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良書:中共黨史研究中的“史料”問題
[摘要] 在黨史研究中,史料處于基礎性地位。黨史研究者不僅要知曉史料的來源與類型,而且還要掌握搜集、考證和整理史料的一整套方法。此外,如何運用史料,也是史學研究中的一個核心問題。因為從“證據”到“證據鍊”,還有一個“珠聯璧合”的過程。就黨史研究而言,在這個環節上,我們還需把握諸如多用“一手資料”、善用“消極史料”、不要“斷章取義”、規範引文和注釋等一些細節問題。這也是史料工作中必須關注的事項。
[關鍵詞] 史料;黨史研究;中國共産黨
梁啟超說:“料為史之組織細胞,史料不具或不确,則無複史之可言。”[1]魯迅也說過這樣的話:“中國沒有肯下死工夫的人。無論什麼事,如果繼續收集材料,積之十年,總可成一學者。即如最簡便而微小的舊有花紙之搜集,也可以觀測一時的風尚習慣,和社會情形的一般。”[2]我們研究黨史的人,應當記住梁啟超和魯迅的話,明白“史料”之于學術和學科的重要意義。
一、史料源流
在黨史研究中,史料也是包羅萬象的,除曆史文獻和社會常識以外,我們所使用的一切資料都屬于它的範疇。其中有關于史料來源及其考訂的學問,我們稱之為“史源學”;也有關于史料類型及其應用的學問,我們稱之為“史料學”。這些都是黨史研究者的入門功課。也就是說,我們不僅要知曉史料的來源與類型,而且還要懂得史料的考訂與應用,但這一切都還需從它的功能和作用談起。
1.史料地位
在史料問題上,中外史家的看法大體是一緻的。比如,德國著名的曆史家蘭克治史,即以注重史料的考訂和應用而著稱。蘭克學派主張通過史料批判,如實再現客觀的曆史過程,從而将史學擡入科學之列。英國曆史家阿克頓甚至認為,史學就是“收集曆史資料的藝術”[3]。中國史家治學也有這一傳統。唐代劉知幾就曾說過:“有才(方法)而無學(史料),亦猶思兼匠石,巧若公輸,而家無楩楠斧斤,終不果成其宮室者矣。”[4]近代史家傅斯年的說法更為直接:“史學便是史料學”,史家的工作無非是“上窮碧落下黃泉,動手動腳找東西”。其史學思想的核心觀念是“反對疏通”,認為隻要“把材料整理好,則事實自然顯明了。一分材料出一分貨,十分材料出十分貨,沒有材料便不出貨”[5]。
今天我們雖然不見得完全接受這類說法,但也不可否認史料在史學中的基礎性地位。這是因為“史學家欲求其信實而完全,必先搜集曆史之材料。無材料無曆史也”[6]。因此,曆史家不必同哲學家比試玄思妙想,也不必向文學家炫耀遣詞造句的技巧,他的“拿手好戲”就是對史料的爬梳洗剔。[7]這既是史家治學的“入門功夫”,也是他安身立命的“看家本領”。
其實,也不隻是曆史學,一切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都應掌握這門“功夫”。正如恩格斯指出:“即使隻是在一個單獨的曆史事例上發展唯物主義的觀點,也是一項要求多年冷靜鑽研的科學工作,因為很明顯,在這裡隻說空話是無濟于事的,隻有靠大量的、批判地審查過的、充分地掌握了的曆史資料,才能解決這樣的任務。”[8]在這一點,我們也要向馬克思學習。查閱原始材料的習慣,使他連最不知名的作家都讀到了,《資本論》裡就曾引證過許許多多無名作家的話。馬克思說:“我執行曆史的裁判,給每個人以應得的獎勵。”正因為此,在他的著作中,即便反對馬克思的人也不能證明他有一點疏忽,不能指出他的論證是建立在經不起嚴格考核的事實上的。[9]
在黨史學界,許多有成就的學者也都具備這一“入門功夫”。比如,張靜如先生是史學家陳垣先生的“末代弟子”。他早年聽陳先生“史學名著選讀”課,讀陳先生《校勘學釋例》書,研習史料整理與考訂的基本方法[10],後來擔任北師大中國革命史教研組“資料員”,又下功夫通讀《新青年》《向導》《共産黨》《先驅》《少年中國》《新潮》《國民》《東方雜志》《國聞周報》等五四期刊,打下堅實的史料基礎。在确定研究李大钊之後,他開始集中精力搜集李大钊的著作。當時有兩份“著作目錄”可供參考:一是1951年2月3日劉弄潮[11]在《光明日報》上發表的《李大钊著述目錄試編》,共100多篇;二是同年5月24日上海《大公報》上發表蔡尚思寫的李大钊著述分類編目,共200多篇。但是他并不滿足于此,于是經劉弄潮指點,又到中共北京市委檔案室借來李樂光(李大钊同鄉)生前所存李大钊著作300多篇抄件,全部抄錄下來,并盡可能找到原件逐一校對。然後再将此前從五四期刊上發現的一些李大钊著作補充在内。這就比1959年人民出版社刊印的《李大钊選集》中收錄的133篇要多得多。在此基礎上,他寫成《李大钊同志革命思想的發展》一書,1957年由湖北人民出版社出版。[12]張靜如先生之所以被譽為“國内外李大钊研究的第一人”,與他所下的這番史料功夫是密不可分的。
近年來,曆史學的客觀性和真實性,之所以受到後現代主義的拷問,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史料的客觀性和真實性受到質疑。因為曆史家所遵循的是這樣一種認識路徑,即從他掌握的資料和證據中,推導出隐藏在其背後的曆史事實。但在後現代主義者的觀念中,“證據所指向的并不是過去,而是關于過去的另一些解釋,而我們事實上正是為此而使用證據的”[13]。在他們看來,史料中不可避免地帶有記述者的偏見和誤解,不一定含有關于過去事件的真實信息,因此史家運用它來解釋曆史,也不過就是一種語言層面上的“智力遊戲”而已。
後現代主義要求打破對史料的輕信乃至迷信,這本無可厚非。但若是走向極端,完全割裂史料與史實之間的對應性,進而輕視史料,就會從根本上否定史學存在的價值。隻要我們還承認人類有了解過去的必要,就不能颠覆史學存在的正當性。而史學要存在下去,除依據“很不完美”的史料外,也的确沒有其他更好的辦法。[14]但是後現代主義的質疑,也應當引起研究者的關注。為此,一方面在曆史資料上,我們要運用批評性研究,将“資料”轉化為“證據”;另一方面在曆史書寫上,我們也要遵循提出問題、找出證據、進行論證、形成結論的程序,抵制“剪刀加漿糊”的做法。也就是說,我們雖不贊同将史料等同于曆史的觀念,但也反對史學研究中輕視史料的傾向。
事實上,中國史學界确也因此付出過沉痛代價。新中國成立後,尤其在1958年興起的“史學革命”中,學界一度曾将“以論帶史”極端化,甚至把史料學當作資産階級思想加以批判。當時《曆史教學》雜志就發表多篇論文,提倡“以虛帶實”,“虛”即是“論”,主張用“勞動”、“群衆”、“集體”、“工人階級”等曆史唯物主義觀點來編排史實[15]。“文化大革命”中,“四人幫”和一些學者更是将其推向極緻,強調可用“七真三假”的“理論”來編寫曆史。在這種“理論”指導下,曆史自然成了現實政治的隐語或注腳。這一深刻的曆史教訓,是我們黨史研究者一定要記取的。
2.史料探源
收集和整理史料,首先必須知曉其來源。這如同礦工找礦,必先查考其礦脈,否則縱有史料,也無從查找。更進一步說,即便找到史料,也不能辨其真僞。陳垣說:“史源不清,濁流靡己。”因此,“讀史必須觀其語之所出”,必須“一一追尋其史源,考證其訛誤”,以“練習讀史之能力,警惕著論之輕心”[16]。
就黨史研究而言,黨的活動所留下的曆史文件,便是最為重要的史料來源。這主要得益于黨早年開展的資料收集工作。早在1921年11月的《中國共産黨中央局通告》中,黨就明确要求上海、北京、廣州、武漢、長沙等地在建立中共區委,開展工作的同時,必須報送統計報告等文件材料。[17]1923年10月,黨中央又規定,黨的圖書及資料“皆備兩份”,“一份置北京”,“一份置上海”[18]。有的還需另送一份交中共駐共産國際代表團保管,這樣縱然某處檔案文件遺失,也可通過另處保管使之得以留存。這部分文件,後來也成為了黨史研究的重要史源。
比如,黨的生日一直無從查考。毛澤東在《論持久戰》中說:“今年(1938年)七月一日,是中國共産黨建立的十七周年紀念日。”這是中共領袖首次提出要把“七一”作為黨的成立紀念日。但是1921年7月1日并非中共一大開幕的日子。直到1957年,蘇共中央把中共駐共産國際代表團的檔案移交給中共中央,這一問題才得以澄清。因為在其中一份題為《中國共産黨第一次代表大會》的文件中明确指出:“代表大會定于六月二十日召開,可是來自北京、漢口、廣州、長沙、濟南和日本的代表,直到七月二十三日才到達上海,于是代表大會開幕了。”[19]隻是這批檔案當時并未公布,中國學界直到1980年,才由邵維正把黨的出生日期考證出來。[20]
為保管文件,當時中共還在黨内建立專門機構。1923年6月,黨中央通過《中國共産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組織法》,規定中央機關設立秘書員,擔負“本黨内外文書及通信及開會記錄之責任,并管理本黨文件”[21]。1926年7月,黨中央通過《組織問題決議案》,決定設立中央秘書處。之後又在秘書處下設密寫文件處、文件閱覽處與文件保管處,并由後者專門保管文書檔案。比如,在1930年4月19日《中央對秘密工作給中央各部委全體同志信》中,即規定各機關将“不需要的文件必須随時送到文件保管處保存”[22]。
除此之外,黨中央還制定《文件處置辦法》,以規範對文件的收集、整理與保存。《辦法》規定:對外宣言、告民衆書等,“須努力收集,隻印在報上的必須剪貼歸入,一次都不要遺失”;并要求将黨的文件“每種二份,一份存閱(備調閱,即歸還),一份入庫,備交将來(我們天下)之黨史委員會”[23]。為此,黨中央又專門設立“中央文庫”,保管這批珍貴文件。當時對“中央文庫”保存下來的15000多件曆史文獻,均按《文件處置辦法》進行分類整理。[24]這批珍貴文件,後來成為建立中央檔案館的基礎,成為研究中共黨史的重要史料。
然而中共開始大規模地征集黨史資料,還是在1935年黨中央到達陝北以後。當時開展這項工作,既有客觀上的有利條件,也有主觀上的現實需要。這一時期,黨不僅完成一批重要黨史文獻的編輯,而且還專門成立中央調查研究局,并要求各地黨政機關及部隊師以上機關成立調查研究室,收集黨的各種文件材料。當時中共征集黨史資料,主要分以下13種:(1)會議文件;(2)黨的上下機關工作活動方面的文件;(8)宣傳與組織工作文件;(4)國共兩黨合作方面文件;(5)團的活動方面文件;(6)工人、農民、學生、婦女及其他群衆組織活動方面的文件;(7)紅軍、八路軍、新四軍等活動的文件材料(如戰史、長征史、劇本、歌曲、宣傳品、紀念品、回憶錄等);(8)商業貸款及救濟費等文件;(9)土地改革農民獲得土地的文件;(10)大、中、小學恢複與建設的文件;(11)英雄模範事迹與烈士的文件;(12)幹部文件(如幹部的曆史,是否被捕過,在秘密工作上是否犯過錯誤等);(13)其他反映國内外政治、經濟、文化及社會階級關系等方面的文件材料。[25]
1949年新中國成立後,中共更有條件在全國範圍内開展黨史資料征集工作。這一時期征集的史料,不僅包括反映和記載黨中央活動的資料,各條戰線活動的資料以及黨在各地活動的資料,還包括與黨史有關的文史資料和各地方志資料。1978年改革開放後,這項征集工作主要由中央文獻研究室和中央黨史研究室承擔。[26]前者負責編輯黨和國家主要領導人的著作、文稿、年譜、傳記,出版黨的曆史文獻集和當代文獻集。後者負責收集和整理黨史人物(除黨和國家主要領導人以外)與事件的重要史料,并指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史機構征集相關黨史資料。
從史料來源看,上述文件資料大多屬于“正史”範疇,它和“私人”記載,例如黨史人物的日記或書信等,一并構成黨史資料的主體。對此,我們稱為“經意”史料,即有意識記載的史料。這當然具有重要的史料價值。但是,除此之外,在黨史資料中,還存在着大量不經意的記載。對此,我們稱為“無意”史料,即無意中記載的史事。它也有很重要的史料價值。例如同時代報刊上的新聞或評論,黨外人士的日記或書信等,甚至包括一些文藝作品在内。比如,《人間喜劇》是巴爾紮克的文學名著,但它也是法國革命時期的重要史料。恩格斯不止一次提到,他和馬克思從中學到的,要比從法國曆史家那裡學到的還要多。中國的一些文藝作品也不例外。比如,魯迅的《藥》《阿Q正傳》之于辛亥革命,《死地》《記念劉和珍君》之于國民革命,就具有類似的史料價值。因此,我們也要關注這種“無意”史料,并把它作為黨史研究的重要史源。
3.史料類型
在史學研究中,我們不僅要探尋史料之源,而且還要考察史料之流。史料的不同流向,留傳的不同方式,會使之呈現不同的形态。我們可據此區分史料的不同類型。由于它們在價值和用法上存在差異,所以史家一般都很重視對不同類型史料的鑒别,以便在選取和應用時做到心中有數。在中國史學界,傅斯年曾依據史料留傳的方式,将之區分為“直接史料”和“間接史料”兩大類型。[27]而榮孟源則依據史料留存的形态,将之區分為“書報”“文件”“實物”和“口碑”四大類型。[28]具體到黨史研究,我們還可以在此基礎上,結合史料應用的實際狀況,将之細分為以下六種類型。[29]
第一,檔案史料。檔案中的文件或手稿具有極高的史料價值,隻是使用起來并不方便。有的手迹不易辨認,文件中的錯誤也難以辨别。好在有檔案館及研究者的整理,才得以解決這些技術問題。這部分史料有的已公開出版,如《中華民國史檔案資料彙編》(5輯)、《共産國際、聯共(布)與中國革命檔案史料叢書》(17卷)等;有的雖已整理但尚未完全出版,如中央檔案館與20家省級檔案館合作整理的“地方革命曆史文件彙集”(366冊)。[30]當然,這種史料雖按原件刊印,但畢竟是由編者挑選和轉寫而來的。因此,它還不能完全替代原始檔案的查閱工作。
第二,報刊資料。這類史料極為豐富,主要包括新中國成立前後兩大部分。其中,建國後的報刊查閱較為方便,但建國前的報刊查閱卻極為困難,有許多還散落在民間。為此,有關部門曾征集并影印了《新青年》《每周評論》《共産黨》《先驅》《向導》等19種革命期刊,以及《新中華報》《解放日報》《新華日報》《東北日報》《人民日報》《大公日報》6種黨報。改革開放以後,有關部門又整理并影印了《中國農民》《中國青年》《解放》《共産黨人》《中國文化》等25種革命期刊和《紅色中華》《救國時報》,以及滬、穗、漢三地的《民國日報》等多種重要報紙。[31]尤其是2015年由湘潭大學編輯出版的《紅藏:進步期刊總彙(1915—1949)》,全書共428冊,收錄1915年至1949年間期刊151種,計3億餘字,其中有數十種刊物内容屬1949年後首次公布。黨史研究者應當充分利用上述珍貴史料。
第三,文件彙編。這類史料是由黨的決議、決定、宣言、通知、通告、指示,以及黨史人物的報告、講話、文章、電報等彙集而成。早在延安時期,黨中央就曾考證和校訂一批重要文獻,編印《六大以前——黨的曆史材料》《六大以來——黨内秘密文件》《兩條路線》《紅色文獻》等黨史資料。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别是改革開放以後,黨的文獻工作成效顯著。除整理出版《中共中央文件選集》(18冊)[32]、《建國以來重要文獻彙編》(20冊)等大型文獻資料外,還自1982年起,陸續出版《三中全會以來重要文獻選編》等,逐步形成新時期黨和國家重要文獻選編系列。這其中還包括一批專題文獻資料,如《人民政協重要文獻選編》《西藏工作文獻選編》等。除此之外,中央黨史與文獻研究院主編《黨的文獻》也不時公布一些新文獻,同樣值得黨史研究者關注。
第四,著作史料。它主要由黨史人物的選集、文稿、文選、文集構成。自1944年《晉察冀日報》社出版第一部《毛澤東選集》(5卷本)始,這類史料逐步形成為黨史研究一個重要的史料群。目前,除毛澤東、鄧小平、江澤民、胡錦濤等黨和國家主要領導人外,中共各個曆史時期的一些重要黨史人物的著作也已結集出版[33]。這其中還包括一些專題文集或文稿,如《建國以來毛澤東軍事文稿》《鄧小平軍事文集》《習近平談治國理政》等。除此之外,針對一些重要黨史人物,有關部門和研究者還編寫了一系列“年譜”,這也具有重要的史料價值。
第五,口碑史料。它主要包括回憶錄、口述史、調查報告、文藝作品和民間傳說等。在這類黨史資料中,調查報告和文藝作品形成的時間最早,如鄧中夏的《長辛店旅行一日記》(1920年)、蔣光慈的《少年飄泊者》(1926年)等。但從實際應用看,回憶錄、口述史的使用範圍最廣。它也已成為黨史研究的一個重要的史料群。主要包括:綜合性的如《星火燎原》《革命回憶錄》(叢刊)等,地區性的如《北京革命史回憶錄》《河北革命回憶錄》等,自述性的如《彭德懷自述》《聶榮臻回憶錄》等,研究性的如《回憶與研究》(李維漢)、《若幹重大決策與事件的回顧》(薄一波)等。至于民間傳說,雖應用範圍有限,但也不可忽視其價值。比如顧颉剛就認為,“諺謠野史”有時勝過“聖賢經訓”。[34]因為我們通過它可以深入觀察一個時代的“民衆生活”和“社會心理”,所以研究黨史,也可以利用這種“民間史料”。
第六,文物史料。它主要包括與黨史有關的生産工具、生活資料、武器、刑具、貨币、印信、建築、遺迹、模型、雕塑、照相、繪畫、碑刻和紀念物等。黨早年就很注重對革命文物的保管。比如,1925年3月,中央組織部在給中共旅莫斯科支部一封公函中談到:“茲寄上大會決議案十本……大小照片四張交同志傳觀後亦交共産國際收存”[35]。除此之外,還有黨史上一些重要文件的珍本或孤本,如1920年由陳望道翻譯的《共産黨宣言》原版,1978年安徽鳳陽小崗生産隊幹部與社員簽訂的包産到戶“合同書”原件等;中共領袖人物的手稿或墨迹,如毛澤東“向雷鋒同志學習”題詞的原件,毛澤東手書詩詞的真迹等。這些既是曆史文件,又是文物史料。我們黨史研究者應學會使用這類史料,這樣既可以增強研究成果的曆史感,也可以提升它的可讀性。
以上黨史資料中,除檔案、報刊和文物外,其餘皆屬于“間接史料”。但由于文件彙編一般照錄原件,且史源可靠,也可作為一手資料使用。相較之下,著作史料和口碑史料,則需在具體研究中謹慎使用。除此之外,還有兩類史料也值得關注。一類是信息化史料,如與黨史有關的聲像資料、數字資料等;另一類是行為性史料,如與黨史有關的節慶儀式、紀念儀式等。當然,它們的史料價值,尚需黨史工作者在具體研究中加以開掘和應用。
二、史料集成
在史料工作中,知其源流隻是第一步,第二步還要掌握收集和整理的方法。因為我們研究每一課題,都需下大力氣發掘和搜集史料,都需集中心力考證和整理史料,但這項工作也絕非一日之功,因此史家一般都很注重平時積累。古人作詩,常備有“詩囊”,平日閑思,偶得佳句,便存入囊中,作為吟詩的材料。據說唐代李賀、宋代陸遊都是如此。對此,我們也可以效法,平時留意,每遇史料,或随手劄記,或造冊登記,如此日積月累,也會建立起一個不小的資料庫來。然後再零存整取,辨而析之,考而用之,這樣就不會再有“書到用時方恨少”一類事情發生了。
1.搜集史料
搜集史料的要求是“廣全”。也就是說,要廣泛收集史料、全面占有史料,力求做到“竭澤而漁”、“一網打盡”。倘若片面注重某一類型的資料,就不可能達到“證據周遍”。翦伯贊說:“隻有掌握了更豐富的史料,才能使中國的曆史在史料的總和中,顯出它的大勢;在史料的分析中,顯出它的細節;在史料的升華中,顯出它的發展法則。”[36]但中國史料哪怕僅就黨史資料來說,也是浩如煙海的。如何做到“廣全”呢?對此,黨史學家往往各顯神通。而對于初學者來說,就有必要掌握一些基本的方法。
第一,“按圖索骥”法。搜集史料一般要先利用已編印的目錄索引,不過黨史資料的分布極為分散,其目錄索引也很不完備,所以它不像中國古代史那樣,有張之洞的《書目答問》,還有《四庫全書總目提要》這樣較完備的目錄學著作以為入門參考。[37]但即便如此,我們也要盡可能地利用既有的書目索引。事實上,前文所述各類史料,有一部分還是可以據此查閱的。比如,檔案史料中的《中央檔案館館藏革命曆史資料作者篇名索引》,報刊資料中的《29種影印革命期刊索引》,著作史料中的《毛澤東著作篇目索引》,口碑史料中的《文史資料篇目分類索引》,等等。
但以上還僅是一些基礎性工作,尚不足以開展專題研究。因為這些目錄索引不可能專為某一問題而設。所以,在研究每一專題以前,我們最好動手編制一個專題目錄索引,以供自己使用。不過我們也需明白,一切目錄索引都隻是入門參考,要研究問題還須深入下去,查原件、看原文,這就需要再下一番苦功夫。在此過程中,我們披沙揀金,結果也不一定能盡如人意。然而這卻是搜集史料的一個必經環節。否則,吃慣了現成飯,後來的辛苦工作便做不來了。“誰知盤中餐,粒粒皆辛苦。”隻有明白每一粒米、每一顆飯,都是經過自己汗血造出來的,這樣才會覺得異常甘美。正如梁啟超所說:“因為資料未經整理,自己要作做筚路藍縷、積珠累土的工作,實是給我們以磨練學問能力之絕好機會。”[38]
第二,“追本溯源”法。就是因一種資料,逆流而上,追尋另一種資料,逐一追查,不斷擴檢。梁啟超說:“諸君不要以為某人鴻博,某人特具天才;其實無論有多大天才,都不能全記;不過方法好,或由平時記錄,或由跟蹤追尋,即可以得許多好材料。”[39]黃仁宇也把它視為搜集史料的一條“捷徑”。他說:我常用的方式是将現代中西方學者的論文和摘要當成參考指南,其中通常會涵蓋一兩個朝代。他們的引文常常是很好的索引,帶我進入二十四史的原文。我對明代的知識也讓我保留一些自己的判斷。我借此方式在綿延不斷的海岸線上建立一些灘頭堡,逐漸将據點相連結,持續往内陸推進。[40]
在黨史研究中,這一方法同樣具有重要參考價值。研究者可先從“研究綜述”入手,追蹤國内外學界相關文章論著。然後,一面根據其“參考書目”,追蹤新的文章論著;一面根據其“引文注釋”,搜集相關黨史資料。除此之外,還有一些“參考指南”,如“年鑒”、“年譜”、“年表”、“紀事”或“大事記”等,也可以為我們搜集史料提供“線索”。這類資料有的已經單獨出版,有的附在相關論著篇末。比如,研究人物的著作附有“生平年譜”,研究事件的著作附有“大事年表”等。總之,我們可以據此方法,或由簡單史實,一件追一件;或由某書注解,一書追一書。這樣逐步深入下去,便可将“灘頭堡”連成一線,即便在荊棘密布的叢林,也能開出一條小徑來。
第三,“田野調查”法。通過這一方法,我們既可以詢問研究者,擴大搜集史料範圍;也可以走訪當事人,征集一手黨史資料。比如,1935年陝北曾發生“赤安事變”,但相關史料一直付之阙如。研究者為查清這個問題,曾多次函訪外調,然而均收效甚微。後來他們改變“兩眼朝上,兩腳跑外”的做法,下功夫到群衆中去訪查。先是在志丹縣找到靖邊遊擊隊的一個創始人,然後根據他所提供的線索,沿着這支遊擊隊的活動地點和行軍路線考察,經過46天的實地調查,共走訪30個村鎮,徒步行程1500多裡,訪談50餘人,終于查清遊擊隊從誕生到被叛匪扼殺曆時一年零11個月的主要情況,以及“赤安事變”起因及其演變的全過程。[41]
在黨史研究中,運用“田野調查”法,不僅可搜集史料、澄清史實,而且能檢驗史實、校勘訛誤。事實上,許多黨史資料也都是經過實地調查後,才得以編輯出版的。比如,中央文獻研究室在編輯《毛澤東農村調查文集》過程中,就曾運用這一方法,沿着毛澤東當年農村調查的足迹,“訪問了位于贛江兩岸、武夷山區的尋烏、興國、吉安、吉水、上杭等縣市,向三十五個單位和十四戶家庭作了調查,召開了八次座談會,并作了多次個别訪問。這次實地調查曆時五十一天,行程近五千裡,總共核對了八百多處,收集和整理了三十多萬字的調查材料”[42]。
當然,以上三種方法也不能機械套用。因為在實際研究中,僅靠這些方法還有可能漏掉一些重要信息,無法構建完整的曆史觀念。在這一方面,黃宗智的經驗就是一個例證。他當年主要根據“滿鐵”資料研究中國農村[43],但翻閱時發現這批資料略去了關鍵的《中國農村慣行調查》(1952—1958)六卷本的索引。這迫使他逐句閱讀和梳理這些材料,并用大量的卡片來整理和重建被深入調查的六個村莊,而不是像一般學者那樣,僅憑從索引查出與研究課題直接相關的片斷來使用。由此,他得出了對馬克思主義和自由主義理論參考借鑒的依據,發現實體主義理論能更好地理解大多數農民的經濟行為,從而形成《華北的小農經濟與社會變遷》《長江三角洲小農家庭與鄉村發展》兩書的分析框架,并構建了“内卷化”、“過密型增長”等一系列概念,以刻畫中國鄉村社會變遷的經濟邏輯。[44]
黃宗智的例子,再次證明搜集史料必須“廣全”的道理。嚴耕望也曾表達過類似的觀點。他說:隻抱個題目翻材料,當你做完這個題目,其他的東西所得不多,久而久之,将會發現學問的潛力太薄弱,難以發展。但若是以求全盤知識為主目的,把找專題材料作副目的,将使你的治學潛力愈來愈強,這樣人到中年以後,就會發覺一片通明,似乎無往而不可。[45]兩位學者的經驗之談,對于我們讀書治學,均有很重要的啟發意義。
2.考證史料
考證史料的标尺是“真實”。這也是史學研究的第一要義。顧颉剛說:“治史學的人對于史料的真僞應該是最先着手審查的,要是不經過這番工作,對于史料毫不加以審查而即應用,則其所著雖下筆萬言,而一究内容,全屬憑虛禦空,那就失掉了存在的資格”[46]。法國曆史家布洛赫也強調:“輕視考證使人民闡釋曆史的嘗試從一開始就有極大的缺陷。它不僅使人們忘卻求實這一史學基本職能,而且使曆史學難以不斷更新,無法取得驚人的發現”[47]。因此,治學嚴謹的學者,都十分重視對史料的考證。我們黨史研究者,也應當在下列幾方面用心盡力。
第一,“鑒别史料”,即通過“外層”考證,根據年代、作者、版本等因素辨别史料的真僞。比如,在史料征集中,蘭州市黨史辦曾收到一封信,擡頭标明是謝覺哉寫給民樂縣開明人士孫振铎的。内容提及高金城犧牲一事,日期是民國二十六年正月八日(即1937年2月18日)。[48]研究者将其與謝覺哉日記對照,證明1937年2月18日這一天,謝覺哉不在蘭州。再進一步分析,發現不僅信的年頭寫錯,信中内容也與史實不符,且有将“北平”寫成“北京”的錯誤,他們因此斷定這封信不真實。[49]
以上是一種傳統的史料鑒别方法。此外,研究者有時還會運用新技術,直接鑒别史料的真僞。比如,“文革”初期,“賀龍專案組”曾收集到一份材料,即所謂賀龍在1928 年至1929 年間的“兩封親筆乞降信”。據提供者國務院參事李仲公說,信件是當時賀龍差人托其代為轉呈蔣介石而被他扣下的“乞降信”。[50]這一度被視為賀龍“叛變投敵”的鐵證。後來周恩來下令調查,鑒别信件的真僞。經技術鑒定,“信件所用的紙張是建國後生産的,與40年以前造紙用的紙張完全不同,書寫用的墨汁也是解放後生産的,裡面含有建國後才能生産的成分。由此可以确認,李仲公上交的賀龍‘求降信’确系建國後僞造的”[51]。這項技術鑒定,直接推翻僞造的證據,還賀龍以曆史清白。
第二,“考訂記事”,即通過“内層”考證,根據事理和邏輯判定史料所記之事的真實性和準确性。所謂“事理”,也就是事物的道理。一般說來,依據“事理”考證,文字史料要服從實物史料,口述史料要服從文字史料,報刊史料要服從檔案史料,外部史料要服從内部史料。梁啟超曾以“歐戰史料”為例說明這個道理,他說:“百年後人所記者,不如現時人所記者之詳确,現時人所記者,又不如五年前人所記之詳确:此先後之說也。同是五年前人,中國人所記,必不如歐洲人;歐洲普通人所記,必不如從軍新聞記者;新聞記者所記,必不如在營之軍士;同是在營軍士,僅聽号令之小卒所記,必不如指揮戰事之将校;同是将校,專擔任一戰線之裨将所記,必不如綜覽全局之總參謀:此遠近之說也。”[52]
所謂“邏輯”,即思維的規律。我們也可以此“考訂記事”。比如,瞿秋白是否寫過《多餘的話》。有人認為這是假的,理由是:該文發表在國民黨統治區刊物《逸經》上。但我們知道,瞿秋白曾寫過“多餘的人”,文筆和格調同《多餘的話》一緻。[53]在遭到“立三路線”、“王明路線”打擊時,他确也曾給黨中央寫過報告,報告中流露的思想情緒也與《多餘的話》吻合。據此推理,可以判定《多餘的話》是真實的。至于國民黨是否有增删修改,那就另當别論了。
第三,“校勘文本”,即通過“文本”考證,校正史料中所載文字的錯誤。一般說來,文件越久,傳寫的次數越多,錯誤的幾率也越大。對此,我們可根據陳垣提出的“校勘四法”,校正黨史資料中的錯誤,恢複其本來面目。
一是“對校法”,即“以同書之祖本或别本對讀”。比如,《中共中央為段祺瑞屠殺人民告全國民衆》一文有三個版本,出版最早的《向導》本(1926年3月)是其祖本。将其文本對校後會發現,《向導》本上有一段話:“帝國主義者為什麼援助張吳?當然因為他們都是擁護帝國主義在華利益的賣國軍閥。為什麼壓迫馮玉祥?因為馮玉祥所領導的國民軍是帝國主義的工具張吳兩派軍閥統治中國之障礙。”而《中國共産黨五年來之政治主張》(1926年10月)、《六大以前》(1942年)兩個版本,均無上述加着重号的29字,所以應當更正過來。[54]
二是“本校法”,即“以本書前後互證”。比如,《在陝甘甯邊區參議會的演說》一文,是毛澤東的一篇會議講話稿。該會議于1941年11月6日開幕,11月21日閉幕。《毛澤東選集》第一版署其時間為“一九四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但該文的一開頭就說:“今天邊區參議會開幕,是有重大意義的”,說明這是開幕會上的講話,而非閉幕會上的講話。所以《毛澤東選集》第二版将時間訂正為“一九四一年十一月六日”。[55]
三是“他校法”,即“以他書校本書”。比如,1928年中央給毛澤東等寫指示信,傳達黨的第六次代表大會精神,其中有一句話:“現在革命的勢力還超過工農”,讓人費解。但現存隻有一個版本,不能用對校的方法解決。後來查看“六大”文件,發現在《政治決議案》中有句話:“反革命的勢力還超過工農”。結合“六大”精神以及指示信的本意,此處“革命”應改為“反革命”。[56]
四是“理校法”,即“無本可據”,隻能以“常識”辨别是非。比如,《毛澤東選集》第一版中《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一文曾引證1929年4月5日前委給中央的回信,文中寫道:“贛南的希望更大,吉安、永新、興國等縣的紅軍第二第四團有日益發展之勢”。此處“永新”應為“永豐”。因為從地理位置看,永新屬贛西,與贛南不搭界,而永豐雖在贛西,但靠近贛南,且地形狹長,所以有時也稱贛南;信中還有一句話也可作為依據,即“贛西甯岡、永新、蓮花、遂川,黨和赤衛隊的勢力是依然存在的”。按“常識”判斷,毛澤東寫報告時,絕不會将永新既作“贛西”又作“贛南”。[57]後來《毛澤東選集》第二版刊行時即更正錯誤,将“永新”改為“永豐”。
3.整理史料
整理史料,從廣義上講,分“彙集”、“審判”、“分析”、“綜合”四個步驟[58],這幾乎涵蓋史料工作的全過程。但從狹義上說,整理史料僅是搜集史料的後續工作。它可在考證史料前或後,也可與之同步進行。其任務是将史料按照研究專題,綜合貫穿,各歸其類。而同一類史料則按其價值,區分“主料”、“副料”和“參考”,依次編排,以便用時有次第可尋。據此而論,整理史料的目的,就是要使之“條理化”、“有序化”。對此,我們尚需把握以下兩大環節。
一是“有耐性”,“善分類”。整理史料,耐性極重要。因為材料繁雜,工作繁重,非有耐性不能克服。事實上,許多史家也正是憑借耐性,才完成這項艱苦工作,并從中增長見識、收獲成功的。比如,黃仁宇就曾到英國劍橋,專門整理李約瑟博士30多年的“收藏品”,以為寫作《中國科學與文明》提供素材。這些資料可稱“無一遺漏”,其中有登在學術刊物文章的抽印本,有寫在油印通知函背後的手寫字迹。有些是很久以前的書信,但有時也看到書名寫在零碎紙張上,甚至餐廳的紙巾上。其中所提到的作家,有的享譽全球,有的名不見經傳。有些資料非常重要,很有原創性,有些則很有争議性,甚至很輕浮瑣碎。黃仁宇起初并不在意,但當堅持完成這項工作以後,他才發現“這個有趣的地方不但修正我的史觀,而且也修正我的人生之路”。[59]
整理史料不僅要“有耐性”,還要“善分類”。這也是一件頗費心力的事。因為我們搜集來的史料,本是一盤散沙的,隻是依其來源,尚可自為一束。因此,第一步就要突破其來源界限,依據史料内容,分成若幹類别。就黨史資料來說,可先分“黨治史”、“治黨史”兩大類。但這也僅是一般分類,不能凸顯史料的多樣性。所以第二步,還要再分類别。比如,“黨治史”一類,可細分為“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生态”等;“治黨史”一類,可細分為“思想”、“政治”、“作風”、“制度”、“紀律”等。這樣一盤散沙的史料,就既可在大分類下顯出它的一般性,又可在小分類下顯出它的特殊性。第三步是對史料進行分節,即把每一組史料依其史實之先後加以編制,使之成為時間的系列。經過這種再編制,史料所顯示的便不僅僅是它的性質和内容,而且還是相關史實之發展過程了。[60]
在史料分類問題上,史家的方法一般大同小異,但其中也不乏特立獨行者。比如李敖作文獨樹一幟,其處理資料也别具一格。他說:我有很多資料夾子,夾子上寫明标題。我把資料全部分類,而且分得很細,可以分出幾千個類來。平日看書,剪刀美工刀全部用上。這一頁需要,那一段需要,我把它按類别分開來。然後将書大卸八塊,五馬分屍。這樣一本書看完以後,就全部進入我的夾子裡。我不是憑記憶來記這些資料,而是靠耐心和細緻的功夫把它勾緊。我的記憶力隻要記住這些标題就好了。[61]李敖曾自嘲這種方法,叫“土法煉鋼”。不過在今天信息時代,也不必再依賴這種“手工作坊”,我們還可以通過“雲筆記”方式,把資料分門别類存在電子文檔中。
當然,史料分類也要有所限制。從應用角度看,自然是越細越好,但一切都要以不破壞史料的“原生态”為前提。我們切不可因現時需要,打亂史料的原有系統。比如, 在“民間史料”中,對一家的契約,采擇“土地”部分而放棄“戶婚”部分,然後與另一家“土地”部分放置一起,自以為同屬一類,實則割斷了其本身的脈絡。[62]還有人依據現時觀念,比如用“和諧社會”,把黨史上有關“民主法治”、“公平正義”材料合為一類,隻為自設的概念服務,而忽視“革命”前後的不同情境,這也是不可取的。
二是“常清理”,“存差異”。在整理史料中,适時“清理”也很重要。因為隻有經常“盤點”庫存,才能知曉下一步的工作方向;隻有去除無用或完全雷同的史料,才能節約我們的有限空間。當然,更重要的還在于,“清理”史料的過程,也是一個“整理”思想的過程。在此過程中,我們也是會有新發現的。“清理”史料的關鍵是“求同存異”,即在求大同的前提下,保留史料的具體差異。在黨史研究中,我們甚至可以将一部分存有差異的史料,加以類集,使它們各為一群,以備用時參考。這裡略舉幾例加以說明:
第一,“官方”與“民間”并存。一般說來,官方正史和上層文獻多為“權威定斷”,史料來源可靠;而民間故事和地方文獻多為“私人記載”,難以辨别真僞。因此,在具體研究中,我們還是要以“官方”史料為主,以“民間”史料為副。但這也不可一概而論,因為“官家的記載時而失之諱”,而“私家的記載時而失之誣”。[63]隻有将它們對照比較,才能探尋更多曆史真相。此外,“官方”記載一般偏向“宏觀”,多“經脈”而少“血肉”;而“民間”記載一般偏向“微觀”,多“血肉”而少“經脈”。兩種史料并存,才利于形成優勢互補。
第二,“己方”與“他者”并存。毛澤東曾指出:“為了系統地研究中共黨史,将來需要編兩種材料,一種是黨内的,包括國際共産主義運動;一種是黨外的,包括帝國主義、地主、資産階級等”;“這樣研究黨史,才是科學的”[64]。二者缺一不可,因為“自我理解總是通過對自我以外的其他事物的理解而發生,并包含在與他者的統一與整合之中”[65]。所以隻有把兩種材料對照起來,才能走出“自我”格局,擺脫“自說自話”,并借助“他者”鏡像來反觀“自我”形象。
第三,“文獻”與“口述”并存。一般說來,文獻資料在準确性上,比當事人後來的回憶要強,因為人的記憶難免會發生誤差。因此,在黨史研究中,我們要以“文獻”史料為主,以“口述”史料為副。但是,文獻資料不能再生,口述曆史卻有源頭活水,它以一種特殊方式保存在人的記憶中,有時甚至可以世代相傳。更為重要的是,許多“口述”史料不僅補充了文獻的不足,而且能使文獻活起來,使許多史實站立起來。因此,兩種史料并存,交替配合使用,才能使曆史由“平面媒體”變成“立體雕塑”。這樣的“曆史”,讓人看了以後才會有身臨其境的感受。
第四,“本事”與“旁涉”并存。傅斯年說:“看來像是本事最要,旁涉則相幹處少,然而有時候事實恰恰與此相反。因為本事經意,旁涉不經意,于是旁涉有時露馬腳”[66]。這種“旁涉”有無意自露的,也有故意隐藏,但卻從旁流露個線索來的。所以依據“旁涉”整理史料,有時也能進達曆史的“内宮後殿”。正如恩格斯在《流亡者文獻》中指出:“路易十五與杜芭麗或彭帕杜爾的關系是私事,但是抛開這些私事,全部法國革命前的曆史就不可理解。”[67]因此,在黨史研究中,我們也應保存并關注這種“旁涉”資料,以為研究“本事”提供佐證參考。
三、運用細則
柯林武德說:“曆史學是通過對證據的解釋而進行的”,“曆史學的程序或方法根本上就在于解釋證據”[68]。這的确是史學研究的一個核心問題,但是“解釋”也并不等于“運用”,因為從“證據”到“證據鍊”,還有一個“珠聯璧合”的過程。更進一步說,一切方法都不單是方法上的問題,它還包含有實際運用的環節。就黨史研究而言,我們在這個環節上,還應把握以下一些細節問題。
1.多用“一手資料”
“一手資料”屬于“直接史料”,它因“未經中間人手”,所以更接近于史料的“原生态”。在有條件使用這類史料情況下,我們若是用了“二手資料”(間接史料),研究成果的學術價值就會大打折扣。顧炎武說:“古人采銅于山,今人則買舊錢,名之曰廢銅,以充鑄而已。”[69]我們當然不可學“今人鑄錢”,以“舊錢”為“廢銅”,僅“克鑄而已”,而應該效法古人“采銅于山”。也就是說,要采擇第一手材料,經過高溫熔煉,然後鑄造成文。
以上所講雖屬平常道理,但實際工作中卻未必都能人人遵守。有的研究者平日在反映曆史事實的原始資料上下功夫不夠,到寫文章時現找幾條二手、三手的資料點綴一下,甚至據此放言高論,好像煞有介事。其實,不論猶可,愈論愈加混亂,離曆史真實也愈來愈遠。人們戲稱這種學風為“回鍋肉史學”,因為它不過是在别人的成果上再加點佐料,回一下鍋而已。[70]更有甚者,連“回鍋肉”也不願意做,幹脆炒個冷飯了事,這樣就更不好了。
比如,在黨史人物中,我們研究毛澤東,其自述中關于他受過改良主義、無政府主義的影響,關于秋收起義前夕被民團抓住後又逃脫的史事,以及在黨内受到各種處分和多次打擊等等,這些都可作為一手資料使用。還有一些回憶毛澤東的史料,如《胡喬木回憶毛澤東》《師哲回憶》,以及《我的回憶》(張國焘)、《椿園載記》(羅章龍)中涉及毛澤東的史事,也屬于一手資料。但與毛澤東沒有直接交往者的回憶錄,如《雙山回憶錄》(王凡西)、《鄭超麟回憶錄》,以及《我的父親鄧小平》(毛毛)、《往事并不如煙》(章怡和)中涉及毛澤東的史事,雖也有一定的史料價值,但卻不宜作研究毛澤東的“一手資料”使用。
對黨史事件的研究也是如此。比如,五四運動中“火燒趙家樓”一事,許多參加者都回憶說當遊行隊伍到達趙家樓胡同曹宅時,曹汝霖事先聞訊逃跑了。這一說法流傳至今。但曹本人卻回憶說:“我于倉猝間,避入一小房(箱子間)”,“這箱子間,一面通我婦卧室,一面通兩女卧室,都有門可通”;當學生“即将破門到小屋來,豈知他們一齊亂嚷,都從窗口跳出去了,這真是奇迹”[71]。這才是最為直接的“一手資料”。雖然曹汝霖的說法也未必可信,但這畢竟是他晚年的回憶錄,何況“逃”與“避”也無本質不同,所以确無必要在時過境遷之後,再為這一曆史細節刻意說謊。當時學生沒有找到曹,因此估計他事先逃跑了,這種分析完全可以理解,但卻是不合曆史事實的。[72]
此外,在使用一些“著作史料”時,我們還要格外注意不同版本的差異。比如,《中國社會各階級的分析》一文原載《革命》半月刊,收入《毛澤東選集》時已有過三次修改。[73]原文開篇作:“誰是我們的敵人?誰是我們的朋友?分不清敵人與朋友,必不是個革命分子,要分清敵人與朋友呢,卻并不是容易。”該處現文作:“誰是我們的敵人?誰是我們的朋友?這個問題是革命的首要問題。”這裡明确提出“分清敵友”是“革命的首要問題”。又如,現行版本文中提出:“工業無産階級人數雖不多,卻是中國新的生産力的代表者,是近代中國最進步的階級,做了革命運動的領導力量。”該處原文雖也強調工人階級是民族革命運動的主力,并分析“他們所以能如此,第一個原因是集中”,“第二個原因,是經濟地位低下”,但并未明确提出工人階級是中國革命的領導力量。[74]因此,我們使用後一種史料,在說明毛澤東确有某一思想時,這樣用大體不差。但要說明毛澤東何時有這一思想時,那就完全不同了。
當然,具體研究中還會遇到另一種情況,即有時需要轉引他人撰述中的“一手資料”。這在寫作過程中也未嘗不可,但定稿時必須找到原文核對。否則,别人用錯了,我們也會跟着錯下去。當然,有的出處确實很難找到,因為還有個沒公開的問題。這種情況下隻好轉引,但也要交代清楚,示不掠美。至于他人撰述本身,我們就更要慎重了。比如,談到敵後解放區建設時,有人引用《毛澤東選集》中的一則史料作為證據:“每人每日增加到五錢油和鹽,一斤菜,每月斤半肉”。其實,毛澤東的這些數據是從當時《解放日報》一篇報道中引來的。[75]我們若僅限于此,而不去查閱《解放日報》那篇報道,就會失去原有資料中所包含的更多信息。
2.善用“消極史料”
一般說來,某時代有某種現象,其記載謂之“積極史料”;而某時代無某種現象,其記載謂之“消極史料”。在黨史研究中,我們更多關注前一種史料,而容易忽視對後一種史料的使用。梁啟超說:“此等史料,其重要之程度殊不讓積極史料。蓋後代極普通之事象,何故前此竟不能發生,前代極普通之事象,何故逾時乃忽然滅絕,其間往往含有曆史上極重大之意義”[76]。
比如,張國焘在《我的回憶》中提及1918年5月的一次學生運動,說:“這次請願是十分溫和的,類似康有為的公車上書,由四個代表捧着請願書,恭而且敬的求見總統。我們大隊學生則在新華門外肅靜等候;既沒有人演說,也沒有标語口号,市民也不知道學生們在做甚麼。”[77]這便是一則“消極史料”。但我們卻可從中體會“傳統”的逐步“消亡”,看到1919年五四運動的現代意義。張國焘回憶錄中另一則關于建黨初期的史料,也具有類似的性質。他說:“我的同志們多數是些初出茅廬的書生,腦海中總有些烏托邦和無政府觀點。他們瞧不起現實政治,甚至認為不夠清潔或者充滿罪惡,也不喜歡紀律、訓練、嚴密組織、思想行動一緻這類的東西。”[78]
這種現象在朱務善的回憶中也得到證實:“在我們黨初組織的時候,在我們黨員中不少的常常表現出很幼稚的小資産階級的思想和行動,那時我們很少懂得黨的紀律,一切偏重于感情。我記得鄧中夏和幾位同志在工作上發生不同的意見,因此就引起對鄧中夏同志個人的不滿,他很生氣、消極,并且要求退黨,他說:‘我不對,dismiss me.’。蔡和森同志那時在北京,我們一同邀請鄧中夏同志到守常(即李大钊同志)家和解。這樣的和解,我記得在守常同志家對好幾個同志舉行了好幾次。”[79]
然而在後來的黨内生活中,這類現象已難再現。但我們卻能從中看到“個性”與“黨性”的緊張關系,看到中共由知識精英向政黨精英轉化的曆史軌迹。此外,從這兩則“消極史料”中,我們還可以讀出另一層意義。在黨的初期,“師生”關系有時要比“同志”關系更為堅固。李大钊之所以能夠充當矛盾雙方協調人的角色,倒并不單純因為他是中共的領導人,而恰恰由于他是同志們的老師。因為當一個同志要求退黨,就意味着他要告别組織的約束,這時領導人的權威就并不那麼重要了。明白這一點,對我們理解當時發生的陳獨秀“家長制”現象也有幫助。據包惠僧回憶,那時“陳獨秀年長,我們又都是他的學生,他說了以後大家就沒有什麼好講的了,同意他的意見。有人說陳獨秀是家長作風,當時是有一點”[80]。
當然,以上也僅是問題的一個方面。“消極史料”還有另一面,即“後代極普通之事象,何故前此竟不能發生”。比如,理論與實踐并重,這本是中共普遍遵守的一個思想原則,但為何要到延安時期才得以确立。下面四則史料可以說明這一問題。
一是陳潭秋關于中共一大的回憶:大會發生過“嚴重的争論”,一派以劉仁靜為首,“主張以無産階級專政為直接鬥争的目标”,“認為知識分子都是資産階級的思想代表,一般應拒絕入黨”;另一派以李漢俊為首,“主張團結先進知識分子,公開建立廣泛的和平研究馬克思主義理論的政黨”[81]。
二是1922年7月中共二大的決議案:“我們既然不是講學的知識者,也不是空想的革命家,我們便不必到大學校到研究會到圖書館去,我們既然是為無産群衆奮鬥的政黨,我們便要‘到群衆中去’,要組織一個大的‘群衆黨’”[82]。
三是1922年11月共産國際的批評:“我們的中國黨是在中國的兩個部分發展起來的,彼此是相當獨立的。在廣州和上海工作的同志很不懂同工人群衆相結合。我們同他們進行了整整一年的鬥争,因為許多人認為,一個好的共産黨員怎麼能幹預象罷工這樣平凡的事情呢?那裡有許多我們的同志把自己關在書齋裡,研究馬克思和列甯,就象他們從前研究孔夫子一樣。”[83]
四是1941年7月劉少奇的總結:“在中國黨内上述兩種意見的對抗,當時是前一種獲得勝利的,在黨内相當造成了反對專門理論研究的風氣,結果,阻止了黨内理論水平的提高。這是必須糾正和反對的。這與我黨直至今天在理論上的準備與修養仍然一般不夠的現象,是有密切聯系的。它給了黨内以極壞的影響。在當時,黨内關于理論與實踐同時并重的正确的意見,是沒有得到發展的。”[84]總之,此種史料“以無史迹為史迹”,但卻能揭示出曆史深層的許多大問題。
3.不可“斷章取義”
在運用史料時,斷章取義也是一種極常見的毛病。那種利用史學為政治服務的人,故意斷章取義,以成其曲說,自然不必再論。就是一般學人也會常犯此病,尤其主觀性強而學力不深者更是如此。這可能都是匆促翻查史料,沒有将上下全文看清楚,而照着自己的意想生吞活剝地割裂取用之故。[85]
比如,馬克思在《資本論》中說過:“暴力是每一個孕育着新社會的舊社會的助産婆。”[86]這句話常被引用,但許多人引用時并不是在其本來意義上使用,而是用它來片面地強調暴力的作用。事實上,助産婆所做的也僅是“助産”,她隻能在孕婦分娩時起作用。如果胎兒尚未成熟,在助産婆的作用下,反而會催生出一個早産兒來。而如果一個婦女根本沒有懷孕,單憑助産婆造出新生兒,那就隻能是烏托邦的幻想了。何況馬克思早已強調:“無論哪一個社會形态,在它所能容納的全部生産力發揮出來以前,是決不會滅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産關系,在它的物質存在條件在舊社會的胎胞裡成熟以前,是決不會出現的。”[87]并且在《反杜林論》中,恩格斯還專門批評過所謂的暴力“萬能論”,認為“經濟”才是第一等“事實”,關鍵是“‘經濟狀況’的改變,而政治狀況的改變則是或早或遲,或自願或經過鬥争随之發生的”[88]。由此可見,片面強調暴力作用的确不符合馬克思這句話的本意。
在黨史研究中,這種現象也同樣存在。它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一是“望文生義”,即不了解作者的真實意向,單從字面上去牽強附會,做出不确切的解釋。比如,關于毛澤東的自我評價,就有過“三七開”的說法。持此觀點的人大多引證鄧小平的一段話:“毛澤東同志說,他自己也犯過錯誤。一個人講的每句話都對,一個人絕對正确,沒有這回事情。他說:一個人能夠‘三七開’就很好了,很不錯了,我死了,如果後人能夠給我以‘三七開’的估計,我就很高興、很滿意了。”[89]但這裡毛澤東所說的是“如果”,而不是最後的“結論”。[90]事實上,鄧小平也有過類似的自我評價:“我們應該承認,不犯錯誤的人是沒有的。拿我來說,能夠四六開,百分之六十做的是好事,百分之四十不那麼好,就夠滿意了”[91]。1980年他甚至告訴意大利記者法拉奇:“我自己能夠對半開就不錯了。”[92]我們總不能“望文生義”,說鄧小平的自我評價就是“四六開”或“對半開”吧。
二是“任意截取”,即忽視史料上下文關系,隻按需要截取有利“證據”,得出不切實際的結論。比如,《五四運動史》一書中曾使用1919年6月10日《新聞報》的一則電文,說明工人階級在運動中的決定作用就是一例。
這則電文原表述為:“此次滬上風潮始由學生罷課,繼由商人罷市,近且将有勞動工人同盟罷工。初因青島外交,提倡抵制日貨,後即以釋放京師被捕學生,并罷斥曹汝霖、陸宗輿、章宗祥三人為要求條件。現在罷市業經三日,并聞内地如南京、甯波等地亦有罷市之說,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失此不圖,将成大亂,所以永祥等昨日召集南北商會、省縣兩教育會切實會議開會辦法。商界已允勸導開市,學界則堅持電請準将曹、陸、章三人去職,奉明令方能開市。永祥等伏查上海為東南第一商埠,全國視線所及,内地商埠無不視上海為轉移。”[93]
《五四運動史》一書的引證是:“此次滬上風潮始由學生罷課,繼由商人罷市,近且将有勞動工人同盟罷工。……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失此不圖,将成大亂,……上海為東南第一商埠,全國視線所及,内地商埠無不視上海為轉移。”[94]這則史料本意是說“商人罷市”,有可能成為“燎原之火”,但書中卻省略了“工人同盟罷工”之後的文字,直接過渡到“星星之火”,這一來就使罷市作用變成罷工作用了。[95]由此可見,在運用史料時,我們切不可省略關鍵字眼,割斷史料的内在聯系。否則,就難免産生“斷章取義”的問題。
4.規範引文和注釋
引文注釋是運用史料細節中的細節問題。但這個細節問題卻很重要,它往往是檢驗一人品質和一文質量的重要尺度。有的甚至還承擔部分目錄學的功能,因為他人若想對同一主題作更深入研究,就可将“我們作品裡所附的書目”和所涉及的論文當作進一步閱讀的“向導”。[96]前文提及黃仁宇的研究經驗便是一例。然而在黨史研究中,也确有文章因在這個環節上不規範,而引發學術失範的嚴重問題。這應當引起我們黨史研究者的足夠重視。
第一,關于“引文”問題。一般說來,“引文”有兩類:一是直接引用,即對材料的引證;二是間接引用,即對觀點、方法等學術創見的引證,二者目的都是為了增強論者自身論述的權威性和說服力。在“直接引用”中,我們需要注意以下問題:
一是不要輕易改動文字。引文的首要原則,是忠實于原文。所引史料遇有訛誤遺漏或文句不通之處,不可随意修改,而應注明“原文如此”;凡有訂正或補充處,均須注明。例如,錯字改正用“[ ]”,如“中共[國]共産黨”;漏字填補用“< >”,如“布<爾>什維克”;補充說明文字用“( )”,如“民國十年(1921)”。辨認不清的字用“5”代,标點不全或無标點的,加标點後也需标注說明。
二是不要錯用标點注号。若是照錄原話,原來的标點不得改動,句号放在引号中,注号放在引文外。例如:李大钊指出:“這個團體不是政客組織的政黨,也不是中産階級的民主黨,乃是平民的勞動家的政黨,即是社會主義團體。”j若是摘引原話,引号内原來的标點不得改動,引文文末标點放在引号之外,注号則放在引号和文末句号之間。例如:毛澤東認為,“黨的建設過程,黨的布爾什維克化的過程”,是“同黨的政治路線密切地聯系着”j。
在“間接引用”中,我們則需注意以下問題:一是要準确地複述或概述原文,不可歪曲原文意指,不得添加任何個人觀點。二是要盡量追溯相關論說的原創者,這既是對原創者的尊重,同時也可避免人雲亦雲或以訛傳訛現象的出現。三是要以腳注或尾注的方式注明引證出處,以備讀者核查原文,追蹤學術觀點。四是引用未發表作品要征得作者同意,尤其引用未刊的日記或書信,不得侵犯作者的隐私權。五是引證觀點須有一定的權威性,要避免為“引用而引用”的現象。六是引用他人觀點時盡量少有尊稱,防止挾“權威”以自重的問題。尤其是一些職務稱謂,除非确有表明其身份之必要,否則皆應省去。我們隻需在引用的地方,寫明類似“某某指出”、“某某認為”、“在某某看來”等“提示語”即可。[97]
第二,關于“注釋”問題。它主要包括“出處注”和“學術注”兩類。其中,“出處注”體現的是作者的學養和治學态度。一般說來,引用論文應注明作者名、題名、期刊名、出版年、期(卷)次;引用著作應注明作者名、文獻名、出版者、版次、頁碼;引用網絡資料應注明作者名、文獻名、網址、網上發布時間。具體格式可參照國家标準化委員會于2015年發布的《信息與文獻文後參考文獻著錄規則》(GB/T7714-2015),這是目前我國大陸地區通行的一種注釋格式。例如:張靜如.唯物史觀與中共黨史學[M].長沙:湖南出版社,1995:35.不過,各出版社、雜志社有時還會根據實際需要調整各自的注釋要求,我們也要視具體情況而定。但同一篇文章或論著的注釋格式,一定要統一、規範,切不可交叉使用不同的注釋方式。
“學術注”體現的是作者的學力和研究水平。它可以是對正文中的某一概念、觀點或材料作解釋說明,以便讀者理解文中信息;也可以是對文中所涉問題作必要的延伸和拓展,以增強學術論文的深度。在這方面,中國古代學者劉孝标注《世說新語》、裴松之注《三國志》,現代學者錢锺書寫《宋詩選注》、唐德剛寫《胡适口述自傳》[98],都是極好的範例。在黨史研究中,也有不少類似的著述。比如,索爾茲伯裡寫的《長征——前所未聞的故事》,講到某個人時,就說明一下他的出身,幹過什麼事情;講到某件事時,就介紹一下别人的說法,錯過哪些細節。[99]這樣讀起來就讓人感到很親切、很真實,随時給人以知識。
當然,注釋本身也要精當,才能為正文“增光添彩”。正如錢穆指出:“正文中有許多枝節,轉歸入附注,則正文清通一氣,而附注亦見精華,必使人讀每一條注語,若條條有所得,則愛不釋手,而對正文彌有其勝無窮之感,萬不宜使人讀到附注,覺得索然少味,則轉減卻其先讀正文之影像。”[100]所以注釋應為正文錦上添花,與正文相得益彰。這既是對注釋提出的一項要求,也是對正文與注釋關系的極好诠釋。
注釋:
[1] 梁啟超:《中國曆史研究法 中國曆史研究法補篇》,中華書局2015年版,第51頁。
[2] 許廣平:《關于魯迅的生活》,人民文學出版社1954年版,第25頁。
[3] 引自湯普森:《曆史著作史》第3分冊,謝德風、孫秉瑩譯,商務印書館1996年版,第457頁。
[4] 劉昫等:《舊唐書•劉子玄傳》第102卷,中華書局1975年版,第3173頁。
[5] 歐陽哲生編:《傅斯年文集》第2卷,中華書局2017年版,第327頁;《傅斯年文集》第3卷,中華書局2017年版,第12、10頁。
[6] 柳诒徵:《史學研究法》,《史學研究法未刊講義四種》,王東、李孝遷主編,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版,第65頁。
[7] 李劍鳴:《曆史學家的修養和技藝》,上海三聯書店2007年版,第236頁。
[8]《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9頁。
[9]保爾•拉法格:《憶馬克思》,《回憶馬克思》,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96頁。
[10] 張靜如:《暮年憶往》,中共黨史出版社2013年版,第54頁。
[11] 劉弄潮1923年在beat365做旁聽生,與李大钊接觸,并經李大钊介紹由青年團員轉為中共黨員。後從事團的工作,曾任吳玉章秘書。1952年任清華大學馬列主義教研室教授。劉弄潮對李大钊研究有重要貢獻,曾發表《李大钊著述目錄試編》《李大钊同志年譜簡編》等著述。
[12] 這是國内外研究李大钊革命思想的第一本書,而且直到1979年《李大钊傳》出版之前也隻有這一本。該書除正文之外,還附有“李大钊同志著作年表”,并在備考處寫明李大钊著作保存情況,以便研究者查找。國外學者當時也研究李大钊,但很難得到有關李大钊的材料,所以這本書就成為他們的必讀書。前蘇聯的加魯尚茨、美國的邁斯納、日本的齋藤道彥和後藤延子等人的著述,都曾以此為參考。
[13] [荷南]安克爾施密特:《曆史學與後現代主義》,《曆史與理論》1989年第28卷第2期,第146頁。
[14] 李劍鳴:《曆史學家的修養和技藝》,上海三聯書店2007年版,第249頁。
[15] 蔣大椿:《新中國史學方法研究的基本曆程》,《社會科學研究》1995年第5期。
[16] 陳智超編:《陳垣史源學雜文•前言》,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1頁。
[17] 中央檔案館編:《中共中央文件選集(1921—1925)》,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89年版,第26頁。
[18] 《教育宣傳委員會組織法》,《中國共産黨組織史資料》(第8卷上),中共黨史出版社2000年版,第25、27頁。
[19] 中央檔案館編:《中國共産黨第一次代表大會檔案資料》(增訂本),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1頁。
[20] 邵維正:《中國共産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召開日期和出席人數的考證》,《中國社會科學》1980年第1期。
[21] 中央檔案館編:《中共中央文件選集(1921—1925)》,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89年版,第156頁。
[22] 引自費雲東等編:《中共文書檔案工作簡史(1921—1949)》,檔案出版社1987年版,第37頁。
[23] 中央檔案館編:《中共文書檔案工作文件選編(1923—1949)》,檔案出版社1990年版,第48、50頁。
[24] 《文件處置辦法》規定:“中央文件應當分下列四大類”:(1)“最高機關決議及指示(以及材料)”類;(2)“對外的宣言、告民衆書等”類;(3)“政治局記錄及常委重要問題記錄(政治及組織問題記錄)”類;(4)“中央議決案及通告、宣傳大綱(黨員個人緻中央的重要政治信件附)”類。參見《中共文書檔案工作文件選編(1923—1949)》,第48頁。
[25] 劉紹華:《黨的文件與檔案的收集工作》,《山西檔案》1991年第3期。
[26] 中央文獻研究室成立于1980年5月,前身是1977年成立的中共中央毛澤東主席著作編輯出版委員會辦公室。中央黨史研究室成立于1980年7月,它與同年5月成立的中央黨史資料征集委員會,一起在中央黨史委員會領導下工作。1988年8月,中央黨史資料征集委員會并入中央黨史研究室。2018年3月,中央黨史研究室與中央文獻研究室合并,成立中央黨史和文獻研究院。
[27] 傅斯年:《史學方法導論》,中華書局2016年版,第5頁。前者也稱“原始史料”,即“未經中間人手修改或省略或轉寫”的史料;後者也稱“撰述史料”,即“已經中間人手修改或省略或轉寫”的史料。
[28] 榮孟源:《史料和曆史科學》,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28—31頁。
[29] 當然,這也僅是一個大緻分類,事實上它們之間還存在着交錯分立的關系。因為同一史料以不同形态出現,分屬不同類别的現象也大量存在。
[30] 該文件彙集是供黨史學界内部使用的,被稱之為“館存本”或“館藏本”。它分甲種本和乙種本兩種,約七八千萬字,内容包括從省到縣區各級地方黨組織、蘇維埃組織、群團組織的通告政綱、公函往來、會議記錄、登記表冊等。文件絕大部分出于中央檔案館藏,史料來源可靠。
[31] 張注洪:《黨史文獻資料的搜集、考證、整理和利用》,《中共黨史研究》1988年第2期。
[32] 在這套文獻資料基礎上,中央文獻研究室又于2011年整理出版《建黨以來重要文獻彙編》(26冊),收入各類文獻3600多篇,其中300餘篇為首次公開發表。
[33] 據統計,目前重要的黨史人物大多已有選集(文選、文集)出版,其中尤以中共中央文獻編輯委員會名義出版為最高規格。餘者皆以選集(文選、文集)編輯組名義出版,其中有中共早期領導人的作品集,如《陳獨秀文集》《李大钊全集》等,也有各個時期重要黨史人物的作品集,如《烏蘭夫文選》《胡喬木文集》等。
[34] 顧潮:《顧颉剛年譜》,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3年版,第71頁。
[35] 引自費雲東等編:《中共文書檔案工作簡史(1921—1949)》,檔案出版社1987年版,第115頁。
[36] 翦伯贊:《略論中國史研究》,重慶《學習生活》第10卷第5期,1943年5月1日出版。
[37] 張注洪:《黨史文獻資料的搜集、考證、整理和利用》,《中共黨史研究》1988年第2期。
[38] 梁啟超:《中國曆史研究法 中國曆史研究法補篇》,中華書局2015年版,第241頁。
[39] 梁啟超:《中國曆史研究法 中國曆史研究法補篇》,中華書局2015年版,第242頁。
[40] 黃仁宇:《黃河青山:黃仁宇回憶錄》,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1年版,第362頁。
[41] 劉汝甯:《關于黨史資料工作的幾個問題》,《北京黨史》1986年第1期。
[42] 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毛澤東著作和生平研究組:《文獻編輯和調查研究——〈毛澤東農村調查文集〉編輯記事》,《光明日報》1983年2月12日。
[43] 黃宗智查閱的“滿鐵”資料,主要來源于斯坦福大學東亞圖書館。早在1935-1942年間,日本“滿鐵”調查機關與日本社會科學家在華北33個自然村進行了一系列實地調查,涉及農業經濟、村落結構、民俗文化等多方面的豐富内容。
[44] 黃宗智:《問題意識與學術研究:五十年的回顧》,《開放時代》2015年第6期。
[45] 嚴耕望:《治史三書》,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20—21頁。
[46] 顧颉剛:《當代中國史學》,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第38頁。
[47] 馬克·布洛赫:《曆史學家的技藝》,張和聲、程郁譯,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1992年版,第66頁。
[48] 高金城(1886—1938),字固亭,河南襄城縣人。早年參加革命,1934年在蘭州創辦福隴醫院。1936年“西路軍”失敗後,高金城受黨的委托,收容失散戰士,營救被捕人員。1938年2月3日(陰曆正月初四),被馬步芳軍旅長韓起功以治病為由,騙至大衙門内審訊,後被秘密殺害。1951年,被甘肅省人民政府民政廳追認為革命烈士。
[49] 劉汝甯:《關于黨史資料工作的幾個問題》,《北京黨史》1986年第1期。
[50] 李幼華:《父親李仲公上交賀龍兩封信的前前後後》,《文史博覽》2010年第1期。
[51] 徐世強:《周恩來下令重查“求降信”為賀龍平反清除最後障礙》,《檔案天地》2009年第8期。
[52] 梁啟超:《中國曆史研究法 中國曆史研究法補篇》,中華書局2015年版,第98頁。
[53] 瞿秋白在《赤都心史》中,将第“三十五”節标題,命名為“中國之‘多餘的人’”,他以此自稱。此篇寫于1921年12月19日。《赤都心史》是瞿秋白早期作品,共收雜感、散記、小品、遊記、讀書錄、散文詩46篇,記述作者在考察莫斯科時的見聞,以及自己的思想演變過程。
[54] 步心亭:《<中共中央文件選集>(公開本)評介》,《黨的文獻》1990年第1期。
[55] 周一平:《關于中共黨史校勘學的幾個理論問題初探》,《黨史研究與教學》2001年第1期。
[56] 唐雁行:《革命曆史文獻中的版本問題》,《建國以來檔案文獻編纂工作得失讨論文集》,檔案出版社1988年版,第210頁。
[57] 堅毅:《對<毛澤東選集>第一卷中幾個史實的訂正》,《上饒師專學報》1982年第1期。
[58] 柳诒徵:《史學研究法》,《史學研究法未刊講義四種》,王東、李孝遷主編,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版,第74—78頁。
[59] 黃仁宇:《黃河青山:黃仁宇回憶錄》,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1年版,第337—355頁。
[60] 翦伯贊:《略論搜集史料的方法》,上海《中華論壇》第2卷第3期,1946年10月1日出版。
[61] 李敖是中國台灣著名學者,2004年3月至2007年1月在鳳凰衛視開設《李敖有話說》欄目,從政情、社會、經濟到治學、讀書、生活,無所不談。文中所列内容即為他在2006年1月19日這期節目中介紹的讀書方法和治學經驗。
[62] 本書編寫組:《史學概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版,第255頁。
[63] 傅斯年:《史學方法導論》,中華書局2016年版,第38頁。
[64]《毛澤東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406頁。
[65] 一般說來,“他者”與“自我”處在一種“相互映照”的關系中,“他者”是“自我”的鏡像,反之亦然。這在伽達默爾“解釋學”理論中也得到驗證。文中伽達默爾的話,轉引自樂黛雲、張輝:《文化傳統與文學形象》,beat365出版社1999年版,第98頁。
[66] 傅斯年:《史學方法導論》,中華書局2016年版,第44頁。
[67]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304頁。
[68] 柯林武德:《曆史的觀念》,何兆武、張文傑譯,商務印書館1997年版,第37—38頁。
[69] 顧炎武:《與人書十》,《顧炎武文》,唐敬杲選注,商務印書館1933年版,第92頁。
[70] 韋慶遠:《利用明清檔案進行曆史研究的體會》,《學史入門》,文史知識編輯部編,中華書局1988年版,第126 頁。
[71] 曹汝霖:《曹汝霖一生之回憶》,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2016年版,第206—207頁。
[72] 彭明:《闆凳集》,廣西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7頁。
[73] 三次修改稿分别發表在1926年2月《中國農民》第2期,1926年3月《中國青年》第116、117期, 1951年版《毛澤東選集》第1卷上。1991年第2版《毛澤東選集》對該文未作修改。
[74] 參見毛澤東:《中國社會各階級的分析》,《革命》1925年第4期;《毛澤東選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3、8頁。
[75] 張平凱:《晉察冀遊擊隊的生産運動》,《解放日報》1945年1月28日;《毛澤東選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021—1022頁。
[76] 梁啟超:《中國曆史研究法 中國曆史研究法補篇》,中華書局2015年版,第87頁。
[77] 張國焘:《我的回憶》(第1冊),東方出版社1998年版,第44頁。
[78] 張國焘:《我的回憶》(第1冊),東方出版社1998年版,第214頁。
[79] 朱務善的回憶,參見《北京革命史回憶錄》第1輯,北京出版社1991年版,第83頁。
[80] 包惠僧的回憶,參見《“一大”前後》(二),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386頁。
[81] 陳潭秋:《第一次代表大會的回憶》,參見《“一大”前後》(二),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287頁。關于這場争論,也有說發生在張國焘為首的多數派與以李漢俊為首的少數派之間。大家衆說紛纭,但從争論的内容看,它的确觸及到馬克思主義中國化中的一個嚴肅話題,即理論探究與實際運動的關系問題。
[82]《關于共産黨的組織章程決議案》,《中共中央文件選集(1921-1925)》,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89年版,第90頁。
[83]《拉狄克的發言》,《共産國際、聯共(布)與中國革命文獻資料選輯(1917-1925)》,北京圖書館出版社1997年版,第354頁。
[84] 《劉少奇選集》,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219—220頁。
[85] 嚴耕望:《治史三書》,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33頁。
[86]《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296頁。
[87]《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3頁。
[88]《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544頁。
[89]《鄧小平文選》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8頁。這在《毛澤東年譜》中也有記載,1961年8月毛澤東對衛士張仙朋說:“我這個人啊,好處占百分之七十,壞處占百分之三十,就很滿足了。我不隐瞞自己的觀點,我就是這樣一個人。我不是聖人。”參見《毛澤東年譜》第5卷,中央文獻出版社2013年版,第15頁。
[90] 其實,“三七開”隻是毛澤東評人論事時,一個比較常用的判斷标準。例如他說:“斯大林一生功過三七開,即是過三分,功七分。”毛澤東也曾以此評價鄧小平:“他一生大概是三七開。”參見《毛澤東年譜》第5卷,中央文獻出版社2013年版,第48頁;《毛澤東年譜》第6卷,中央文獻出版社2013年版,第512頁。
[91]《鄧小平文選》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77頁。
[92]《鄧小平文選》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53頁。
[93]《六月八日盧永祥等電北京政府請“力顧大局”,明令準将曹、陸、章免職》,《新聞報》1919年6月10日。
[94] 彭明:《五四運動史》,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351頁。
[95] 張靜如:《彭明與五四運動史研究》,《黨史研究與教學》2009年第2期。
[96] 劉寅生等編:《何炳松論文集》,商務印書館1990年版,第164頁。
[97] 關于引用規範問題,楊玉聖、張寶文曾提出10條原則:(1)學術引用應體現學術獨立和學者尊嚴;(2)引用必須尊重作者原意,不可斷章取義,不可曲解原文;(3)引注觀點應盡可能追溯相關論說的原創者;(4)寫作者應注意便于他人核對原文;(5)應盡可能保持原貌,如有增删,必須加以明确标注;(6)引用應以必要為限,避免過度引用;(7)引用已發表或出版修訂版的作品應以修訂本為依據;(8)引用未發表作品要征得作者或相關著作權人的同意;(9)引用應伴有明确的标識,以免讀者誤會;(10)引用須以注釋形式标注真實出處。我們黨史研究者也可以此為參考。參見《學術規範導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47—49頁。
[98] 唐德剛是胡适晚年的得意門生,掌握關于胡适的大量一手資料。在《胡适口述自傳》中,他使用的注釋甚至超過正文的字數。後來他寫了一篇序,這篇序文又長到一本書的體量,于是又出了另一本書叫《胡适雜憶》。
[99] 參見索爾茲伯裡:《長征——前所未聞的故事》,邊家鼎、程鎮球、張援遠等譯,解放軍出版社1986年版。
[100] 轉引自餘英時:《錢穆與中國文化》,上海遠東出版社1994年版,第230頁。
作者簡介:周良書,beat365官方网站教授、博士生導師
文章來源:《黨史研究與教學》2021年第1期。