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 楊:組織起來的力量 ——論毛澤東對農業合作化的探索與貢獻(1949-1953)

摘 要:習近平在紀念志願軍抗美援朝出國作戰70周年大會上引用了毛澤東曾指出的“現在中國人民已經組織起來了,是惹不得的。如果惹翻了,是不好辦的”的原句,來強調抗美援朝重大而深遠的意義。中國人民能夠在1953年組織起來,離不開新中國成立初期毛澤東對農業合作化的探索。這種探索不僅是堅持社會主義方向的政治運動,更是一場經濟變革,為抗美援朝戰争的勝利奠定了重要的政治、經濟基礎和組織保障。1949年到1953年五年間,毛澤東對我國農業合作化的探索經曆了從土地改革到互助合作、再到初級合作社的三個階段,他對農業合作化的經濟效益、發展原則、外部因素等方面的探索構成了較為完整的農業合作化理論。這一理論對新時代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重要的方法論意義。

關鍵詞:組織起來;毛澤東;合作化;政治經濟學理論

 
     1953年9月12日,毛澤東在中央政府第24次會議上總結了抗美援朝的勝利和意義。在講話中,毛澤東說:“現在中國人民已經組織起來了,是惹不得的。如果惹翻了,是不好辦的。”[1](p.355) 2020年10月23日,習近平在紀念中國人民志願軍抗美援朝出國作戰70周年大會上的講話引用了這一原句,用來強調抗美援朝重大而深遠的意義。中國人民能夠在1953年組織起來,離不開新中國成立初期在黨的領導下進行的農業合作化實踐。1949年到1953年五年間,中國人民在以毛澤東同志為主要代表的中國共産黨人的帶領下,經過土地革命、互助合作以及興辦合作社等實踐探索,不斷提升組織力和凝聚力,并在政治、經濟、組織等方面為抗美援朝戰争的勝利提供了重要保障。
       可以說,農業合作化是把農民組織起來的最佳方式。早在1943年11月29日中共中央招待陝甘甯邊區勞動英雄大會上,毛澤東就指出:“目前我們在經濟上組織群衆的最重要形式,就是合作社。”[2](p.931)新中國成立後,在解放區所實行的土地改革運動以及建立互助合作組織的嘗試,也在全國範圍内迅速展開。1949年到1953年是農業合作化實踐的起步階段,但在這5年間,我國就經曆了從土地改革到互助合作的開展,再到初級合作社的實踐全面開展這三個重要階段。其中,每一個階段都蘊含了毛澤東關于走組織化的社會主義農業道路的重要理論思考。在毛澤東關于農業合作化認識的指導下,我國農業總産值從1949年的325.9億元增長到1953年的499.1億元、增長了53.1%,糧食産量從1949年的2162億斤增長到1953年的3138億斤、增長了31.1%,棉花産量也從1949年的889億擔增長到1953年的2349萬擔、增長了62.2%。[3](p.23)

一、1949年到1953年毛澤東對農業合作化認識的三個階段

       1949年到1953年,毛澤東對我國農業合作化的認識經曆了從土地改革到互助合作、再到初級合作社三個階段。這三個認識階段并不相互孤立,而是交錯推進、接續進行的。
    (一)第一階段:土地改革繼續推進
       土地的革命與改革是黨在抗日戰争和解放戰争中取得勝利的根本保障,是全國人民組織起來的重要前提,也是新中國展開社會主義工農業建設的必要條件。新中國成立後,全國土地改革在更廣的地區繼續推進,而且呈現出任務更為緊迫的态勢。國内解放戰争基本結束後,在北方原有土地改革運動中所遺留的如地主反抗等問題顯得更為突出,在南方以及西北等地區更是面臨着土地改革運動要馬上展開的境況。到1950年6月,我國北方已經約有1.6億人完成了土地改革,緊接着在其他地區還将有3.1億人進行土地改革。在毛澤東看來,土地改革運動的成功是新中國成立以來财政狀況能獲得根本好轉的三大必要條件中最重要的一個。1950年4月18日,毛澤東在關于春耕、土改和幹部整訓工作的意見中還對華東局、中南局、西北局等做出了及時将土地改革規劃上報中央的要求。毛澤東強調,這場土地鬥争将會極其激烈,除了地主階級以外,還會有帝國主義、台灣和西藏的反動殘餘、國民黨殘餘、帝國主義的反動勢力等起來反抗。面對土地改革這類經濟成分的徹底改組,毛澤東認為總的方針就是“肅清國民黨殘餘、特務、土匪,推翻地主階級,解放台灣、西藏,跟帝國主義鬥争到底”。[4](p.74)
       當然,為了進一步避免在大規模的土地改革運動中出現打擊面過廣的傾向,毛澤東主張在這一時期可以采用孤立地主、不動富農、保護中農、穩定民族資産階級的措施來保障土地改革的穩妥推進。其中,不動富農是指“由征收富農多餘土地财産的政策改變為保存富農經濟的政策”,主要目的在于能夠早日在抗日戰争和解放戰争後實現生産的恢複。[4](p.70)在毛澤東看來,面對曆史上從未有過的土地改革運動,一個重要辦法就是要努力“把人民中間不滿意我們的人變成擁護我們的人”。[4](p.74)要想得到更廣大農民的擁護,減租減息、剿匪反霸及整頓基層組織是土地改革運動中黨在農村的工作重心。這些措施也是為分田到戶後農戶之間可以進行互助合作而準備。毛澤東還反複強調,土地改革運動中不能耽誤增加生産以及忽視群衆教育的工作,同時要不斷總結土地改革過程中經驗。到1952年,土地改革這一曆史任務在黨的領導下基本獲得了勝利,“全國大約有三億無地和少地的農民無償地獲得了七億畝土地和其他生産資料,免除了每年向地主交納的大約700億斤糧食的苛重的地租”,徹底改變了舊中國“占農村人口不到10%的地主和富農,占有全部耕地的70%”的極不合理的土地制度。[3](p.23)
      (二)第二階段:互助合作逐步展開
        按照黨中央計劃,除小部分少數民族居住的地區以外,土地改革應于1952年全部完成。随後,在黨的領導與号召下,帶有社會主義萌芽性質的農業互助合作運動在全國展開。實際上,1951年底,農業生産的互助合作運動就率先在東北展開。時任東北局書記的高崗于1951年10月14日向毛澤東提交了關于東北農業生産合作互助運動的報告。報告指出,政府可以在土地改革的基礎上,根據群衆需要,按照自願原則,在生産工具、農業技術、統購統銷等方面對互助合作組織加以扶持,并可以逐步把低級互助合作形式引向較為高級的互助合作形式。廣闊的土地面積、優質的黑土資源、發展較快的工農業基礎成為互助合作組織最早在東北進行嘗試的客觀原因。毛澤東在同年10月17日就這個報告做出了重要指示。他指出:“一切已經完成了土地改革任務的地區的黨委都應研究這個問題,領導農民群衆逐步地組成和發展各種以私有财産為基礎的農業生産互助合作組織,同時不要輕視和排斥不願參加這個運動的個體農民。”[4](p.180)
         1951年12月15日,針對在黨内印發的關于農業生産互助合作的決議草案,毛澤東強調要把農業互助合作當作一件大事去做。他認為,在新中國剛剛成立以及抗美援朝作戰的關鍵時期,農業生産更要和愛國運動相結合、與國家的需要相結合,而互助合作就是體現這兩個結合的最優選擇。可見,互助合作是個體需求與國家需要的結合,而不是“片面地提出‘發家緻富’的口号”。[4](pp.214-215)由此,該決議草案的印發标志着黨中央把農業生産的互助合作上升為國家政策向全黨進行動員并全面展開各項工作。這個決議草案最終于1953年2月15日由中共中央作為正式決議發出。我國參加互助組的農戶比例從1950年的10.7%,上升為1952年和1954年的39.9%和58.3%。[3](p.30)當然,這一時期上海市青浦縣小蒸鄉等地區也出現了農作物生産歉收卻依然保持過高的征糧比率的現象,造成了農民生活的困難。毛澤東對此強調,應切實解決農民負擔過重的問題,要求征糧比率絕對不得超出中央統一規定的全額累進稅制,并根據地方實際情況來采取從7%到30%的稅制。[4](pp.241-242)
       (三)第三階段:合作社迅速發展
         1952年年底,毛澤東提出了黨在過渡時期的總路線和總任務,即要在一個相當長的時期内,逐步實現國家的社會主義工業化,并逐步實現國家對農業、手工業和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随着抗美援朝鬥争的勝利以及土地改革的基本結束,到1953年,黨的工作重點就已經開始轉變為在過渡時期總路線和總任務的指引下進行社會主義建設。從此,對農業進行社會主義改造、發展合作社經濟就成為過渡時期總路線中極其重要的組成部分,并成為能否順利實現社會主義工業化、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需要、增強國防力量、防止反革命複辟的關鍵。
        1953年10月,陳雲曾在政治局擴大會議上做了關于糧食問題以及在農村實行統購統銷的建議報告。報告指出,全國糧食狀況非常嚴峻,一些主要産糧區糧食收購任務未能完成,而糧食的銷售量卻不斷攀升,與此同時,有些地區的面粉已不夠供應,甚至到了隻能通過配售來解決糧食問題的地步。如果糧食市場出現嚴重混亂局面,就必然會造成物價大幅波動、工業生産以及國家建設計劃展開的嚴重滞後。對此,毛澤東強調:“糧食征購、整頓私商、統一管理這三個問題,勢在必行。”[4](p.297)在面臨嚴重糧食問題之時,我國政府所采取的糧食統購統銷政策就成為從發展互助合作過渡到發展大合作社[ 注:在毛澤東看來,在中國規模較大的合作組不一定要稱為集體農莊,而是可以稱作大合作社。這裡的大合作社就是指初級以及高級合作社。]的重要政策标志。由大合作社所帶來的合作經濟的發展成為這一時期國民經濟“一體兩翼”[ 注:國民經濟的“一體兩翼”是指毛澤東所指明的我國當時國民經濟的主體是國營經濟,兩翼是國家資本主義經濟和合作經濟。]中的重要側翼,也被認為是從個體經濟向社會主義集體經濟過渡的重要形式。在毛澤東看來,這樣一個“青黃不接”的時期最易造成一些農民的思想混亂。但基于小農經濟的現實狀況使廣大農民走上合作化道路也是當時曆史條件下農民的唯一出路。在毛澤東看來,向合作化過渡的一般規律是要經過土地革命後建立互助組,然後再到建立初級合作社,但也可以嘗試從單幹農民出發直接辦初級合作社。面對這一階段國内的糧、棉、肉、油等供不應求的現實狀況,毛澤東堅持從生産方式即所有制與生産力不相适應的矛盾出發來解決現存的社會問題。他希望通過變革農村生産關系中最根本的所有制問題即從個體所有制過渡到集體所有制,來解決這種供求矛盾。由此,在1953年年底召開的第三次農業互助合作會議上,黨中央提出了從1953年冬到1954年春,農業生産合作社由1.4萬多個發展到3.58萬個的計劃。而實際上,截至1954年年底,我國農業合作社發展到10萬個。在此期間,合作社經濟在國民經濟中的占比也從1952年的1.5%提升到1953年的2.5%和1954年的4.8%。[3](p.36)

二、這一時期毛澤東對農業合作化的認識

     (一)農業合作化的經濟效益
       從農業合作化在經濟效益上的重要作用出發,毛澤東得出了合作經濟在鞏固土地革命的經濟成果以及在生産效率、工農業互哺、所有制變革等方面的優越性。
       第一,鞏固土地革命的經濟成果。雖然1952年土地革命在全國基本完成,但是并不牢固,廣大貧農還極有可能再次處于少地或無地的境遇。如何鞏固土地革命成果直接關系到社會主義經濟建設全局,關系到社會主義政權及工農聯盟的基礎性地位。毛澤東在第三次農業互助合作會議召開前明确指出:“對于農村的陣地,社會主義如果不去占領,資本主義就必然會去占領。”[4](p.299)為了鞏固農村的社會主義陣地并使廣大貧農真正擺脫再次被地主、富農剝削的命運,一系列合作化政策運用而生。如,在土地改革後未及時進行互助合作實踐的地區出現了隻有利于富農及投機商人、不利于國家和人民的糧食收購問題的典型事例。由此,在毛澤東關于充分準備、緊急動員的要求下,糧食統購統銷政策迅速展開。再如,在全國互助合作運動還未開展的“青黃不接”之時,出現了貧農因農業經營失敗等問題而賣地給地主和富農的情況。毛澤東認為,解決地主竊取土地改革果實的根本辦法還是要興辦合作社,因此“互助組還不能阻止農民賣地,要合作社,要大合作社才行”。[4](p.299)
        第二,解決分散生産的經濟效率弊端。毛澤東針對互助合作運動明确指明:“關鍵是對合作互助組領導的實際成效如何,即是否提高了農業生産力,多打了糧食,增加了農民的收入。”[4](p.181)毛澤東把農業生産作為農村中壓倒一切的工作來抓,并強調農村中的其他工作也都要圍繞農業生産展開。同時,毛澤東還強調要在社會主義農業生産中高度重視機械化,用最先進的機器大規模提高農産品的産量和質量。在毛澤東看來,幾千年來一家一戶分散的個體生産是封建統治的經濟基礎,這是農村長久得不到發展的原因。從中可以看出,毛澤東所倡導的合作化、集體化道路絕不僅僅是從政治組織的視角出發的抉擇,而是切實考察了中國農民幾千年積貧積弱的經濟狀況,進而得出個體農民必須通過發展互助合作才能實現較大幅度增産增收的結論。毛澤東指明:“克服這種狀況的唯一辦法,就是逐漸地集體化;而達到集體化的唯一道路,依據列甯所說,就是經過合作社。”[2](p.931)
         第三,實現工農業互哺。不僅抗日戰争和解放戰争是依靠農民取得勝利,而且新中國以來的工業化建設也離不開成組織的農民的參與。1951年10月,毛澤東在土地改革後進行互助合作運動伊始就要求,“每個省區都要建立生産新式農具的國營工廠,以便農民購用此種農具”。[4](p.180)我國要想從落後的農業國向工業國轉化,無疑要優先發展重工業和國防工業。與此同時,我國當時政策也重點強調,要“農輕重”并舉,要使重工業和國防工業帶動農業的發展。同時,毛澤東還強調:“為了完成國家工業化,必須發展農業,并逐步完成農業社會化。”[4](p.207)“農業社會化”必然含有農業從供銷到生産、合作從初級向高級、土地從入股到集體所有形式的過渡。鄧子恢也認為,中國農業社會主義改造的三個極為重大的曆史意義在于,“為了我國建成為社會主義國家,為了實現國家的工業化、為了實現農業機械化電氣化”,并強調,“正如毛澤東同志所指出的:‘社會主義工業化是不能離開農業合作化而孤立地去進行的’,‘我們不能把一隻腳踩在社會主義工業的基礎上,而把另一隻腳踩在小農經濟的基礎上’。因此,實行農業的社會主義改造,争取五億農民來參加社會主義建設,就成為我國完成工業化的決定性條件”。[5](p.534)
       第四,重視合作化進程中的速度問題。毛澤東對于社會主義農業發展以及過渡速度問題的理論探究,為社會主義實踐探索提供了重要思考。從土地改革到互助合作運動的過渡速度是一個受到内部發展和外部環境等諸多因素影響的難點問題。在合作化理論研究中,絕不能簡單地用“過快或過慢”來評價合作化實踐的成敗,因為每一次過渡速度的變化都含有客觀的曆史必然因素。處理好速度問題歸根結底還是要處理好合作社的數量與質量的問題。一些人對20世紀50年代初合作化運動诟病最多的地方在于,隻注重以成倍的速度辦合作社而忽視合作社的質量問題。但實際上,在毛澤東看來,通往合作的道路與“鞏固、提高”合作社質量的方法論要求密不可分。如,在1951年全國的土地改革即将取得全面勝利以及工作重點轉向城市和工業之時,毛澤東還做出了“不要因領導重點轉移而放松對土改工作的領導”的号召,并同意中南局土改報告中所指出的“隻顧趕急圖快,就有流于形式不能切實解決問題的危險”。[4](p.212)再如,1953年10月,毛澤東還提出發展合作社“要做到數多、質高、成本低”的基本要求,這也是首次把合作社的數量與質量放在同樣重要的高度來研究。[4](p.275)這裡的“成本低”是指要多生産糧食、棉花、甘蔗、蔬菜,而不是生産出無法滿足人們生産、生活的廢品。
       此外,1953年,在我國農業合作化運動迅速發展階段,毛澤東更是準确分析了我國農業發展的階段與合作化的現狀,明确提出黨在農村工作的危險之處在于把小農經濟混同于集體經濟,這會造成“五多”等幹涉農民、影響農民積極性的行為。具體來說:首先在生産力層面,與蘇聯當時發達的農業機械化相比,我國的農業機械還是以舊式生産工具為主。其次在生産關系層面,相比蘇聯集體農莊,我國基本上還存在一些互助合作特點的小農經濟。也就是說,雖然當時我國進行了建立農業互助組以及生産合作社,但是規模小、穩定性弱,總體而言還建立在農業生産資料私有的基礎之上。最後在經濟體制層面,相比蘇聯的計劃經濟,我國的農業不能通過強制計劃生産來幹預農民的生産意願,隻能通過經濟工作和政治工作來指導農業生産,并力争使其與工業生産計劃相協調。毛澤東強調:“超過這種限度的所謂農業‘計劃’、所謂農村中的‘任務’是必然行不通的,而且必然要引起農民的反對,使我黨脫離占全國人口百分之八十以上的農民群衆,這是非常危險的。”[4](p.273)
     (二)農業合作化的發展原則
       毛澤東在《讀蘇聯<政治經濟學教科書>談話記錄稿》中明确指出:“政治是經濟的集中體現。”[6](p.358)他在1949到1953年間對農業合作化提出了一系列政治原則,這些原則可直接作用于經濟,并成為發展合作經濟、壯大集體經濟的準則。
       第一,注重黨的引導。在合作化的第一階段,毛澤東對征糧、收稅、催繳公債過程中所出現的幹部官僚主義、強制命令主義等深惡痛絕,并認為“整訓幹部已經成了極端迫切的任務”。[4](p.56)在反貪污鬥争和反浪費鬥争深入開展的過程中,黨内存在的各種程度的官僚主義和自由主義等工作作風得到糾正,黨的領導力進一步加強。這使得毛澤東所提出的把農業互助合作當作一件大事去做的号召,可以在全國各地得到很好的落實。在合作化的第二階段,軍隊的黨員幹部利用部隊所修建的小型水庫、房屋等生産資料帶領當地農民試辦農業生産合作社。在抗日戰争中,部隊集體從事農業勞動的經驗就曾很好地傳授給當地農民。随着中國解放事業的完成以及抗美援朝戰争取得決定性勝利,廣大部隊也逐漸轉向投身經濟建設。他們可以充分利用其高度組織性紀律性的戰鬥隊優勢,迅速轉變為有熟練技術的突擊隊。在合作化的第三階段,實行綜合糧食統購統銷政策就需要依靠、發揮黨員引領性作用。為順利實現社會主義改造,黨組織領辦合作社不僅是國家的發展計劃和政治方向,也是一項切實的經濟任務。
       第二,自覺發動群衆。在我國“一五計劃”關于發展農業的道路中就明确指明,“為着克服分散的個體經濟的落後性,提高農業生産,必須積極地和有步驟地在自願互利原則的基礎上把貧農和中農聯合起來,發展農業合作化”。[7](p.82)無論是土地改革還是合作化實踐,一個重要前提條件都是發動群衆。在土地改革過程中,減租、退押、反霸需要發動群衆、整頓基層。在對糧食采取統購統銷的過程中,也需要在黨員的帶領下充分發揮鄉村幹部以及貧農、中農、缺糧戶等積極分子的作用。
       第三,強調自願互利。在互助合作運動的最開始,毛澤東就高度重視個體農民加入互助組的個人意願,對其不強制、不幹擾,但也不忽視積極引導。“共同綱領”和《土地改革法》也都承認單幹農民的合法權益。毛澤東重視通過一切從事農村工作的黨員以及非黨積極分子來教育與引導單幹農民,但是絕不允許以威脅、限制、孤立等方法來強制農民加入互助組或合作社。毛澤東強調:“一個農村内,哪怕絕大多數農民都加入了互助組或合作社,單幹農民隻有極少數,也應采取尊重和團結這少數人的态度。”[4](p.275)
       第四,重視示範效應、因地制宜。當時在省、專區和縣都要建有示範性國營農場來為互助組和合作社提供生産工具與技術指導。毛澤東在關于發展農業互助合作的決議草案上加上了“在農民完全同意并有機器條件的地方,亦可試辦少數社會主義性質的集體農莊,例如每省有一個至幾個,以便取得經驗,并為農民示範”的指示。[4](p.215)重視合作社的示範效應就是要在合作社的數量、規模、質量等方面避免出現冒進的現象,也就是要注重發展合作社的因地制宜原則。在毛澤東看來,可以根據每個地區發展合作社的條件來決定發展合作社的大、中、小規模,但要注意堅持“應搞盡搞”的原則。
       第五,堅持思想領先的原則。促進“愛國增産”運動是我國這一時期進行經濟建設的重要口号。土地改革的全面實現以及互助合作的全面開展,極大地增強了農民的生産積極性,這種積極性與新中國成立及抗美援朝的愛國主義精神相結合,就更加激發了農民自身的創造性。毛澤東所提倡的遵化縣王國藩合作社的“窮棒子”精神就是要繼續發揚自力更生、艱苦奮鬥的革命精神,積極推動合作社運動的蓬勃發展。1952年,“窮棒子社”響應“組織起來”的号召提出了“書記動手、全黨辦社”的口号。從1952年到1954年的短短三年間,遵化縣在互助組的基礎上興辦初級農業生産合作社,基本完成了社會主義形式的合作化。[8](p.4)
     (三)農業合作化的外部因素
        新中國成立後,我國農村走組織化道路也要考慮到帝國主義的經濟封鎖和軍事幹預等重要因素。從朝鮮戰争的爆發就可以看出,毛澤東所強調的“美帝國主義也可能在今天要亂來,它是什麼都可能幹出來的”是完全正确的判斷。[4](p.93)即使在如此嚴峻的外部環境下,新中國成立初期經濟建設也依然被作為極其重要的工作。在統籌推進國防建設和經濟建設的部署下,我國開展的土地改革、抗美援朝、鎮壓反革命的大規模運動在全國範圍内都取得了偉大勝利。其中,土地改革還為即将到來的互助合作運動奠定了“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基礎,并且有效地打擊了封建的惡霸勢力,進而為互助合作營造了淳樸的鄉土氛圍。相較抗美援朝和鎮壓反革命的政治和軍事鬥争,土地改革以及之後的互助合作探索不僅是堅持社會主義方向的政治運動,更是一場經濟變革,為完全正義與必要的抗美援朝戰争奠定了堅實的政治、經濟和組織基礎。
       在毛澤東看來,在土地改革的基礎上把廣大農民在政治上、經濟上組織起來的最重要形式就是壯大合作社經濟。毛澤東強調:“為了繼續堅持這個必要的正義的鬥争,我們就需要繼續加強抗美援朝的工作,需要增加生産,厲行節約,以支持中國人民志願軍。”[4](p.184)在加強抗美援朝工作的急迫要求下,客觀上必須要增加工農業的生産,并加速農業合作化進程。因為,農業社會化、工業規模化是在農業和工業領域可以實現“增産節約”的最優選擇。黨中央在1951年10月的政治局擴大會議上決定實行“增産節約”的方針,并在人民政協全國委員會上通過。毛澤東明确提出了通過農業社會化、工業規模化來實現“增産節約”三方面的重大意義:一是保證抗美援朝戰争能夠取得勝利。二是保證國内物價的繼續穩定,并通過積累資金、取得經驗來加速國家經濟建設。其三是整肅黨紀,淨化社會風氣。   

三、毛澤東關于農業合作化的探索對新時代經濟社會發展的方法論意義

     (一)繼續堅持在黨的領導下實現農業現代化和共同富裕
        在社會主義改造以及社會主義建設初期,毛澤東多次強調黨中央及各級黨委對政府工作以及對工農業建設要具有領導責任,“一切主要的和重要的方針、政策、計劃都必須統一由黨中央規定”。[4](p.252)社會主義過渡的總路線和總任務就是要在黨中央的集中統一領導下逐步實現“一化三改”。毛澤東指出:“總路線也可以說就是解決所有制的問題。”[4](p.301)其中,農村從個體經濟向集體所有制經濟的過渡成為社會主義工業化建設的重要所有制基礎。“一化三改”的總路線就是我國社會主義改造的“綱”,當時隻有确立了農業走社會主義道路的“綱”,才能解決我國農業農村的矛盾,這就是毛澤東所強調的“綱舉目張”。
       進入新時代,黨始終把“三農”問題作為關系國計民生的根本性問題以及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并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提出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壯大集體經濟。[9](p.32)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就是新時代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的“綱”。習近平強調:“實施興村振興戰略是關系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全局性、曆史性任務。”[10](p.255)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具體需要對現代農業産業、生産、經營體系進行構建,對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進行有機銜接等。新時代依然高度重視處理好工業和農業、城市和鄉村的關系,并把其作為決定現代化成敗的關鍵。而加速農業農村現代化建設的落腳點依然是通過工業反哺農業、城鄉融合發展來解決農業農村發展不平衡和不充分的問題,最終目标是使廣大農民更紮實地實現共同富裕。
    (二)繼續堅持統籌安全和發展工作
       統籌安全和發展的工作是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持續性主題。安全和發展從黨的建立以來特别是新中國成立以來都被賦予了不同的内涵。其中,在不同的時期,安全可以表現為國防安全、軍事安全、政治安全、經濟安全、公共衛生安全等幾個不同方面,發展則表現為經濟社會發展、科技創新能力、國家治理能力、精神文化軟實力等層面。
       在抗日戰争、解放戰争以及抗美援朝戰争時期,我們所取得的勝利都離不開在“組織起來”的基礎上統籌推進軍事鬥争和生産鬥争。“抓革命、促生産”是這一精神最簡練的内在要求。面對日本侵略者在各革命根據地所采取的“三光”政策以及國民黨反動派的重重封鎖,共産黨僅有軍事作戰能力還遠不能适應持久戰,還必須要自己動手豐衣足食。共産黨依靠群衆基礎并發揮善于發動群衆的優勢,完全可以通過“組織起來”的方式來發揮,進而克服各種困難。毛澤東指出:“把群衆組織起來,把一切老百姓的力量、一切部隊機關學校的力量、一切男女老少的全勞動力半勞動力,隻要是可能的,就要毫無例外地動員起來,組織起來,成為一隻勞動大軍。”[2](p.928)也就是說,取得抗日戰争的勝利,打仗的大軍和勞動的大軍缺一不可。此後,毛澤東在1950年9月在《全國戰鬥英雄和勞動模範代表會議上的祝詞》中也指明:“中國必須建立強大的國防軍,必須建立強大的經濟力量,這是兩件大事。”[4](p.95)1951年10月,抗美援朝的偉大鬥争還在進行之時,毛澤東就發出“增加生産,厲行節約”的号召來支持中國人民志願軍。中國人民能夠完成“增加生産”這一中心任務離不開土地改革後農業互助合作運動在全國範圍内的迅速展開。到1952年年底,組織起來的農戶占全國總農戶的40%左右,是1950年占比的3倍。1952年的農業總産值為483.9億元,比1949年增加48.5%,年平均增長14.1%。[11](pp.126-134)
       “危急時刻,又見遍地英雄”。[12]抗擊新冠肺炎疫情鬥争中所突顯出的黨的組織力和群衆的組織力也是抗美援朝戰争中“組織起來”精神的延續。在抗疫鬥争中所湧現出的衆多英雄也“都是實行把群衆力量組織起來的結果”。[2](p.930)習近平總書記在《在全國抗擊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會上的講話》中強調:“我們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抓緊恢複生産生活秩序,取得顯著成效。”[12]我國能實現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我國社會主義制度具有非凡的組織動員能力、統籌協調能力、貫徹執行能力,能夠充分發揮集中力量辦大事、辦難事、辦急事的獨特優勢”。[12]新型農民合作經濟組織正是能夠通過組織化和市場化相結合的方式,為農業産業的興旺提供全方位服務,并成為引導農民進入市場的重要橋梁。我國合作社從新中國成立初期以“生産發展”作為中心工作發展到新時代以“産業興旺”作為總體要求,反映了新型農村合作經濟适應市場化和組織化相融合、一二三産業相融合的新要求。合作經濟還可以在面臨國際環境和國内條件發生深刻而複雜變化的背景下,保持農業經濟的雙循環發展、抵禦資本市場的盲目性風險,助力實現穩就業、保民生等重大經濟任務。此外,2020年10月29日通過的《中國共産黨第十九屆中央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公報》中再次強調:“把安全發展貫穿國家發展各領域和全過程,防範和化解影響我國現代化進程的各種風險,築牢國家安全屏障。”[13]這就是要在百年未有之大變局的背景下,統籌國家在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生态等各領域安全的同時,不斷推動社會主義現代化發展進程。
     (三)繼續堅持重大戰略部署接續遞進
       1952年全國範圍内所進行的土地改革接近尾聲,而生産規模低下、農業效益不高等普遍問題都亟待新的、符合社會主義農業發展特點的接續變革。毛澤東反複強調,對于從個體經濟向合作經濟、集體經濟過渡的社會主義改造,不去發展或發展過猛都是容易出現問題的。互助合作運動隻能是在黨中央的倡議下堅持農民自願的原則,有計劃、有準備、有步驟地積極展開。毛澤東在第三次農業互助合作會議結束前夕指明,應該把共同勞動的互助組看作社會主義的萌芽、把生産資料入股的初級合作社看作半社會主義性質的組織形式,而且“互助組還是農業生産合作社的基礎”,由此可以從半公半私的所有制形式穩步向集體所有制形式過渡。[4](p.303)
       習近平強調:“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和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曆史邏輯一脈相承、理論邏輯相互支撐、實踐邏輯環環相扣,目标指向一以貫之,重大部署接續遞進。”[14]社會主義國家治理的重要優勢之一就體現在曆史、理論、實踐的邏輯一緻性層面,體現在理論與實踐的不斷接續向前發展之中。在新時代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中,習近平高度重視處理好長期目标和短期目标、頂層設計和基層探索、市場作用和政府作用、群衆獲得感和适應發展階段的四大關系問題。其中,每個關系問題都是關乎處理好農業改革與發展的速度與效能關系的新時代思考,具體來說:要着眼長遠而後動,堅持長遠規劃與聚焦階段任務的并重,久久為功;要在明确鄉村振興的頂層設計的基礎上精準施策,并且發揮廣大農民的主體作用和首創精神;要堅持農業農村改革的社會主義大方向,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在方向問題上不能出大的偏差;要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不能超越發展階段。[10](pp.261-262)
      (四)繼續堅持“增産節約”的方針
       新中國成立初期,農業生産一直被作為是農村中具有壓倒性地位的工作,其他工作應圍繞生産工作展開,并為生産工作服務。特别是,要不斷破除“五多”[ 注:“五多”是指任務多,會議集訓多,公文報告表冊多,組織多,積極分子兼職多。]等妨礙農民進行生産勞動的所謂工作性任務。毛澤東認為,這種“五多”的現象并不是來自于鄉、縣一級的問題,而是“縣以上各級黨政領導機關中存在着嚴重的分散主義和官僚主義所引起的”。[4](p.271)毛澤東高度重視糧食生産問題。他在1951年12月審閱《中共中央關于實行精兵簡政,增産節約,反對貪污、反對浪費和反對官僚主義的決定》時批示道:“中央要求黨的各級領導機關在此次精兵簡政的工作中,在展開全國規模的愛國增産節約運動中,在進行反對貪污和反對浪費的鬥争中,同時展開一個反對官僚主義的鬥争。”[4](p.209)毛澤東賦予了合作社多産糧食的首要職責,并指出,“不能多打糧食,是沒有出路的,于國于民都不利”。[4](p.300)
       “增産節約”在新時代又被賦予了更豐富的内涵。一方面,增産不再單純是指增加産量,而是在“增産”的同時把産業振興作為鄉村振興的長久之計。在脫貧攻堅戰中,産業增收也是重要途徑和長久之策。新時代的産業增收更加強調精準施策和壓茬推進。精準施策就是要做到因地制宜、因村因戶因人施策。壓茬推進就是要“注重長期培育和發展,防止急功近利”。[10](p.156)2020年7月15日,習近平到赤峰市馬鞍山村考察時指出,産業是發展的根基,産業興旺,鄉親們收入才能穩定增長,要堅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宜種則種、宜養則養、宜林則林,把産業發展落到促進農民增收上來。[15]馬鞍山村就是通過對傳統的山葡萄合作社進行轉型升級,成立了葡萄酒釀造公司。通過“扶強帶貧”的合作化經營,49戶貧困戶成為公司股東、8戶貧困戶參與企業和基地勞動,實現了産業增收。馬鞍山村的村級集體經濟從2014年的0.1萬元提高到2019年的8.1萬元,村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也從2015年的4577元上升到2019年的14654元,通過合作社培訓貧困戶200人次、帶動59戶貧困戶、戶均增收2000元以上,由此馬鞍山村的貧困發生率從2015年的10.4%降至2019年的0.17%。[16]另一方面,節約也不再單指糧食節約,而在生态文明等領域也被賦予了更為深刻的内涵。新時代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反複強調要在糧食安全和生态環境等領域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在糧食安全方面,2020年8月,習近平對制止餐飲浪費行為做出了重要指示:“盡管我國糧食生産連年豐收,對糧食安全還是始終要有危機意識,今年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所帶來的影響更是給我們敲響了警鐘。”[17]在生态環境方面,黨已經把生态問題上升為重大政治問題和關系民生的重大社會問題的高度,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是國家的基本國策,可持續發展是國家的重要戰略。新時代進一步增強了經濟生态化理念在農村治理中的地位,并把生态宜居作為鄉村振興的内在要求。
    (五)繼續堅持發展合作社和家庭農場兩大新型農業主體
       毛澤東在審閱《中共中央關于農業生産互助合作決議》稿時加寫上了一段體現積極引導、自由合作、平等對待等基本原則的批示。他明确指出:“農業貸款必須合理地貸給互助合作組織和單幹農民兩方面,不應當隻給互助合作組織方面貸款,而不給或少給單幹農民方面貸款。” [4](p.275)對于發展合作社,毛澤東始終秉持的态度是必須要切合實際,要重視發展合作社的“需要與可能”。其中,“需要”是指廣大農民對于合作社的需要,“可能”是指發展合作社要注重政治、經濟等條件。毛澤東反複強調計劃不等于命令主義和主觀主義,計劃更要符合客觀實際,對于合作社的發展也要既反對盲目冒進又要反對強行推倒。在我國“一五計劃”的第四章“農業”部分中也提出進一步發展互助合作組織以及充分發揮個體經濟的潛在力量的雙向計劃。“一五計劃”指出:“五年計劃必須進一步地發展和提高各種具體形式的農業勞動互助組織,而為農業生産合作社的迅速發展準備條件。五年計劃同時也估計到農業個體經濟還有一定的潛在力量,必須正确地充分地把它發揮起來,提高單位面積的産量。”[7](p.83)
       新時代以來,我國繼承與發展了新中國成立初期實事求是、因地制宜地發展合作經濟的規劃。習近平在2013年的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指出:“這些年,在創新農業經營體系方面,廣大農民在實踐中創造了多種多樣的新形式,如專業大戶、家庭農場、專業合作、股份合作、農業産業化經營等。……從各地實踐看,各種經營主體、各種經營形式,各有特色、各具優勢,在不同地區、不同産業、不同環節都有各自的适應性和發展空間,不能隻追求一個模式、一個标準。”[18](pp.669-670)他在2018年主持政治局集體學習時又指明:“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要突出抓好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兩類農業經營主體發展,賦予雙層經營體制新的内涵,不斷提高農業經營效率。”[10](p.260)可見,黨中央對于作為農業經營兩大主體的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并沒有明确的政策傾向,但在理論和實踐中都出現了偏重于發展農業大戶和家庭農場,而忽視農民合作社、壯大集體經濟的偏向。這與習近平在2019年“兩會”時所強調的“發展多種形式農業适度規模經營,突出抓好家庭農場和農民合作社兩類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的要求顯然并不相符。[19]習近平近年來高度重視發展壯大新型集體經濟。新型集體經濟的關鍵在于,革新“統一生産、統一分配、統一管理”的傳統指令性集體經濟模式,探索在堅持土地集體所有制的前提下承包權和經營權的多種實現模式,構建适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規模經濟要求并且具有合作化、集約化特征的農業經濟體系以及産、供、銷經營服務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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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習近平.在全國抗擊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會上的講話[EB/OL] http://news.cctv.com/2020/09/08/ARTIMrmv6ToHLZCZBCHIdg8K200908.shtml
[13]中國共産黨第十九屆中央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公報[N].人民日報(海外版),2020-10-30.
[14]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重要舉措 繼續全面深化改革實現有機銜接融會貫通[N].人民日報,2019-11-27.
[15]牢記初心使命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 把祖國北部邊疆風景線打造得更加亮麗[N].人民日報,2019-07-17.
[16]總書記要求我們發展産業促增收[N].人民日報,2019-08-13.
[17]堅決制止餐飲浪費行為切實培養節約習慣 在全社會營造浪費可恥節約為榮的氛圍[N].人民日報,2020-08-12.
[18]十八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M].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2014.
[19]習近平李克強王滬甯韓正分别參加全國人大會議一些代表團審議[N].人民日報,2019-03-09.
 

作者簡介:張楊,beat365官方网站博士後,中國政治經濟學學會副秘書長。

文章來源:《毛澤東鄧小平理論研究》2020年第11期。

排版 | 瞿楊

審核 | 陳培永 曲建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