實現。人類社會能夠消除的隻能是建立在階級差别基礎上的不平等,這就是關于平等“更精确的叙述方法”。自由主義的現代平等解決的是特權和等級問題,馬克思主義要在解決這個問題的基礎上,解決階級差别問題。階級問題才是當今社會平等面臨的真正問題,才是資本主導的現代社會的真正問題。解決階級問題、消滅人的階級屬性,解決資本與勞動的對立,這才是一個可期的目标,但這無疑是一個漫長的過程,這個過程不是僅僅通過人為努力、制定法律、動用權力這些主觀條件就能實現的,它需要人類社會生産力的長期發展和生産關系的不斷理順來準備客觀條件。馬克思恩格斯隻是指明了追求平等的正确理路,并沒有認定在當時也包括在我們生活的時代就能采取行動馬上實現。
這也就涉及第三個問題,追求平等應該采取什麼樣的方式,應該如何行動?在唯物史觀方法論指導下追求平等,不能把它當成不管曆史背景、社會條件僅靠主觀意識、主體行動就能實現的目标。唯物史觀并不否定人的意識、人的行動的積極作用,它強調要在順應曆史進程、待時機成熟時發揮這種作用。這裡我們來回應一下米塞斯、哈耶克等人對馬克思主義主張消滅私有财産實現經濟平等的批判。實際上,他們首先把私有财産理解成了一部分人所擁有的财産,把消滅私有财産理解成通過強力手段剝奪一部分人的财産分給其他人,或者在社會成員之間進行同等分配。如果這樣看,實際上隻是看到了私有财産的“表象”。在馬克思、恩格斯這裡,私有财産本質上是生産關系、階級關系,是一部分人的私有财産建立在剝奪他人勞動基礎上的關系,消滅私有财産實際上是要在人類社會的曆史進程中消滅不合理實際上也就是不平等的生産關系、階級關系。這種消滅不是通過政治法律手段來宣布直接剝奪一些人的财産分給另外一些人就能實現的,它是客觀曆史進程必然帶來的結果。這跟馬克思在《哥達綱領批判》中的說法是一緻的:“‘消除一切社會的和政治的不平等’這一不明确的語句,應當改成:随着階級差别的消滅,一切由這些差别産生的社會的和政治的不平等也自行消失。”從這裡我們看不到,他不僅反對了消除一切社會的和政治的不平等的模糊語句,也實際上反對了不顧社會背景采取激進的行動來追求平等的做法。
追求平等,要避免激進,這就是我們應該回答的第四個問題,那就是追求平等要避免什麼樣的問題出現。不能采取不符合曆史進程、客觀實際的激進的手段,也不能陷入到追求完全平等或一切平等的幻想中。馬克思、恩格斯給平等設定了限度,他們不是平等主義者,不是平等至上論者。歸根結底,人是有差别的,現代社會人不僅有階級之分,也有個性、天賦、能力甚至出生地、生活環境等之分。值得踐行的平等理論不能同質化個人,不能在追求平等的名義下抹殺差異、消除個性,它理應包容個人的生活環境、自然天賦、個性需求等方面的差異,容忍每個人的差異,尊重并鼓勵每個人個性的發揮。就此而言,馬克思恩格斯所追求的平等與追求每個人的自由全面發展的目标并不沖突,或者說他們最終的平等追求就是人的自由而全面發展。每個人都是具有獨一性的個體,而不是千篇一律的、同質化的個體,每個人的自由是其他人的自由的條件而不是障礙,每個人面對他人都會一視同仁,會尊重他們的獨一性的存在。這才是值得追求的平等,當然也是已經超越現代平等的平等。
作者簡介:作者為beat365官方网站研究員
文章來源:《求索》2020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